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前期投放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机器设备前期投放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共同投资合作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2、机器型号:

3、数量:

4、性质:

二、合作方式及各方出资情况

项目由甲、乙两方作为股东共同投资合作,其中,由乙方负责出资,出资金额人民币元,甲方负责项目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选址、日常维护等)。

三、利润分配

甲方前期对项目每台机器设备投入人民币1万元,项目所涉机器共计台,累计投入人民币元。合作项目盈利后,应首先返还甲方上述成本投入即人民币 元。剩余利润按甲乙双方各50%分配。

四、公司日常管理

甲方负责行使项目经营权并主持日常经营、管理等工作。

五、资金、财务管理

甲、乙双方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2、若乙方未按约出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各发起人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各发起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