2020年司法所“六大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司法所“六大建设”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四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基层打基础,全面规范机构、编制、场所,全面加强队伍、机制、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工作保障能力,到2020年底前全县19个司法所全部完成“六大建设”。

二、目标任务要求及完成时限

(一)支部建设

1、支部建设全覆盖。50%以上的司法所成立独立党支部,其余的司法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联合党支部。

2、每个司法所要有独立的党员活动室,要有特色。

3、党支部正常开展活动,“三会一课”规范,资料齐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队伍建设

1、司法所长为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

2、专职工作人员达到4人以上。小所4人,大所6-8人。

3、政法专项编制使用率 100%。通过全省统一招录、遴选调动等途径解决。

4、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5、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配备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按照20:1配备)。

6、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公共法律服务专职人员。

7、持证上岗,仪容仪表规范,配发统一服装。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阵地建设

1、拥有独立业务用房,面积至少120平米,产权清晰明确。

2、外观及室内标识统一规范。

3、配备执法执勤车辆。

4、司法所经费科目单列或单独核算。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且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四)能力建设

1、经常性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跟时代步伐。

2、业务能力学习培训频次高、内容实、方式多,影像资料、会议记录、个人心得留存存档。

3、每名工作人员至少参加2次县级及以上层级的学习培训。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五)制度建设

1、所有制度汇编成册,重要制度上墙。

2、工作流程规范,重要事项工作流程公开公示。

3、各种台账册簿填报、管理、存档规范。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六)信息化建设

1、基础网络通信保障到位,内外网联通。

2、视频会议系统连线到所。钉钉移动办公系统连线到所。

3、IPAD终端配发到所。“晋法通”移动业务平台熟练掌握和使用。

4、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平台专人负责,职责明确。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三、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切实把建设工作摆在平安五台、法治五台建设的重要位置去抓去落实,建立由局机关领导负总责、基层工作指导股协作配合、乡镇和司法所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按照方案明确的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 

2.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当地组织部门对接,推动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司法所设置独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司法所就近成立联合党支部,推动司法所党支部全覆盖;同时要求在购买专职调解员时,统筹考虑党支部建设需要,优先招录中共党员。

与县编制部门加强对接,确保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工作人员不足的通过招录或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充实,使大所人员不少于6人,小所人员不少于4人。

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资源,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志愿服务,招募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退休政法干警、社区人员积极参与司法所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与考核。建立司法所建设专项督查机制,每季度对司法所建设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撰写督查情况报告。将司法所建设作为2020年底司法行政系统考核和全县司法所评先的重要依据。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创建标准,提高创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推进,确保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典型选树。加大司法所建设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尊重司法所首创精神,善于从基层工作中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着力培养、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凸显基层法治特色的典型,切实增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