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甲方: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一. 工程地点:。

二. 工程时间:。

三. 工程内容:外墙保温施工。

四. 工程范围:工程地点的全部外墙,包括:

1. 南面卧室外墙。

2. 西面山墙全部外墙及全部飘窗外墙。

3. 北面卧室外墙及全部阳台外墙。

五. 承包形式:全包。即乙方负责工﷒、料、安装等全部工程。

六. 验收标准:达到天津市各相关部门(如:市容、安全、消防等)的合格标准。

七. 所有材料进场,先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八. 工程价格:全部工程款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圆整。(开工后如再发生此金额以外的任何原因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部分:甲乙双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责任:配合乙方施工中提供用电及室内场地。

二.乙方工作责任:

1. 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规格、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2. 施工前三日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 施工中应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如发生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所报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5. 此工程属私人合作,与2017年政府旧楼改造工程无关。

三.工期及违约责任:

1. 乙方须按规定的工期完工。

2. 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① 因恶劣天气(五级以上风力、雨天等)情况的。

②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的。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交付的工程须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要求。若不符合质量及合同规定,乙方应无偿修复,另按合同总价款的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实际损失的补偿。

4. 合同签定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单独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

四.保修期及质量责任:

1.质保期五年,同一部位多次出现维修事项,质保期顺延。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无偿维修。

3.工程完工后,因保温层脱落,造成相关周边人、车、物等伤亡及损害的,由乙方付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工程完工后,因质量等问题需进行返修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首付壹万伍仟元,乙方即开始备料,并按照规定日期开工。

2.工程竣工合格后,甲方付壹万壹仟元,

六.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