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合同 包车合同【多篇】

包车合同 包车合同【多篇】

包车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乙方:

包车路线:莆田学院——永春县下洋镇牛姆林

包车方式:来回共两趟

包车时间:XX年11月1日

协议内容:

1:甲方提供3辆车,共95座。甲方必须保证提供车容车貌整洁、技术状况良好、安全可靠的车辆。

2:甲方必须在出发当日早上6:00之前到达莆田学院后门,必须在当日下午4点之前在牛姆林大门等候,等到乙方清点好人数、保证所有的同学都已上车后,方可发车返校。

3:驾驶员保证文明服务、态度和蔼并主动配合乙方领队的工作。

4:乙方要做好自身的'安全宣传工作,不得超载。

5: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得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定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甲方支付的预付款。

7:如途中发生有关行车安全问题,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8:若由甲方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结算方式:

包车总金额:3辆车* 元= 元

乙方预付给甲方的金额:3辆车* 元= 元

待所有车辆、所有同学返校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其余应付金额。

10: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XX年 月 日

包车协议书模板 篇二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

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 型号: 颜色: 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甲方将 号车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 元

行驶区域:在 范围内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

7、甲方要提供能够熟练驾驶所租车辆,并且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2、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3、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4、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做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5、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6、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门报警并办理相关手续;

7、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间,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和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据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如下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提供车辆相关的虚假信息;

第七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者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 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租赁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

1、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

2、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3、车辆行驶 证复印件;

出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

出租车承包合同 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领证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 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 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xx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3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 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 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 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附件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