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作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工程居间合作协议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

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方面拥有优质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建设经验,现就双方在四川省德阳市***高速公路BOT项目范围内共同合作实施建设工协议程施工项目事宜,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一致,特此订立本。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Km,总投资估算**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387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亿元,建安平均每公里造价1.667亿元。目前政府拟采用BOT模式实施此项目,其中资本金20%,国内银行贷款80%,项目合作期33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30年)。

二、合作事项

1、乙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负责就德阳市***高速公路BOT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公司及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德阳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达成融资、建设合作协议。

2、“合作成功”是指为促成甲方与德阳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顺利中标,并签定投资协议或者施工协议,均视为合作事项完成。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德阳市***高速公路BOT项目等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德阳市***高速公路BOT项目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顺利中标。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重要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完成投资建设协议。

3、乙方应尽到作为合作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与当地政府和相关政府平台接洽等一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2、如果合作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甲方因履行建设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合作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合作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分配相应的工程施工量。

四、工程施工量分配

1、本项目工程量的分配比列乙方为总建安工程量 %;

2、乙方所分配建安工程量由乙方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及上级公司计提的管理费不得大于 %。项目经营实行项目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民事与法律责任。

五、特别约定:

1、甲方取得德阳市***高速公路BOT项目中标通知书,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后,应和乙方协商分配施工合同的标段,并合理处理施工标段的搭配原则,做到难易结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2、双方若在合作过程中,对具体实施的工程内容加以区分,且该区分在项目实施及财务管理上具有可行性时,乙方针对其独立实施部分自主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但甲方仍有权对其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3、乙方同意在前期业务拓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但在乙方获悉的施工项目经甲方同意进入实质性招投标阶段后,参与招投标所需且甲方拥有的必要证照、资料等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露方承担一切后果。

2、乙方不得以其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分配乙方的后续建安工程量。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附则

1、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作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肆 份,甲乙各执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签署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签署时间: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