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渔政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渔政执法工作方案

今年是长江禁渔“三年强基础”的关键之年,要以“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为重点,“以渔政执法质量年”为目标,全面落实禁渔制度等渔业资源养护措施,深化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常态长效的协同执法监管机制,努力实现联合巡查、联合接警、联合指挥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渔政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针对短板弱项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强化日常执法经费保障,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建设,把“六有”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在去年的基础上实现案件数量和质量新突破,促进渔业秩序持续向好,推动实现常德地区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时段:全年。

2.行动目标:紧盯市、县际交界水域、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以及群众投诉举报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水域,针对无人机无人船、生产性垂钓、泥鳅党等较为频发多发等非法捕捞的新情况,注重与“中国渔政亮剑2023”行动方案相衔接,协同公安、市场监管、海事、水利等工作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水域日常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捕捞交叉执法检查行动、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执法专项行动、禁捕水域暗查暗访等专项执法行动,铲除非法“捕运销”滋生土壤,推动“禁渔令”落地落细。

3.行动任务:一是摸排违法线索。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加强沅江、澧水等重点水域暗查暗访、走访摸排,深挖细查各类违法捕捞活动线索;二是严打非法捕捞。聚焦重要时段、重要水域、重点对象、重点物种,强化日常巡查、蹲点驻守,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三是依法查处生产性垂钓行为。严厉打击一人多杆、单线多钩、长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大力打击“泥鳅党”、无人机无人船等非法捕捞新情况,严禁使用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四是依法查处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电商平台、水产市场、餐饮场所等经营环节的执法监管,推动长江野生江鲜禁售禁食。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时段。全年。

2.行动目标。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等规定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贸易)、运输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3.行动任务。一是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等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栖息地行为;二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相关部门规范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或超期限、超范围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活动;三是充分发挥举报平台作用,按职责分工及时受理违规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举报,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四是加强执法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引导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三)打击电毒炸违法行为和清理取缔“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时段。全年。

2.行动目标。贯彻落实《渔业法》,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禁用渔具等非法捕捞行为,持续推进“绝户网”清理取缔,销毁一批“绝户网”,推动“绝户网”数量持续减少,部门协作机制有效运行。

3.行动任务。一是对举报频繁、存在时间长、群众反映多的电鱼行为高发、频发水域加强执法巡查频度,必要时开展驻守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对使用资源破坏强度大的电拖网作业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涉案电鱼器具和“三无”船舶一律没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厉打击违法制造电鱼相关器具行为,依法取缔制造电鱼器具的黑窝点、黑作坊。严肃查处从事电鱼渔具销售的商店、商家和电商平台,消除违法土壤。三是深入推进违规渔具整治“清网”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渔具、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绝户网”作业行为,联合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禁用渔具等“绝户网”生产、经营行为。

(四)水产苗种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时段。3-7月份。

2.行动目标。贯彻落实《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3.行动任务。一是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水产苗种的行为;二是依法严厉打击以劣充优、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苗种的行为。三是依法查处擅自向天然水域投放水产苗种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和关键领域,制定2023年渔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好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执法成效。

2.加强执法普法宣传。围绕长江保护法、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开展渔政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引导“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成为普遍共识。

3.提升执法能力。切实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要按照辖区水域特点和执法任务量,配齐配强渔政执法人员,配置一批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雷达光电视频监控等执法装备设施,各地渔政执法机构要达到“六有”标准。要采取学习培训、交流研讨、以案释法、案情会商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渔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

4.完善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水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实施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构建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机制,提升监管合力。统筹执法力量,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形成水陆执法闭环。对于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坚决查处、依法公开,强化行刑衔接,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5.加大打击力度。要广辟线索来源,加强梳理研判,结合投诉举报、智慧渔政等信息线索,日常组织重点水域日常执法巡查行动;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绝户网”、生产性垂钓和非法捕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省、市禁捕退捕专班统一部署,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将暗查暗访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