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及其空地租赁合同

厂房及其空地租赁合同

厂房及其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六组的厂房(含能有正常使用的锅炉1台、砂光机1台、直边锯1台、压机1台、过胶机1台、烤房2间、叉车3台、办公用房 间、宿舍8间等详见清单)及厂房的前方、左侧两块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厂房面积约___平方米;厂房前面空地面积约___平方米;厂房左侧空地面积约___平方米; 。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15年,即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35年1月1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小写 )。甲方租赁零陵区富家桥镇杨柳塘村土地(该厂房及其前侧、左侧的空地占用的土地),土地租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3.2甲方负责供电,供水、通路及取得相关证件等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的事项,租赁物交付使用后,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供电,供水、通路(确保13米左右的挂车正常出入)、厂房、土地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返还租金并赔偿乙方投资款 。

3.3甲方应取得用于乙方能合法正常生产的相关证件(国土、建设用地、环评等),租赁交付使用后取得证件所产生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未及时取得上述证件致使乙方不正常生产,甲方应返还租金并赔偿乙方投资款 。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甲、乙签订合同后10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之后每年月 日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转让、转租,否则赔偿乙方经济损失50万元。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损耗无法正常运转,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赔偿。

6.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如厂房发生非乙方原因的造成该厂房及其附属设备损坏时(含自然损耗、屋面漏水、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相关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租赁物的转租

7.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8.1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乙方在租赁期间购买的机械设备、扩建的厂房等,甲方按购买或建设成本价的 % 回购。

第九条

适用法律

9.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决律程序解决,双方约定由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0.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如遇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甲、乙方协商处理。

10.2因政府动迁或其他形式获得赔偿或补偿,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获得。

10.3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10.4租赁期间,乙方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 _月_ _日

乙方:_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_____年_ _月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