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报告

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报告

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报告

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垃圾治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大对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清理整治的通知》(豫建[2018] 81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17】28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水上漂浮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驻马店市接到河南省垃圾治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大对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清理整治的通知》(豫建[2018]81号)后,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我市为抓好此项工作任务,驻马店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清理整治的通知》(驻农治领办[2018]13号)和《关于对我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督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抓紧整改完善,提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水平。

二、水上漂浮垃圾整治情况

我市共录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系统57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其中6处水上漂浮垃圾(遂平县有2处,分别是县城国槐路以南后贯街以北青牛池右岸有15000平方米的漂浮垃圾和凤鸣谷景区张台老寨河沟上游有2750平方米的漂浮垃圾;平舆县辛店乡、东和店镇、高杨店镇各有1处河流漂浮垃圾;驿城区小泥河支流有1处水上漂浮垃圾),现已清理整治销号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成立了非正规垃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非正规垃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挥、协调、督导和验收。

二是加强宣传,全面发动。要加强媒体宣传,及时宣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意义,对工作开展差、整治不到位的跟踪督导,形成全民关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要健全专业保洁队伍,并有效发挥作用,形成“竖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确保水岸清洁优美。

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