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评价标准工作汇报

按照自治区关于《地市(市)机关事务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逐项对照工作评价标准,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以“八大行动”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八大工程”助力节能降碳提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呈现稳步良好态势,现对照标准,将工作汇报如下:

落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评价标准工作汇报

一、高位推动部署工作。

年初,按照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节能工作安排,涉及博乐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个示范观摩点(垃圾分类观摩点,新能源汽车示范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以“一体三化”为重点,以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 “三网合一”为核心,《博乐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章可循明确2022年重点目标任务,确保机关事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落地。

二、工作完成情况

第一部分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总分20分

(一)完成能源资源消费和碳排放“双控”目标。博市现有公共机构116个,用能人数43050人,公务车辆968辆,办公建筑面积58.73万平方米。2022年3月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2021年公共机构用能较上一年人均综合用能下降1.09%、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7%、人均用水下降1.2%,完成节能降耗强度指标。2022年4月按照自治州分解下达的公共机构能耗“双控”指标,将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公共机构。

第二部分节能降碳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开展绿化改造行动(4分)。一是持续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空调照明、电梯等综合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2022年我市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项目44个,配套改造资金4.16亿元,改造面积57万平方米。二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引导各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目前我市园林服务中心正在实施合同节水项目。三是对全市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进行统计,建立档案库,我市公共机构目前共有机房1个,机房建筑面积100.02㎡。四是推进绿色食堂运行,食堂厨房食材加工剩余边角料较上一年同比减少25%,餐厨垃圾同比减少近17%,从源头上避免餐饮浪费。

(二)大力推行绿色办公行动(3.5分)。一是全市各公共机构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如制定《文件简报专项治理工作办法》《节约用纸管理办法》《推行无纸化办公管理办法》等。二是全市各公共机构采用OA办公系统、涉密域处理日常来文办公,覆盖率100%,做到能无纸化办公的不使用纸张处理,节约用纸达到10%以上。三是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对已建成的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均要求70%以上。四是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内部及外部区域绿色工作,按照节水节地节材的原则,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高公共机构庭院及办公场所绿化覆盖率。

(三)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1.5分)。一是制定我市公共机构“135”绿色出行活动方案,通过节能周等契机,通过线上线下对全市各公共机构发出倡议书,大力宣传“135”绿色出行方式,倡导低碳出行。二是通过节能宣传“五进”,引导全市各族干部职工、各族群众绿色低碳出行,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作用。

(四)积极探索绿色减碳采暖行动(4分)。实施了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改造,今年全市2个集中供暖的乡镇实施了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

(五)大力开展绿色低碳节约文化行动(4分)。一是利用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宣传节点,在全市公共机构发出倡议书,争做“绿色低碳、节能先行”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示范者。同时除发放宣传单、环保袋等传统宣传方式,利用重要节点开展网上宣传扩大影响面。二是开展节能降碳工作宣传“五进”,如:学校通过“小手拉大手”让节能宣传走进千家万户,2022年我中心联合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进企业通过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等实地宣传节能降碳的重要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做好干部的培训学习,确保培训效果,今年我市共有9人参加清华大学的继续在教育培训。四是将节能降碳内容纳入到市党委常委会的学习中,同时纳入到党校培训的目录中。

(六)牢固树立绿色低碳生活倡导行动(2分)。牢固树立绿色低碳行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市采购办在采购的云平台首页面会发布提示,对采购做了提示要求,公共机构带头使用节能环保型可再生办公耗材,采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截止目前我市采购都符合规定。

(七)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行动(11分)。一是下发《博乐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制定志愿者活动方案,尤其2022年结合文明创城复验工作,各公共机构定期定时定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劝导工作,此项工作已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有序推动“禁塑”工作,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食堂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同时积极配合发改委,每月总结开展情况。四是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根据自治区要求,在各公共机构遴选自治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3个。五是推广应用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终端,博乐市市直办公区目前有4台。六是按照规定相关的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七是推广应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经梳理我市已建成1家餐厨垃圾无公害处理厂,并与市直机关食堂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合同,目前运转正常。

(八)高效落实反食品浪费行动(10分)。一是制定了《博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推行公共机构食堂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行动,通过多举措,全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明显,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二是建立了博市《自治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暨节约能源资源联系会议制度》,积极推动我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落实到实处。三是各公共机构常态化开展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组也经常性对机关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反食品浪费开展情况。四是落实自治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下发通知要求各公共机构的机关食堂按照要求做好自评,同时对全市的机关食堂进行统计摸底。

(九)低碳引领工程(5.5分)。一是制定印发《博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碳达峰实现机制路径、目标任务等。二是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同时编写了我市的2021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报告。三是结合碳排放统计对全市公共机构的用能设备进行了核查统计。四是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做好我市各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工作,为今后推进此项工作打好基础。五是结合碳排放统计对全市3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碳排放核查。

(十)示范创建提质工程(7.5分)。一是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2022年全市创建任务10家,以示范单位为引领,不断推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组织开展好节约型机关复验评价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目标任务对50%以上已命名节约型机关开展复验评价,建立末位退出机制,今年我市共有10家单位接受复验。三是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目前我市有节水型机关共有5家,不断推进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十一)数字赋能智慧工程(4分)。一是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接入了以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节能业务集成的“三网合一”信息化系统,提升了我市节能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节能管理。二是联合中国移动对3家重点用能单位安装了能耗在线检测系统。

(十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工程(4分)。加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推进,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用车控购、报废、调剂、租赁等日常管理工作,2022年我市积极申报作为自治区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点建设单位,指导博乐市制定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细则,发挥试点城市示范引领效应,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目前博乐市已完成109个充电桩建设任务,公务用车、新能源出租车及公交车配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十三)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工程(3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各类培训,同时今年我市共有2名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人员参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举办的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网络培训。

(十四)目标管理体系建设工程(3分)。按照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能源资源消费“双控”指标,对本级公共机构进行分解,确保指标任务分解控制在前。同时推行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宣贯,推行“双控”与能耗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

(十五)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5分)。一是市领导对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了共计2次批示。二是不断健全制度建设,印发《博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年初制定我市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工作要点,不断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配套制度,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

(十六)资金保障及监督评价(9分)。一是我市公共机构工作经费目前有工作经费5.9万元纳入了财政预算。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拨付65.9万,用于公共机构节能经费。二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并运用,在大绩效中占2分,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中。三是制定博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我市3家重点用能单位都在安装能耗监测设备。

(十七)日常评价及差异化评价(14分)。按照《年度责任清单》定期梳理工作,按时报送各类表格及信息资料,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同时积极总结工作亮点及有特点的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节能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干部职工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能耗保持不断下降趋势,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虽呈下降趋势,但公共机构能耗总量仍然偏大。二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单位形成合力不够,工作落实还不够深入。三是由于经费问题,制约了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的应用。四是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节约没有奖励,超耗没有处罚,难以调动各方面节能工作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推动公共机构实施“6886”行动计划,即:坚持6项基本原则,开展8项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实施8项节能降碳提质工程,落实6项保障措施。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做好我市的自治区级示范点工作,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逐项对照工作要求,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节能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