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合同

合伙经营合同

合伙经营合同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宁波市鄞州区现代陶瓷城三楼92号瓷砖店,总投资为 50万元,甲方出资 26万元,乙方出资 24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51%、49%。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5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最新二人合伙经营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