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精选多篇)

第一篇: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

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精选多篇)

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 质量责任:

1.1 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 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 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 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 对于塑料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说明。

2.4 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5 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以上2.1-2.5规定供方违反任何一条,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人民币500元/次。

3. 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

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30元/(人.小时)

水电费、场地费每次8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保部有权

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人民币至少300元/次,处罚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3.3 供方原材料(压铸件)无法与别的组件通配,只能与部分模号配合,若要让步使用,需

方品保部有权处罚供方人民币至少1000元。

3.4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供方需对需方

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停线时间(小时)×300/小时+返工工时×30元/(人.小时)+材料损失费

3.5 供方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客户中出

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被客户索赔,所有索赔费用由供方负责

3.6 对退回供方的产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货时混入,经需方发现,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

若同一批次产品混有别的产品,按情节轻重,每次处罚人民币200-2014元不等。

3.7 供方因交货延误造成需方停线,应按每小时500元赔偿我司停线损失。

3.8 需方向供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单,供方需在3天内有效回复,每超过1天时间按每天50

元处罚,直到收到回复为止。

4. 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原则上在相应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在供方货款中扣

除。

5. 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增加事项时,可在双方(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协议下进行。

6. 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认本协议后送货时开始生效。

7. 争议处理:供方对需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

逾期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 如供方违反以上任何一点,违约金为15万元。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称:供方公司名称: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供应商品质hsf保证协议书

昆山惠特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品质/hsf保证协议书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我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表面处理、钢料、包装材料、辅助材料、

外协加工产品等的统称。

甲方——昆山惠特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指为我司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厂商。

2.适用范围: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负责赔偿。

3.质量责任:

3.1甲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乙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

3.2甲方对于原材料的品质控制采用委托乙方检验的方式,即使不做任何检验和测试也能直接投入生产。

3.3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3.3.1乙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质

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3.3.2乙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

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

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

的一致性,稳定性。

3.3.3乙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对以上3.3.1-3.3.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

符合性考核,对乙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甲方指出后,乙方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未整改或整

改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乙方违约。

3.3.4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甲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

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标准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3.5乙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完全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包括rohs指令(2014/95/eec)、欧盟镉指令(91/338/eec)、包装材指令(94/62/ec)、elv废弃汽车指令、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指令(weee,2014/96/ec)、pvc禁用指令 等。针对每种材料签

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3.3.6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甲方生产线停线。

3.3.7乙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甲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品质。

3.3.8乙方原材料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甲方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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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乙方原材料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甲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返修。

3.3.10因乙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如退货等)。

3.3.11乙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3.3.12乙方原材料在甲方装配直到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且给甲方造成损失。

3.3.13甲、乙双方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之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议乙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则:

4.1所有乙方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甲方产品使用中的性能、

功能、装配性、使用性、外观性等符合甲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4.2乙方初次交货时要提供可靠性试验报告,rohs报告,以后每年提供一次。

4.3对于塑胶原料、焊锡类、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安全使用说明。

4.4包装箱必须附产品出货检验报告,材质质证明,送货单等相关资料。及外箱检验合格印章。

4.5外包装明细必须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货日期、甲方订单号码、乙方的出货批号、数量、箱号。

4.6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及外形尺寸等。若确需要更

改时,必须先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乙方本厂或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样品等资料交甲方确认,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规则(4.*),甲方质量管理部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100元/次。

5.赔偿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如下:

5.1乙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乙方不能及时处理而委托甲方全检、重工,所需的返工或筛选的全部

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工时费、水电费、场地费、管理费等),且筛选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乙方,并由乙方及时无偿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 = 处理工时×30元/(人〃小时)

水电费、场地费、管理费每次200-1000元

5.2乙方原材料不能返修、筛选造成甲方停线,乙方须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3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质量异常反馈单,要求乙方在≤3天时间回复甲方,每超过一天时间按每天100元罚

款,若有退货事宜则视为乙方完全接受退货。

5.4乙方原材料入厂后被甲方检测出不合格。对于在不影响产品的性能、外观、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

特采使用的产品,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处理手续并按产品当批货价总额10%-30%的扣款。对乙方的不合格产品,乙方进行返修后,合格后方能提供,甲方按加严复验。

5.5在甲方认定出现质量问题时,以甲方的质量认定作为评价质量问题的标准,如乙方需要第三方进行评价,

评价机构或单位的资质要得到甲方的认可,在第三方评价未得出明确结论前,按照甲方的认定结果执行。得出结论后双方进行商榷。

5.6乙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甲方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甲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乙方需对甲方的返工、返修、

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5.7乙方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客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

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甲方被索赔,乙方应负责所有被索赔费用。

5.9乙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现原装短少,乙方需按短少数量和最小单位包装数量和体积补偿

或依元器件单位核算金额赔偿。

5.7乙方因交货延误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停线,乙方须赔偿甲方及甲方客户停线损失。

5.8甲、乙方产品技术、商业机密在一方泄漏时,泄漏方要负责对另一方切经济损失赔偿及违约金(最低10万元以上)。

6.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原则上在相应批次的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7.协议变更: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追加事项时,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议下进行。

8.生效时间:甲乙双方签认本协议后最初来往时即开始生效。

9.争议处理: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愈期视为认可甲方的处理

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如乙方违反以上任一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10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双华路83号乙方地址:公司名称:昆山惠特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代表:代表:日期:

盖章 日期:盖章

第三篇:供应商品质保证与服务协议书

供应商品质保证与服务协议书

甲方:无锡金波隔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持产品质量的稳定与持续提升,明确供应商(乙方)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甲方公司需求,保障甲方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协议产品范围

本协议所指产品,包含甲方从乙方采购用于甲方生产配套和对外销售的产品。

2.管理职责: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从乙方采购产品,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技术和质量要求,必要时,向乙方提供产品图纸,相关标准和技术协议。当甲方变更技术和/或质量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1.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馈其所提供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负责向乙方提供不合格品资料及质量信息。

2.1.3 甲方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对乙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直接到乙方进行现场产品检验。

2.2 乙方责任:

2.2.1 乙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2.2.2 乙方发现其产品有质量问题需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对甲方反馈的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按要求制订整改措施。

2.2.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标准要求和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过程中需要更改图样,工艺及技术要求时,需经甲方批准。

2.2.4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应带有订单或合同要求提供的出厂技术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明。同时在每件产品上必须标示该产品的规格或型号,标示位置及方法共同商议。

2.2.5 乙方需保障产品从出厂至甲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2.2.6 乙方应按甲方同乙方签订的合同/订单或口头约定所确认的交货时间,品种,数量供货。

3. 服务条款

3.1 乙方提供甲方产品的保修规定应于甲方同客户签订的保修规定保持一致,具体执行以甲方和客户签订合同为准。同时乙方接受甲方在保修服务中对乙方配套产品所作出的质量责任判定。

3.2 乙方承担由其产品质量原因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包含由于乙方配套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3.3 甲方在乙方产品进厂检验或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来人来函处理。

4. 质量问题处理及索赔管理

4.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材料,更改工艺或技术要求的,扣除乙方该批

次货物货款10%,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利用甲方提供的原料,模具或工夹具为其它厂家生产产品,发现一次扣款1000元。

4.3 在甲方生产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品作出返工(修),挑选使用,让步接收等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费=处理工时×30元/(人.小时)+材料费,水电费、场地费每次8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4.4 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产品不合格而引起的被客户退换货,或要求甲方派人去客户工厂处理而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人员差旅费,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参照4.3条执行,发现一次扣款500-1000元。

4.5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已销售产品在客户使用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形成甲方或客户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致使甲方品牌信誉受到损害。乙方应按本协议承担赔偿,视损害程度大小从应付乙方货款中扣除1-100万元,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4.6乙方因交货延误造成甲方停产,应按每小时100元赔偿甲方停产损失。

4.7质量整改的处理。乙方指定人员负责甲方质量信息的反馈及整改措施的落实。72小时之内乙方未出具整改措施(含临时措施)的,一周之内未落实整改措施的,甲方每反馈一次扣500元。

5.索赔程序

5.1 甲方依据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按本协议规定,确定索赔项目及金额,由甲方质保部门开具(质量损失清单),财务部门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货款前对索赔事宜进行确认。

5.2 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格供方资格,解除签订的一切协议和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从取消乙方合格供方起停止付款,待索赔结束后支付余款。

a. 一年内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

b. 经甲方审核不合格的,且连续三次(含三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未采取整改措施的。

c. 乙方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供货的。

d. 未经甲方同意,将甲方的产品进行转包(工序外协除外)的。

6.纠纷的解决

由本协议履行所引起的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它规定

7.1 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增加事项时,可在双方协议下进行

7.2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如到期未签定新协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成立生效。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无锡金波隔振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供应商品质保证承诺书

供应商品质保证承诺书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明确供应商茶叶质量责任,确保茶叶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的销售茶叶的品质,经供、需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经乙方确定好的茶叶品质及包装。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其品质及包装。甲方换包装、换品种前提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发现缺斤少两,缺一罚十,甲方违反三次以上者乙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乙方发现甲方茶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及赔偿。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第五篇:供应商品质保证书函

品质保证书函

为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需方(溢华盛科技有限公司)需求,保障需方生产顺利进行,特写此品质保证函。

1. 质量责任:

1.1 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 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 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 对于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说明。

2.3 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4 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称:供方公司名称: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