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堤防管理设施 里程碑(千米桩、百米桩)合同

甲方:

制作安装堤防管理设施 里程碑(千米桩、百米桩)合同

乙方:

为规范堤防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设施,制作安装堤防管理设施里程碑(千米桩、百米桩),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责任,特制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制作和安装千米桩、百米桩

三、制作标准:大理石材质,具体标准附后。

四、安装标准:附后。

五、数量:千米桩36个,数字依次为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百米桩328个:1、 2、 3 、4 各1个;1、2、3、4、5、6、7、8、9各36个。

六、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制作成品及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七、价格费用:制作费,千米桩270元/个,百米桩75元/个;安装费,千米桩160元/个,百米桩30元/个。

八、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定金)2000元(贰仟元);

2、乙方将里程碑((千米桩、百米桩)成品送至甲方指定位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制作费34320元(叁万肆千叁佰贰拾元)。

3、乙方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安装费15600元(壹万伍千陆佰元)。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负责接收乙方送至的管理设施成品,监督安装施工。

(二)乙方责任,按甲方要求标准制作安装管理设施,质量尺寸要达标,外观要整洁,损坏及不达标产品甲方不予接收,运送过程风险由乙方自负,安装施工中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合同。

甲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乙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