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粪污委托处理合同

甲方(养殖场):

养殖粪污委托处理合同

乙方:

为认真落实我区畜禽养殖场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达到畜禽养殖粪污零排放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对养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处理方式为乙方委托粪污运送车拖运甲方养殖场每日产生的粪污,将其运送至乙方种植园内粪污发酵池,进行粪污有机肥化处理,最终将发酵后的粪污施放到乙方种植园内。现签订如下委托处理合同:

一、甲方2019年饲养成鸡16000羽,年产生固体粪污约240吨(干鸡粪),沼液约20吨、沼渣约3吨,现将年产生粪污量的100%委托给乙方进行处理。乙方种植园内发酵池堆肥腐熟,将粪污进行有机肥化方式处理粪污,并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合同价格:5000元|年。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暨人民币2000元)作为预付款,甲方养殖周期完成或合同期限达到一年时,甲方另支付合同尾款人民币3000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及粪污数量提供给乙方,并未乙方运输粪污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负责及时将甲方粪污清运出场,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乙方要负责做好粪污运输道路的清洁,每次入场前要做好车辆消毒工作。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甲方所在街道畜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