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清理规范有关情况的汇报

关于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清理规范有关情况的汇报

关于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清理规范有关情况的汇报

 

 省金融办担保处:

根据辽金办发【2014】18号关于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办于5月初对全市4家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摸底了解,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这4家机构进行清理规范。

我市4家非融资性担保机构都未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其中有2家机构已同意注销营业执照改为一般工商企业,其他2家机构按照要求其提交规范材料,截止目前尚未提供任何规范材料,按照规定未能在限定限期内提交规范材料的机构我办将出具鉴别认定意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取消其公司名称中的“担保”字样及担保业务范围,逾期不办理的,依法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