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产品供应合同

扶贫产品供应合同

扶贫产品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按如下条款向乙方采购产品:

一、产品:

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合计(元)

总计

备注:

二、产品标准:

乙方保证公司资质属于区级和市级扶贫供应商认定企业,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属于区级和市级扶贫产品,乙方向甲方提供样品,由双方确认后凭样交货。

三、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1. 乙方将商品全部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与商品一起送达甲方。

2、货到票到30天内,甲方支付与增值税发票等值的货款给乙方。

3.包装形式:为瓶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

收货人及电话:

五、交货时间: 年 月日

六、运输方式:

由乙方负责组织物流,货物出发后1小时之内,通知甲方运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号、包装/件数、发运数量、到货地、到货时间)。

七、验收方法:

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抽样验货,货物质量标准应符合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甲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里抽样,与样品一同提交至货物所在地的质量监督部门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未派员到场验收的,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八、风险负担:

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包括短斤、损坏、变质(如有证据表明发现该质量问题是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质量责任。自货物交由甲方起,毁损、丢失、污损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发货的,以逾期发货部分对应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存在其他违约事项,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内出具有关机构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十、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