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前提,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对于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一、基本情况

(一)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情况。清产核资工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目前,我区所属4个县(市、区),16个乡镇,80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共计完成清查账面资产总额**万元,核实资产总额**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万亩,为下一步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区各行政村均建立了集体资产登记制度、保管制度、使用制度和处置制度。统一印制了资产登记制度、保管制度、使用制度和处置制度,并悬挂上墙。

(二)成员身份认定和劳龄登记情况。按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我区各乡(镇)各村制定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劳龄登记操作细则》,明确了成员身份认定时间节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认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要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做到“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根据土地承包关系、与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关系和户籍关系等因素进行确认,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尤其是妇女合法权益。在成员身份认定和劳龄登记过程中,对初步登记结果、提出异议修改后的结果和最终确认结果实行“三榜公示”。成员身份及其劳龄确认后,编制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和劳龄名册。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成员身份认定**人,劳龄登记正在同步进行中。

(三)股权设置和折股量化情况。量化资产搞股份合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各村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和劳龄登记的基础上,制定了《股权设置和折股量化办法》。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张榜公布,已上报乡人民政府。截止目前,80个行政村成员身份认定以及劳龄统计、股权设置、折股量化工作已基本完成,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情况。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按照《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地区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落实交易人员、交易场所、交易设备,已完成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改革政策与我区实际相矛盾。林权证大面积覆盖农村耕地,村集体缺少资源性资产,极大的制约了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改革推进与传统思想的矛盾。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项较为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政策性强,现有的经验和成功模式较少,工作难度较大,干部怕难;二是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少问题都是历史形成的,有些干部不愿去捅“马蜂窝;三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完善的组织治理结构,一切运作都必须公开透明,基层干部在改革后行使权力受限,难免会有失落感;四是多数乡村改制前,社会管理、公共福利、帮扶救助等方面的支出都是账务混用,改制后细化并落实这些支出困难较大。

(三)改革深入与机构人员设置的矛盾。我区所辖县市区,16个乡镇,县级经管机构2个,全区农经编制数64人,实际在编在岗仅19人。个别乡镇分管负责人、经管站主要负责人调整时间不长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流程及容易出现的问题把握不准。

(四)改革进程与管理体系不健全的矛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手段、发展是目的,但土地确权工作在我区林权证覆盖的大环境下无法继续进行,在农村产权流转中存在着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改革的推进。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则很不完善,极不规范,基本还处于自发、隐形、无序的状态。另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无法实有化,缺乏完善的评估体系,基准价格无法确定,成为集体建设用地在镇内或镇外流转的障碍。

(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我区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行管理,集体“三资”管理监管力量薄弱,乡镇一级农经站职能分散、人员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产改工作完成后,乡镇对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监管,监管履行哪些程序缺少政策依据。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改革工作推进力度 。督促各县(市、区)要按照改革时间节点,科学安排时间和人力,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完成成员身份认定和劳龄登记工作后,及时进行科学设置股权和折股量化,指导村级制定好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

(二)及时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工作。按照国家关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向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书,并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求各县(市、区)经管站对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统一进行登记,确保11月末完成所属村的赋码登记工作。

四、结束语

今年,我省被国家批复改革整省推进试点,省委明确要求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并列入重点目标进行考核。因此,我区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强力推进,把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确保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