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笋生产基地项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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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笋生产基地项目协议书

甲方:**市长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管理区农业总公司

项目名称:**芦笋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依法诚信、公平公正、互惠互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芦笋生产基地面积6000亩,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达成如下合作意向协议:

    一、乙方负责芦笋基地建设及种植生产,甲方负责芦笋的收购销售。(转载请注明来自:本站)

二、乙方产出的芦笋,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全部收购。

三、结算价格和方式:甲方按照当年芦笋出口价格的60%收购乙方的芦笋。春笋最低保护价6元/公斤,夏笋最低保护价不低于4元/公斤。

四、收购地点:芦笋采收数量累计达5吨时,甲方负责组织车辆,到乙方种植地点取货。装货费乙方负责担负,运输费甲方负担。

五、家访指派专人定期为乙方提供芦笋种植管理、收购全程技术指导,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采收期间专人常驻基地。

六、甲方给乙方提供农药、化肥及护笋种植过程中的其它投入品目目录,农药甲方按成本价供应,化肥及其它物品乙方按目录要求自行采购。

七、芦笋采购后,必须放入塑料筐,塑料筐样式,由甲方指定,乙方自行采购,运输称重费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

八、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和违约责任以合同文本为准。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市长胜农业    乙方:**管理区农业总公司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