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四重”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我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有效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管控和服务工作,有效预防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犯罪,进一步将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司法所“四重”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重安排。成立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以司法所为重点,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无一脱管漏管。落实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及时通知、动员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尽可能将人员接回。

二是重管控。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落实安置帮教责任人,完善帮教计划,与刑满释放人员签订帮教协议书、责任书,促使帮教工作落实到位,对不同人员实施分类教育,抓好重点人员管控。

三是重帮扶。每人确定一个帮教小组,加强法律宣讲、心理疏导引导其依法通过合理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人性化关怀和爱心感化,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

四是重回访。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帮教对象解答各项咨询或疑虑,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主动协调,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人员,尤其是重点帮教人员开展排查走访活动,积极充当好其人生转折点的“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