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洒布车租赁合同

机械租赁合同

沥青洒布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西安龙祥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稀浆封层车同乙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金及付款方式:

1、甲方稀浆封层车每天出勤按5500元(伍仟伍佰元)/天/辆标准结算。

2、若出现由于乙方生产安排原因,使甲方稀浆封层车辆连续两天未出勤的情况,两天内(含两天)每天仍按5500元(伍仟伍佰元)/天/辆正常出勤费用标准结算。

3、若由于乙方生产安排原因致使稀浆封层车连续三天以上未出勤,自第三天起,按照2500元(贰仟伍佰元)/天/辆费用标准结算。

4、若由于甲方机械或其他原因及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使甲方稀浆封层车无法出勤,乙方不予结算当日费用。

5、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车辆退场后,乙方十五日内付清甲方所有费用。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A.甲方机械设备到乙方工地,乙方应服从工作调度与生产安排,不得以任理由拒绝乙方的正常调配(除违章操作外),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换机或退机。

B.甲方应根据乙方需求,调配足量的机械设备到达乙方工地。

C.乙方未能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机器或终止合同。

D.机械设备进场前甲方必须保障机械性能完好。确保该机械证件齐全(有效行驶证、有效期保险、年检有效期),并达到环保排放标准。有效租用期内机械年审、保险、行驶违章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自理。

E.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稀浆封层车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抢修;若在短时间不能修复,甲方应立即调遣备用沥青洒布车进场施工,否则赔偿由此为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F.甲方对机械进行强制保养及大中修工作前,应提前与乙方协调,安排合理时间进行,以免耽误施工正常进行。维修保养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G.甲方应遵守工地安全规定,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规范进行操作,若因甲违反安全规定及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机械在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

B.乙方在使用期间为甲方机械提供良好的燃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燃油不合格造成机械设备的损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C.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甲方违规作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工作。

D.乙方必须负责甲方机械设备在乙方工地的安全,如出现设备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E.设备退场时,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方便,协助甲方设备顺利退场,如遭到乙方任何原因的阻挡,则按日收取租金。若因甲方自身原因与乙方无关。

F.乙方不得将机械转租给其它单位,或以抵押方式给别的单位或个人。

G.此项租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四、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西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期满付款后,自行失效。

开票名称: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票名称:西安龙祥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10104722870665H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西安市莲湖区设备社会路12号地址电话:

029—86537517

开户行及账号:中信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51610182100003215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61050193004100002012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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