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合同书(精选多篇)

第一篇: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合同书

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合同书(精选多篇)

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合同书

为了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治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合同书,由各乡镇农机监理员与所辖区的农机驾驶员双方签订,共同监督实施。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各类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和农机监理人员的指挥,必须配合农机执法人员的工作,农机执法人员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有权对各类农机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农机监理员在执法期间应出示执法证件。

二、各类农机驾驶员必须在所在乡镇(场)农机监理员的组织下,按照驾驶员审验规定的要求,参加一年一度的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允许驾驶员与驾驶证件相符的农业机械。否则,由农机监理员根据《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驾驶员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各类农机驾驶员对购置的各类农牧业机械必须到西安农机监理站申请报户挂牌,对已登记报户的各类农牧业机械必须按照检验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保养维修,参加一年一度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允许各种作业,否则,有农机监理员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其车主及驾车人员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各类农机及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所在乡镇(场)农机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或审验,超过期限除按规定交逾期补检、补审费外,还要对车主或驾驶员进行罚款处理。

五、各类驾驶员必须按照佳通法规和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各种作业,绝不允许违章操作,坚决禁止“黑车非驾”、客货混装、超载超速、牵引架站人、叶子板坐人等违章行为,否则,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及农机执法人员对以上违章人员实行重罚,并予以扣车处理。

六、遵守《草原法》,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开垦草场,支持退耕还林工作。

七、农机监理人员及各类驾驶操作人员都要遵纪守法,必须按照《中华任命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农机法规政策行使职权和安全生产,杜绝各类农机事故发生,由于违章驾驶发生各种伤亡事故,由驾驶人员及车主负责,并按,《安全生产法》、《条例》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及农机监理员必须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得在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坚决禁止各种违纪行为。农机驾驶人员可随时向县农机监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农机执法人员的危机行为,县农机监理部门可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违纪当事人进行查处,举报。

九、各级农机监理人员及各类农机驾驶员必须履行合同规定条款双方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第二篇: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项目部

乙方:年月日

为了加强各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北京市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北京创业中心二期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北京市建委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第二条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应负监督、教育、指导、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监督乙方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等)应完整、安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独立作业不拴安全带或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者,勒令停工,并按甲方规定给予罚款。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队伍和人员令其退场或终止施工合同。

第三条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人是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必须根据自身人数及工程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履行安全员职责,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控。

3、乙方必须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的特点,安排身体素质、工艺技术、安全专业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不准将有残疾人员及儿童带到工地安排工作或玩耍。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乙方应及时提出或拒绝施工。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令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太长,并按照规定搞好女工保护及防寒、防冻、防暑、防止食物中毒等工作。

6、乙方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好安全活动(每星期最少一次),学习安全生产方面专业知识,并坚持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三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7、乙方对特殊作业人员(如:机、电、操、架工等)必须经培训、考核、持有劳动部门发给的操作许可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8、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冒险违章作业,更不能进入指定禁区,必须遵守施工安全制度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

9、乙方施工人员对违章指挥和危及人身安全、无措施保证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

10、乙方施工人员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不准开玩笑及打闹,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11、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规定,每日班前开展安全喊话活动,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12、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做好防火工作,特别是电焊、气割等工作,必须做好预防工作,随时参加扑灭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四条对事故责任的经济处罚

1、乙方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照签订的合同和安全协议办理)。

2、乙方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请检察院和劳动监察机关、安全管理站调查处理。对违章作业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或进入施工禁区和擅自干与本工种无关的工作造成伤亡事故,应由乙方和责任者自己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各分包施工的建筑公司(建筑队、外包队)发生伤亡事故,由甲方协助调查,由总包方向发生事故所在地劳动局、检察院、安全站及自己的上级单位上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抄报总承包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罚款由乙方负责。

附:为了严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如下: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准酒后或未经安全交底进行高空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打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不准无证人员操作施工现场机械设备。

5、不准未经许可拆除施工现场的安(来源 本站)全设施。

6、不准在脚手架上及悬空吊篮内玩笑嬉闹。

7、不准在未经防护的电梯井内施工作业。

8、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未办动火证不许进行动火作业。

9、不准从高空或窗口向外抛掷建筑垃圾及杂物。

10、不准非操作人员(包括家属或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工地宿舍。 以上规定为项目经理部关于现场安全生产的强制性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及操作人员,必须自觉执行以上规定,若有违反者,总包部将处以200元/次的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者或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项目部二00二年十月

第三篇: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云南平锁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 建 设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湖南省郴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平锁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o四年四月

云南平锁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

责任书

甲方:湖南省郴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平锁高速公路

第十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云南平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弥勒总监代表处有关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湖南省郴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平锁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下属施工队安全施工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目标管理,实行奖惩,明确责任,遏制重特大施工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施工工程人员生命安全,维护施工沿线社会稳定和群众交通安全畅通,保障平锁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安全、稳定、正常、有序施工,结合平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实际,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须遵照执行。

一、安全施工责任书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针。

二、安全责任书的目的

以健全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施工安全各项制度措施,牢固施工安全根基,全面推行安全施工管理,密切监控各个施工环节,依靠本施

工标段广大干部、工程、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强化施工安全自我约束,自觉纠正违章、坚持按章按规作业,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消除施工事故思想,杜绝各种重特大施工事故,确保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的有效运行为目的。

三、安全施工责任书的原则

全面推行国家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管理施工工程建设必须管理安全,谁受益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施工标段企业法定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工程施工全体人员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分工负责、明确施工安全任务、齐抓共管的原则。

四、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对象

责任对象:乙方负责人。

五、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一) 甲方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推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实行层层签订安全工程责任书,按照平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安全施工目标责任的要求,各标段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安全工程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标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工程施工安全的副职负具体领导责任;在工程施工第一线的队长、副队长对施工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对本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监督责任;工程一线的全体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应负直接责任。

2、工程施工安全领导:本标段必须把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要制定工程施工安全专题会议,定时按日、周、月、季、半年、年终,根据不同情况,结合实际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实事求是分析研究部署解决本标段工程施工安全重大问题,并加强对工程施工的安全领导和指导工作。

(二) 乙方安全生产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对公路建设施工安全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各级对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决定,健全完善有效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并全面抓好落实。

2、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必须建立和健全施工安全管理监督人员,对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一名施工安全监督员,全面负责施工场所的安全监督工作。

3、严格施工事故防范工作,要严防施工中的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1) 重点管好易燃、易爆物品的报、审、批、购、运输、储存、领发、使用的专项安全管理,对管理爆炸物品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工程施工操作、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部门正规培训,并持有合格的有效证件方能担任危险作业工作;

(2) 加强对爆破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对爆破场所和施工险段必须设置比较明显的安全标志,爆破时必须向项目部报告,并按要求加强安全警戒,严禁一切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内。对施工险段必须做到先清险后施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对因施工影响车辆、人员正常通行的路段,必须

及时作好临时便道保通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引导人、车安全通行;

(3) 加强施工机械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严禁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要做到动工前有安全交待,施工中有安全监督检查,收工后有讲评,发现事故隐患能及时消除,确保机械车辆及施工人员的绝对安全;

(4) 加强对高空危险作业的施工安全管理,高空作业时,必须有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方能进行施工作业;

(5) 对以上重点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明确管理人员职能职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杜绝事故发生,对威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坚决消除;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设备、设施要组织安全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消除;对事故隐患较明显突出的,必须落实专人整改,并限期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的要坚决实行停工整顿,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能进行施工作业;对发生事故和“三违”问题的,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4、强化施工安全宣传教育,要根据施工安全实情,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教育,对项目部安全施工要求及安全通知精神及时向施工人员宣传学习,对一线施工人员要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施工意识,提高各施工队伍全体人员的整体安全能力和素质;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进行技能培训,总之,施工安全教育必须实行双百方针:即对施工安全教育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施工安全教育率必须达100%。

5、要搞好施工人员劳动安全保障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对施工劳动保

护政策、法规、安全标准,按时发放安全保护用品,严禁违反国家劳动保护法,维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合法权利。

6、严格各类施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制度,凡因施工发生死亡重特大事故的必须在一小时内电话向项目部主管安全的领导报告,并在24小时内上报事故经过的基本书面情况报告。凡因施工发生重伤事故的必须在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报告项目部,对发生事故不按时上报的,项目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7、积极参加上级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会议,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施工检查,必须参加安全施工考核评比活动,必须参加施工安全学习培训教育工作,必须按时上交安全施工统筹资金,必须接受安全处罚,并按时上交处罚款等。

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壹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各持壹份。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

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甲方:乙方(班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振清线二级公路第六合同段土建项目工程结束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或认定身体条件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组织或参与调查本项目部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告知乙方和检查落实。

2、提供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和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按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3、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告知乙方。

4、对女性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统计、报告。对乙方的工伤确认,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6、甲方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进行工伤保险。

7、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贡献者,按本单位考核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6、有权享受国家、集团公司和本单位规定的劳动保护。

7、根据有关规定有权享受工伤保险。

(二)乙方的义务:1、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操作规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对于国家规定需

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的,应事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互相关心、帮助和监督,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5、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6、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乙方,除应履行本合同乙方义务条款外,还应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有关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 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集团公司、指挥部和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约但没有造成事故的,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三)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故损失的,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本单位专项考核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甲方将不予认定乙方工伤和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1、蓄意违章;2、酗酒、吸毒;3、自杀或自残;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xx指挥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应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三)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委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及承包经营管理的合同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及承包经营管理的合同书

甲方:湖北中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承包经营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及建设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在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项目承包经营事项和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承包经营的工程项目概况、经营方式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①结构②层数③面积㎡

4、工程造价:

5、开工时间:年月日

6、竣工时间:年月日

(二)、经营方式: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以自己组织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完成工程,并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独立经营。

二、双方约定甲方的管理费及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的税费和支付方式

1、乙方给付甲方管理费按工程造价%元,乙方确定

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付清甲方管理费或分期付清的具体时间。

2、乙方承担本建设工程项目应向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缴纳的全部税费;乙方按照整个工程需缴(交)纳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按期全额交清。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开具收款的票据和缴纳税款的税票、原始凭据交由甲方公司财务。

3、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5%购置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始发票,必须交甲方公司财务入账,送交的机械设备原始发票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标准,甲方按乙方欠交的发票金额换算增加收取上交管理费。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财务、固定资产及合同履行进行审查、监督。 2、甲方对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实施审查管理并监督乙方的正确使用。

3、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纠纷。在乙方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办理应为乙方出具的各种手续或证件。

(一)、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自己组织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独立经营。

2、乙方必须将建设方工程款拨入甲方账户,每月末将建设方拨款对账单加盖建设方财务章送交甲方。

3、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上交甲方管理费和缴纳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的税费。按时履行因建设工程项目承包经营中的各项应付款的清偿及给付民工工资。因拖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及承包经营的管理

1、乙方在工程项目承包经营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并服从管理。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履行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工程项目施工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对建设单位交付的工程承担全部的法律后果。

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必须加强自身及其员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负责人,也是主要负责人。乙方必须为自己工程项目内的员工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提供安全保障设施,为员工办理安全生产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救,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4、乙方不得在工程建设中违规操作及有损于甲方及其建设单位财产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乙方违规操作及其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解除承包经营。

5、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在外借款、赊购各种材料及商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个人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由乙方直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承担因自己所涉及的一切经济等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等原因,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2、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甲方公司注册地法院受理解决。

六、合同份数、生效形式及期限

1、本合同内容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乙方承包经营的工程项目全部经发包方(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和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方:湖北中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 表 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