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鱼塘经营承包合同新版多篇

新版鱼塘经营承包合同新版多篇

鱼塘承包合同 篇一

发包方:

负责人:

承包方:

为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探索农村新农场模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诚信资源”的原则,就土地承包流转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经户村民讨论通过,自愿将位于本组村东北自留地(北至路,东至云蒋路东150米,南至东街国小,西至云蒋路东40米)每户付地亩面积,并同意签字盖手印(附本合同后)。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内自由种植农作物和自由栽培苗木及从事养殖业。

三、承包费用及缴纳时间方式: 首轮年承包费每年每亩为800元,________年一付。每________年为一轮,第________年每亩增加100元,第________年每亩增加100元,第1________年每亩增加100元作为涨幅,以此类推,直到合同期满。每年____月____日付当年的承包费,款打到农户卡或地亩直补卡。最晚不得超过____月____日,如超过____月____日没有支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障乙方承包土地正常使用,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否则由甲方赔偿乙方所有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所承包土地内建筑临时性生产,生活用房,铺设生产道路及生产设备。

3、乙方应依法生产经营,不得在所承包种植违禁作物和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五、本合同在履行期间若遇国家建设项目开发土地被征用时本合同终止,甲方享有土地补偿权,乙方享有地面附作物赔偿权。如遇自燃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补赔偿对方损失。

六、本合同期限满,如甲方继续发包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包权,可与甲方另行签订承包合同,如甲方不再继续发包,由乙方自行清理地面附着物及临建设备,并恢复土地原貌,交与甲方。

七、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县____镇东街四组 组长: 村民(签字):

乙方: 村委会签证:(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鱼塘承包合同 篇二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城关镇车家店村三组面积约十八亩的堰塘承包给乙方,其闫德沛冲堰塘位置:东至乡村公路,南至闫德沛,汪贵全田上,西至汪福珍旱地,北至都延现旱地,刘述林冲堰塘:东至刘述林老屋,南至宋德慈田上,西至都廷章旱田,北至陈强、闫德沛旱田。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3、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共计人民币6000.00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堰塘。

2、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3、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

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鱼塘承包协议书 篇三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和设施设备配套提供:(水、电、路)

为用于乙方养殖业甲方许可乙方无偿使用下列资源和设备: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并履行相关表决和报批手续保证承包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享有承包鱼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鱼塘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转包或调整养殖结构或鱼塘用途。

8、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鱼塘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

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未定合同的相应顺延。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2.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鱼塘承包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表决说见附件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就鱼塘承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鱼塘的座落、面积、四至:

乙方承包的鱼塘位于 ,鱼塘总面积亩,(鱼塘的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详见附件二), 附图及鱼塘现状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二、承包期限:

鱼塘承包期为四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和缴费时间:

1、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 元)。

2、每年的承包费应于当年 1月 1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四、履约保证金缴交: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纳当年承包总款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费用、承包金经及乙方应承担的违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3、因承包人过错造成鱼塘损坏或拖欠承包费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追偿。

五、甲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 不得养猪,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允许随意改变鱼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否则每立方土罚款500元。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5、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人员强制进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或者以合作,联营业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鱼塘永久性破坏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费(包括部分拖欠)达一个月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终止:

(1)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及附着特补偿款归投入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土地安置费按征用时法律法规分配。

(4)如在当年6月30日前征用的可减免一半租金;如在7月1日后征用的不减免租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费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渔塘的,甲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3、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规定,逾期缴交承包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被拖欠承包费总额每日3%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费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4、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1)、(2)、(3)款的,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承包期间,如遇外堤洪水受浸可以减免当年承包租金(如在当年7月份后受浸只减免半年现金,内涝水受浸不减免租金)。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惠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惠城区沥林镇英光村委会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鱼塘承包合同协议 篇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自有集体所有的鱼塘一口,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其鱼塘承包协议如下:

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座落及面积:该塘座落于 ,面积约 亩。

二、承包期限:本合同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20__年6月1日起至20__年5月30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年承包金 元,签合同时交清当年承包金,次年5月前交纳第二年的承包金,以后交款期限,依次类推。

四、承包期间,塍子上不能栽种树木。

五、在承包期间,其塘塍、埂的管理和维修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特大洪涝等)造成该塘塍、埂倒塌,修复由甲方负责,因此致乙方塘内鱼损失,乙方自负。甲方因修复塘埂耽误乙方养鱼不减免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在此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如遇特大干旱,甲方村民人畜挑饮该塘内水,乙方无权阻挠。

七、乙方承包期间,其塘内所养鱼的投入及管理全由乙方负责,若塘内鱼被盗、毒等,乙方抓获盗、毒者,甲方积极协助处理。

八、承包期间,若遇国家、集体建设需占用该塘,按占地时的政策规定,该甲方享有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由甲方所得,该乙方享有的塘内鱼损失补偿费由乙方所得。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准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如建有看守棚,在承包期满,无条件自行拆除。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该塘时,不能以投毒捕捞塘内鱼交塘,否则视乙方违约。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一式四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监证单位:

20__年 月 日

违约责任 篇六

7.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7.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7.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电力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7.4甲方因干扰、阻挠、堵塞、侵占、挪用、偷盗租赁的土地及其渠、路、井、电等农田配套设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照实际直接损失或财产原有价值负责赔偿。

鱼塘承包合同书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县乡村组)

乙方___________(县乡村村民)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座落在鱼塘(河道、水库、湖面)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年上交公斤(元),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鱼占%,鱼占%,鱼占%上交时间均为每年月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元的违约金。第八条 不可抗力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县乡村组(公章)

代表人:

乙方:乡村民(盖章)

年月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