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供货合同多篇

床供货合同多篇

床供货合同篇1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第一条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第二条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30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第四条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合同范本《长期供货合同范本(标准版)》。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第五条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六条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条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床供货合同篇2

甲方(总包方):

乙方(供货方):

丙方(开发商)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在 工程中使用乙方生产的外墙保温材料(材料明细见表格)。签定以下外墙辅助材料供货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材料名称、包装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

本合同中使用面积暂按 ㎡ 计算,所需外保温材料组成材料名称、包装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如下表所示 :

序号

材料名称

包装规格

价格

(吨)

数量

合价

(元)

备注

1

瓷砖粘结剂

2

瓷砖勾缝剂

灰、白

彩色

备注

以上单价包括: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税金等费用。

合同暂定总金额为: 。以实际送货金额为准。 二、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约定:

1 、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

三、包装要求:

本产品按其品种分别用编织袋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四、交货地点和方式:

1 、甲方通过书面传真或电话方式,将需供货的数量、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接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按甲方通知上要求的数量供应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到货验收:

1 、产品交货时,乙方应随货向甲方递交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 、交接货时,由甲方指定 收货,电话: &...

床供货合同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xx子、水洗沙。

二、质量标准:xx子、粒度均匀。水洗砂、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县鹅湖镇桃岭村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加xx子各50%比例68元立方,xx子元立方以上价格均为含汽运费。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

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在乙方接收货物之前,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床供货合同篇4

买受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公司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二、产品质量描述:

a) 灯具及光源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标要求;

b) 产品整体质保一年,光源质保三个月;

c) 每盏灯赠送同质光源叁盏;

三、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20xx元。灯具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后付清尾款。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至本合同指定乙方帐号。

四、供货方产品交付时间地点及违约责任和提供资料:

a) 自定金到账之日起 3 个日历天内运送合格产品至西盟老县城汽车客运站交货;

b)产品延期交付责任:每延迟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不可抗力除外);

c) 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等质检证明并加盖鲜章;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应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总工程款的10%作为滞纳金。

2、如遇不可抗力,约定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五、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可协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章)

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年月日:

床供货合同篇5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环保标准。

2、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二、供货质量、周期及价格调整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gb/t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xx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前,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附件

1、供货价格明细表。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