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转让合同多篇

猪转让合同多篇

猪转让合同篇1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土地发包方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固东_____乡(镇)和平村中四组的0.7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种植生产经营。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转让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让期限为16年,自20_年3月14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价格为每亩93333.33元人民币,共计70000.00元人币(大写:柒万元整)。乙方应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转让费:

1、一次性支付:以人民币一次性支付转让费。乙方应在20_年3月25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2、分期支付:以人民币分期支付转让费。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地块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收益。

2、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及时交付转让土地。

3、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在依法办理注销、变更经营权手续后,甲方与发包方在上述转让地块上的承包关系即告终止,甲方不再享受和承担上述地块上的承包经营权利和义务。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依法享有受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2、依法享有对受让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权和产品处臵权。

3、有权依法流转受让土地。

4、有权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与服务。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受让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发包方同意,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发包方同意,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让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发包方同意,甲方有权单

方解除合同:

1、逾期不支付土地转让费,经催告后在_____天内仍未支付的。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__%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_____(是或否)鉴证。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身份证号:_____

身份证号: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章):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单位:_____

(签章)鉴证人:_____

(签章)___年___月___日

猪转让合同篇2

甲方(转让方):刘生、蔡绍库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封市汴京浮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浮桥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甲方同意将浮桥公司100%的股权共200万元出资额,以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二、付款方式: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两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先支付90%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但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甲方在收到该款后的第一日、第二日主动到工商局办理完毕股权变更手续;待海事等其他部门的手续变更完毕后,乙方再付10%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但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三、产权交割:甲方在收到90%股权转让款后的两日内必须将浮桥公司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附件附后)及经营管理权一并交割给乙方所有,由乙方经营并管理,甲方至此再无经营与管理权。

四、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真实出资,并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置并承担责任,并免遭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确保在付款方式中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股权变更、产权交割、海事等其他部门的变更手续。

五、员工安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员工由甲方自行安置,乙方所需员工由乙方另行招聘。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第二条、第三条、

第四条的事项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至变更完毕。

七、其他约定:

1、甲方将浮桥公司交付乙方之前,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股权转让登记前乙方未发现,日后产生或发现的合同义务、担保业务等)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甲方将浮桥公司交付乙方之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可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股东签字: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在另一页:

附件1:无形资产清单:

?审查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发改委批文、物价局批文、《收费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南北两岸政府批文、南北两岸河务局合同、南北两岸政府合同、《船舶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租用合同等文件。

附件2:固定资产清单:

猪转让合同篇3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就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牌型叉车一辆,年出厂,发动机号、

牌型叉车一辆,年出厂,发动机号、

牌型叉车一辆,年出厂,发动机号、

牌型叉车一辆,年出厂,发动机号、

二、转让价格:人民币_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四、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五、乙方权责:

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年_月_日

乙方:

__年_月_日

猪转让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xx干洗店转让达成以下协议,请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20xx年12月xx日将位于丽江市柏龙水榭一期西门对面的xx干洗店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此价格包括20xx年1月至9月的房租费。

第二条甲方将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全部转让乙方使用,20xx年12月xx日前的水电费、税收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缴清。

第三条乙方在20xx年12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余下的壹万元在20xx年12月xx日前付清。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干洗店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甲方在20xx年12月xx日之前负责对乙方做好衣服干洗的相关培训工作及注意事项。

第六条甲方将房屋租赁合同及干洗设备的保修合同等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猪转让合同篇5

受让方:(下称甲方)转让方:(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一次性支付货款元。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七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第五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15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1%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七条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2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