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

自去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我院在县委及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政治站位更加坚定,思想认识逐步深化,工作氛围愈加深厚,职能作用发挥稳步提升,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

一是组织领导初步完善,院扫黑办的日常任务由最初的2人增加到了7人负责,形成了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和严密的组织体系;

二是宣传发动持续加强,对外以宣传栏、宣传标语、电子滚动标语、举报信箱、网站宣传等形式宣传造势,对内以党组会、业务培训、“四级谈话”、扫黑除恶专题讲座、应知应会知识考试等形式提升业务技能,在全院营造了人人投入专项斗争、人人尽责专项斗争的良好局面;

三是建立了专业化的办案团队,明确了由6名员额检察官组成了3个办案组,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规范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求,对每一起案件都落实“一案四查”机制。截止目前,我院认定并移送起诉涉恶案件13件43人,向县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7条。

下一步,为了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我院将着力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台账。严格按照市院扫黑办及县扫黑办要求,依据扫黑除恶台账清单,将16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整理好;

二是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建立稳固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加强对挂牌督办的黄良涉黑一案的沟通,配合公安、监委,尽快完成对该案及“保护伞”的侦查;

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加快完成对省院调研组反馈问题清单的整改,严格按照“一案四查”的要求,加大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摸排力度,严格规范办案,确保案件质量,绝不随意拔高或降格以求,牢牢坚守构罪底线,坚持证据为王规则,确保不因办错案、办重大瑕疵案而引发舆情炒作,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