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计划方案【精彩多篇】

招生工作计划方案【精彩多篇】

招生方案 篇一

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一、招生对象

只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广东、江苏招收选考物理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3.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才华出众者;

4.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并且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21日。

1.网上报名

申请者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u,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生成《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同时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签字并盖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xx年12月21日18:00准时关闭,请申请者及时登陆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须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个人陈述》

(4)《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

(5)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6)1寸照片一张

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由学生本人或所在中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三、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发明创造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名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2)测试内容:

a.文化课考试:数学、物理、英语

b.综合面试

(3)测试时间:20xx年1月12日,具体测试安排于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均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将通知其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确认书”。

四、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大学联考(Q吧),且大学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

2、入选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入选考生大学联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若大学联考分数未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经当地省(市、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安排相应专业。

五、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4

招办电话:028-83203703、83202334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u

七、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自主招生,大学]

招生的方案 篇二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国小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国小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国小

城区国小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屋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屋)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国小

农村国小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国小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国小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20××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录入招生系统软件,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将不在我区其他国小登记建档。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适龄儿童,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暂住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到龙门开明国小、铁山外洋国小或回户籍所在地国小报名登记建档。

20xx年起,将逐步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新罗城区居住、务工、缴交社保等年限情况进行量化,实施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7月25~26日。

2、农村适龄儿童:7月25~26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房产证。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

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2、农村适龄儿童:

⑴户口簿。

(2)儿童预防接种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

(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

(4)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其它说明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辖区内国小登记建档, 填写《新罗区20××年国小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者,将不再安排学位,返回户籍所在地国小就读。

2、持“二手房”房产证入学者,此住屋必须无该校在校生记录。

3、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20××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10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

⑴企业营业执照。

⑵企业验资报告。

⑶近三年完税票据。

⑷户口簿。

⑸父母双方身份证。

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现役军人:

⑴军官证。

⑵结婚证。

⑶家属户口簿。

(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7月21~22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国小隶属关系,分别到市教育局初等学前教育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国小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国小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八、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办法 篇三

(一)所有到学校报名均需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所装证件清单;初步审核后,只退还原件,复印件留校备查】

1、父母和学生的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明

3、学生的婴儿出生证

4、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二)报名时间:8月10日-13日

【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3:00-5:30.请报名家长自觉排队】

(三)报名时间内,在校园教学楼内组织报名,接收材料,逾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四)学校要初步审核家长提交的材料:凡是相关证件无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只退还材料原件;凡是相关证件存在不齐全或有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会将原件和复印件全部退还给家长,家长在报名时间段内能提供齐全的再来递交全部材料报名,在此时段没有再来递交材料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接收和退还报名材料的原件时,家长需确认签字。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报名材料,若有假证明,直接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招生工作监督电话:4585630.

招生的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要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的分院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分管招生和教学的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分院负责同志组成(组成人员见附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分院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本分院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出测试结果。

(四)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处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四、招生规模与生源范围

(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二)自主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

五、招生工作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并随带学校推荐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学校(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申请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申报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考试以笔试的形式,参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根据专业归属类别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专业志愿填报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组织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录取。根据专业归属类别的考生文化考试结合加分因素和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大学联考统招计划。

(五)公示。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六、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略)

(二)招生专业归属类别、专业、科类、计划和学费标准:

(三)报考条件:符合当年大学联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大学联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体检需按空中乘务专业的标准,详见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归属类别。

(四)考试与专业志愿填报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考试(总分450分)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形式:笔试。

2、专业志愿填报

按专业归属类别的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第一专业归属类别按照招生计划25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按照招生计划30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3、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允许每位考生填报两个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专业归属类别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2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30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若一专业志愿不足,则从二专业志愿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非调剂考生参加一专业志愿的综合素质测试,经调剂的考生则参加调剂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4、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1)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考评小组由5—7位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选拔测试标准(另文报批)进行考评,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考(测)试评分

各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各科满分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总分满分750分。

6、加分政策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文化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增加30—50分。

(1)在省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的,加30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的,加4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的,加50分。

(2)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加30分;获二等奖者,加40分;获一等奖者,加50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上述加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加分须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五)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加分项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大学联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3、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大学联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大学联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七、实施进程安排

20xx年2月19日前

完成自主招生方案的申请和报批工作。

20xx年2月25日—3月24日

做好学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

20xx年3月25日—4月6日

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20xx年4月7日—8日

考生本人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20xx年4月9日

考生文化考试。

20xx年4月15日—16日

考生在学校招生网查分,如对文化考试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登记核分。

20xx年4月18日

公布专业志愿填报的名单

20xx年4月19日8:00—16:30前

填报专业志愿(在学校自主招生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20xx年4月20日

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20xx年4月22日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20xx年4月30日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省教育院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

4、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高校者,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生考试考核和录取工作。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到违反招生纪律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7、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的方案 篇五

为切实落实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确保完成职教招生指标,根据教育局职教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以下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关于加强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意见》和《高碑店市教育局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坚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齐心协力、多措并举的原则,努力做好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总校成立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职教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职教招生工作的数字、文字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每周统计全乡职教招生工作进度,汇总后向上级汇报。

主任:××××

成员:××××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学校领导及全乡所有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局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意见》和职教招生《方案》,充分认识到今年职教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每一个人都要掌握基本的

招生政策和工作方法,并将此项工作提升到一项政治性工作来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首先召开全乡中国小校长会和全体教师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召开以校为单位的家长会和学生会;再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积极宣传我市招生政策,客观、准确地宣传我市职业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校规模和招生就业等一系列基本情况,提高学生及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最后下乡做好家访工作,真正做到逐一跟踪、逐一包干、逐一动员、逐一落实。

(三)分解指标,划片招生。为了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职教招生工作,我们将以中学领导和教师为中坚力量,以国小领导、教师为辅助,将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国小,并成立以国小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所辖国小教师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所有教师都要包片,亲自进村深入到熟悉的学生家中去开展工作,这样更有利于职教招生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监管,防止外流。为防止生源外流,我乡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做出如下安排:一是为防止外县市职业学校到学校招生,学校每天安排领导到学校门口值班,制止外县市学校到我校附近宣传。特别是六、日及节假日的时间,为防止学生去外县市参观,学校每村安排1—2名小组长,随时注意动向,一旦发现有去外县市参观迹象,立即报告学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二是任何教师不得给外市县提供考生名单和考生信息,更不允许组织学生到外市县参观考察。三是任何教师不得和中介组织联系给外市县提供生源。对以上问题一经查实依照规定顶格处理。

(五)跟踪走访,工作入户。中学要提供九年级年级包括辍学生在内的所有学生名单,并做好学生特别是辍学生的跟踪走访工作,要深入到学生家中,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积极向家长宣传职教招生政策,以及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鼓励其到职业学校就读,成为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型人才。中学还要根据职普分流工作要求,将八年级年级后三分之一的学生纳入到职教招生工作范围,登记造册,扩大职教生源。

四、严明纪律,落实奖惩:

全乡干部教师要按照教育局职教招生会议精神,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对违反纪律和政策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对招生工作组织不得力,未完成分配指标的学校取消评优评模资格;对招生指标完成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为圆满完成好20xx年职教招生任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到积极招生、灵活招生,同时还要大力发扬“三千”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确保“打”一场漂亮仗。

招生工作计划方案 篇六

一年一度的招生工作将全面启动,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及教导处正副主任为组员,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具体招生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现就今年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情况,让社会、家长了解我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积极动员招生范围的国小毕业生到我校就读,营造良好的求知求学的氛围。

2、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3、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学区内的国小毕业生入学。

4、坚持平行编班,不办重点班,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三、区域及计划

1、招生范围。按教育局下达的划片招生范围招生,凡属西联国小、祚通国小、东安国小、华谢国小、四香国小、曙明国小、联生国小毕业生均需到我校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七年级级招收15个班。

四、工作安排:

1、招生时间:20xx年8月27日——8月3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2、报名注册地点:后楼楼下教室。

3、家长或学生本人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