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例会汇报材料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例会汇报材料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例会汇报材料

根据乡村振兴例会安排,对照省委、市委、县委一号文件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能职责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一、落实粮食安全战略

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生产基本稳定。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守51.33万亩耕地面积目标,严守4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将永久基本农田纳入数据库管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将集中连片、规模较好,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特别是新垦造的水田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等划入储备区,保持储备区耕地量足质优。并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按省市要求,对我县“非农化”现象,2020年9月10日新增违法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退耕还林涉及基本农田等进行了实地核查,严格加强巡查,坚决打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从事“非农非粮”生产的行为;加大农村宅基地、农业设施用地、农产品加工用地审查力度;整治“空闲田”,畅通土地流转渠道,推广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推进耕地提质改造和水田垦造。做好提质改造和水田垦造项目的选址。严格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验收。落实垦造水田的种植养护。开展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试点。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完成2020年度2.9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规划建设2021年度高标准农3.5万亩以上;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加快出台县乡两级战略规划,加快村庄规划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加强农村建房管许可管理,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筑质量,加强农村整体风貌管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质量优良、生产方式清洁、生活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规划注重保护传统村落、传统建设、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开展传统村落摸底调查,加强全县范围内传统村落维修保护。持续推进44个美丽乡村示范村、68个整治村和“五线八片”建设,启动2021年度8个省级示范村、34个整治村建设;实施以“七补齐”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美丽城镇建设行动,在高枧、石城、沙坪、桂花等乡镇先行先试,重点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打造精品亮点,总结经验。

三、推进乡村生态保护和水土修复

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实施白寛、路口、天城等乡镇人工造林项目0.7万亩,全县精准灭荒造林地和近年来其他项目新造林地中幼林抚育20万亩。实施通道绿化,重点推进青山、白、铜钟等乡镇道路绿化提档升级400公里。推进天城镇洪下村、白镇大市村、青山镇东流村、铜钟乡佛岭村、沙坪镇庙铺村等5个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推进雨山国家石漠公园建设,依托雨山天然石林和古瑶文化遗址以及丰富的森林资源,努力打造石漠化地区治理、生态恢复先行示范森林康养基地。实施森林资源保护行动,新增生态护林员555名,达到1555名,修建防火道100公里、生物防火道100公里、林区道路10公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138.67万亩,封育保护公益林4万亩;对全县1423株古树名木、826个古树群造册登记、挂牌保护。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对11个关闭矿山进行了生态修复治理,修复治理区面积共计1211.59亩。主体灭失矿山自然复绿13家,2020年度关闭非煤矿山5家,现五家矿山已全面动工,正在进行矿山削坡排险及绿化工作。

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颁证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初步实现数据交汇,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落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积极支持乡村振兴项目用地。落实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政策。调控完善土地出让收入适用范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加强耕地摞荒情况跟监和督促检,遏制耕地摞荒、鼓励复耕复种。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返乡农民工、能人、企业流转利用摞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坚持统筹使用、规范管理。统筹整合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衔接,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健全管理制度,坚持精打细算,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支出碎片化,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