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流域治理保护,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近年来,碌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协调好开发与利用,治理与保护的关系,结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全域无垃圾整治工作,三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真正使我县的母亲河洮河流域水清、岸绿。现将我县洮河流域治理保护,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河流流域治理保护,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一、河湖概况

洮河发源于青海省海南州蒙古族自治县境内的西倾山东麓勒尔当,在我县境西部的西倾山东麓流入碌曲县,是黄河上游最大的支流,也是流经我县的最大河流,冬季冰期四个月左右。洮河在县境内流程146公里,流域面积4103平方公里,入境水量4.2亿立方米,出境水量13.9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流量55立方米/秒,落差420米,较大支流有周曲河、科才河、日哇多河、括合曲河、翁泥曲河等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6条。我县洮河流域推行河长制的河流共45条,覆盖洮河流域所有河流、湖泊和洪水沟道,构成我县县、乡、村三级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河流管理体系。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一是工作方案全覆盖。印发了《碌曲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通过层层推进,全县7个乡(镇),18个成员单位部门全部出台了工作方案。二是河长体系全覆盖。全县共设立县级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8名,乡镇级总河长14名,分别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乡镇级河长45名,分别由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全县21个行政村共设立村级河长35名,县公安局在洮河流域设立河道警长5名,全县各级河长警长共109人,聘请省州级河流河道义务监督员3名。三是河长办机构建设全覆盖。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设置了专门机构,抽调了工作人员,购置了办公用品,落实工作经费20万元。四是督查考核全覆盖。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河长办专门对全县7个乡镇的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了4次全面督查,县级总河长、县级各河长也深入各乡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多次督查调研。

(二)建立相关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一是落实工作制度。县政府、县河长办制定下发了6项县级必建制度,《碌曲县县级河长成员单位工作规则(试行)》、《碌曲县县级河长管理的涉河湖事项办理制度(试行)》、《碌曲县县级河道义务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等3项制度正在研究制定中,各乡镇因地制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二是落实规范设立公示牌。全县设立完成洮河流域河长公示牌45块,全部采用藏汉双语版面,明确了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建立健全了公示牌台账记录,力争做到河长制工作深入人心,人人皆知。三是完成“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对洮河流域面积200平方千米以上的6条县级河流,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全部完成。四是强化河长制工作宣传。制定了《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县、乡信息报送体系,撰写上报信息30篇;采取以会代训、下乡指导、工作群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各级河长和河长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次,80余人次,全县7乡镇均在各自辖区内进村入户广泛开展了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横幅26条,制作碌曲县河长制工作手册50本,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

(三)明确工作任务,提升河流管护水平

1.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河道巡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贯彻宣传,编制了《碌曲县水资源配置意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并按照州政府下达我县的2019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全县及各乡镇水源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细化方案,建立覆盖各乡镇行政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及非常规取用水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按照全州的用水总量分配方案,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80万立方米以内,低于州上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400万立方米。2018年,全县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0%。为进一步保护水资源,县级总河长带头履职,总河长挂帅出征,多次实地调研河流水资源保护和河长制落实工作,县、乡、村三级河长履职尽责扎实开展了巡河护水保护行动,通过巡河建立巡河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均作了详细记录,实行“一事一办”,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做到交办、督办有整改结果或对整改未完成任务有追踪。利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共受理举报事件4件,办结率达100%。2019年,县级总河长开展巡河9次、县级河长共巡河51次,乡镇(村)级总河长、河长共巡河596余次,下发县级河长督办单6份,巡河和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7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2.防治水污染、强化污染防治。年初,由县河长办牵头开展了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印发了《碌曲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违法违规设置的排污口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完善了设置审批手续。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了洮河、白龙江流域生活源排污口的排查摸底工作。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县环保局制定了《碌曲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县住建局实施了县域污水处理管网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2018年已完成管网敷设11.7公里,截止9月全县污水收集率达73.2%,处理率达76.6%;县水务水电局实施县城引水工程,设计供水人口3.0万人,设计供水规模1.6万m3/d,该工程目前正在招投标阶段,争取于今年底完成建设。县农牧林业局对适养区和限养区已建成的50座规模较大畜禽养殖场(户),督促其限期配套建设畜禽粪便雨污分流设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比例达到10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县环保局定期对水功能区水质状况进行监测;纳入考核的3个水功能区中:“洮河甘南、定西、临夏开发利用区”现状水质为III类,目标水质为III类;其余2处水功能区现状水质均为II类,目标水质为II类,县级以上水源地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3.严管水域岸线、巩固整治成果。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甘南州水务水电局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经请示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批示,县河长办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碌曲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为水域岸线管理,河湖岸线使用权属,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奠定了基础。我县“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取得明显成效,5月下旬,针对水利部河长制暗访组对我县暗访发现的4个主要问题,全县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级河长立即行动进一步开展巡河整治工作,经县级总河长批示精神,现场办公要求,县河长办、县自然资源、水务、环保、公安等执法部门,洮河流域属地河道警长,玛艾镇乡村两级河长,在县检察院的全程参与下,赴现场开展了联合执法整治工作,目前全部按照水利部要求整改完成。

4.治理水环境、强化质量目标管理。全面落实“水十条”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改善,向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责任和工作目标。扎实做好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编制全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14个,2018年积极申报省级专项水源地保护项目2个,根据政府安排已委托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编制完成了《甘肃省碌曲县粮站沟城区集中式水源地、红科沟城区备用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工作,已通过评审待批复;加大水源保护整改工作。按整改要求我局在城区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围栏3060米。督促县交通局按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穿越水源地应急预案和防护工程设计方案,就城区水源二级保护区G213线至县城路段加装道路波形防撞栏610米,栽设标志牌2块、警示牌2块,应急池5个,拦水带1600米,导流槽、防撞墙正在施工当中;协调州公路局在G213线穿越城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加装波形防撞栏4.4公里。对城区水源地保护区内经营的24家修车店和餐饮店依法进行了清理整治。加大对黑臭水体的排查力度,经排查我县无黑臭水体。

5.修复水生态、提高生物多样性。为恢复河湖水系自然联通,改善水生物的自然环境,确保河湖生态基流和用水。县水务水电局编制完成了洮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及白龙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州水保局。根据省州关于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县水务水电局督促全县3座水电站完成了闸门底部焊接钢结构无障碍排放设施,阻止闸门彻底下落,安装生态下泄流量计量监测设施,现已初完成数据联网上报省级监测平台,确保生态流量不间断排放。4月份,县农业农村局在洮河干流投放了12万尾极边扁咽齿鱼苗,督促阿拉山电站、西仓水电站按照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要求,组织放流了6000尾厚唇鱼苗,促进了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在全县各乡镇、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禁渔通告》等,普及提高群众的渔业保护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非法捕鱼行为。

6.严格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湖采砂秩序。严格按照河湖管理层级,进一步明确河湖采砂管理权限,科学制定了《碌曲县河道采砂规划2017-2019年》,已经县政府同意并实施,确定了禁采区、可采区和禁采期、可采期,全县共规划4处河道采砂点,目前,我县无提出申请开采的企业或个人,全县无河道采砂点。今后县河长办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各相关行业部门严格按照规划批复、合理有序开采。

7.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管。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县河长制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协调推进,联合执法15余次,各项执法整治工作取得成效。5月下旬,针对水利部组织河长制暗访组对我县暗访发现的主要问题,经县级总河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梁明光,县级总河长、洮河碌曲县段总河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永华批示精神,由县政府副县长杨永成带领县河长办、县国土、水电、环保、公安、运政等执法部门,洮河流域属地河道警长,玛艾镇乡村两级河长,在县检察院的全程参与下,赴现场开展了联合执法整治工作,向水电、国土、环保、公安、玛艾镇、企业责任人下发了碌曲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限时交办单,责令各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开展工作,狠抓整改落实,严厉整治违法行为,督促业主限期整改清理,在整治清理过程中,县河长办成员单位、属地河道警长、乡镇河长各尽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各方力量持续执法整治,共赴现场指导清理整治工作18次,下发河长制督办单3份,各部门下发整改责令通知书2份,并全天候派驻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整治,全面完成了清理整治工作。县水务局共受理举报3余起,出动人员30余人次,及时制止非法采砂行为2起,侵占河道行为1起。

三、河湖管理保护取得的成效

我县流域治理保护工作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整治行动,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县河湖“清四乱”行动。一是按照河流管护目标要求,投入人力、物力对重点河流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对河道垃圾、河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把河流水环境治理纳入了村规民约,组织群众积极广泛参与整治,全县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成果明显,做到了河道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无漂浮物,水域岸线整洁干净。截至目前,河道垃圾清淤整治工作累计动用挖掘机30辆次,翻斗车、兰驼150辆次,清理河道内堆放砂料、渣土15万立方米,平整砂坑恢复河道原貌20亩,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8立方米,拆除违法建设的阻水建筑物30米,拆除非法建设的涉河建筑物200平方米,为确保河道畅通,安全渡过防汛期及时清淤疏浚河道6公里,新建防洪河堤17公里,修复河堤30米。二是修建洮河干流碌曲县城郊段至双岔段防洪治理生态堤防工程,治理河道长60公里,新建河道治理生态堤防工程总长20公里,各项治理措施有效改善了河道垃圾沉积,泥沙堵塞现状。三是实施了碌曲县2019年洮河流域水源涵养保护与建设项目。通过修建绿滨垫护岸8.05公里,种植油松1842亩,种植云杉461亩,种植草场3868亩,封育围栏30930米。使我县洮河流域综合整治、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断面及水源地水质监测不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与保护水源水质不断改善,有效防止洪水灾害和水土流失。四是对全县四座草滩地旱地采砂厂全部按照开采范围,规定离河道50米外进行开采作业,严禁侵占河道超范围开采,对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影响水环境安全的生产建设行为活动依法进行了清理整治。五是对沿河居民进行逐户宣传教育,拆除沿岸厕所15座,有力维护了河道管理秩序。

四、存在的问题

1.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河流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流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人力财力投入不足。一是落实“河长制”的任务大量集中在县、乡两级,而“河长办”力量逐级递减,乡镇力量更少,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人员保障与任务需求不匹配的矛盾突出。二是推进“河长制”需要长期资金投入,目前基本依赖财政投入,县财政资金安排少,乡镇投入更少,缺资金缺人员。

3.治水护水认识不高。一是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各乡镇进展不均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牵涉面广,部门联动尚处于磨合阶段,工作合力有待增强。二是各部门、各乡镇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全面,有的信息材料不能按时反馈。三是村级河长无工资报酬,巡河治河积极性不高。

4.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难度大。我县辖区内的大小河流较多,流经的行政区域较广,受人力、物力、财力、地域、民俗等因素影响,使河流水域岸线确权划界工作难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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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县级协调机制,在县级总河长的领导下,建立洮河、白龙江流域内各乡镇、各部门联防协调机制,综合整治河流污染和环境治理工作。

2.落实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县级河长的领导责任,乡镇村级河长的主体责任,成员单位的具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村组干部的巡河责任,做到责任到乡镇村组、到人。

3.落实经费保障。协调落实各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经费,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同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经费,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继续加大巡河力度,着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继续加大巡河力度,按照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方案,联合各执法部门、河道警长,对问题突出的河湖要全覆盖、无死角开展巡河,对巡河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加强督促检查,做好信息报送。继续加大对乡镇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时限要求,压茬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坚持落实好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整理信息,总结经验亮点,适时报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