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推广合同多篇

酒推广合同多篇

酒推广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网站推广达成的详细方案如下:

广告位置、广告价格

______首页搜索定向广告____pixels×____ pixels文本广告位人民币:_____元

合同执行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

广告内容:___________

关键词: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

广告标题

(12个字以内)内容描述__________

(含标点限制17个字以内,英文少于35字符)内容描_______________

(含标点限制17个字以内,英文少于35字符)显示链接(网址url)_______________

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鷂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圆(_____个月广告期)

一、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并收到甲方有效支付证明的两个工作日内发布甲方的网络广告。

二、如果由于______网站的广告资源调整而影响到甲方的广告位置,乙方应明确通知甲方,并协商调换等值的其他广告位置。

三、乙方保证关于广告期限和广告形式的所有承诺均已经得到______的授权。如果乙方无法保证所承诺的广告期限和广告形式,将无条件退还并同时等值赔偿甲方所剩广告时间的广告费用。

四、在本广告合同执行过程中,凡与本合同签订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双方应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程序解决,仲裁结果为终局结果,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条款的方式加以确定,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

酒推广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应用和推广利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批准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干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础条件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整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动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懂得互联网、盘算机相干服务,具备供给相干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干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的权利及任务

2.1甲方向客户供给网站推广服务,自行负责开辟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供给良好的服务,不得以讹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侵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名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运动完整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的行动给乙方带来任何侵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丧失。

2.3甲方须详细浏览并确实懂得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整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请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材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任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懂得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供给有关乙方业务、等一切相干信息或者材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懂得并遵守有关的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应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懂得并遵守相干服务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任务严格保密并妥当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漏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产生其他丧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材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究会和培训等运动。

3、乙方的权利及任务

3.1乙方为甲方供给网站推广注册服务。

3.2乙方向甲方供给业务领域内的支撑和培训,赞助甲方进步能力,拓宽业务领域。

3.3乙方向甲方供给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断定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剂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颁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颁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别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材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丧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丧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究会和培训等运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断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推广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供给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服务,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服务无法正常应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吸收甲方任何情势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背其他根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任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鉴于盘算机及互联网的特别性,病毒、电信部门或政策调剂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丧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实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信线路中断、他人蓄意损坏、人为攻击、盘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感、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把持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情势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产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用一切必要措施减少丧失,并在事件打消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毛病或耽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丧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吸收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丧失不负责任。

6、合同终止本合同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情势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持续履行或持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请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现其将不履行任务或以举动表现其将不履行任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产生重大艰苦、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理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根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产生变更,本协议应变更相干内容;订立本协议所根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更,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背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务,经另一方给予必定期限仍不履行任务或不予采用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持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根据本合同的权利任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任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丧失。

7、合同附件——附代理价格表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整懂得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批准,甲方不得随便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情势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信地址或其它接洽方法,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接洽方法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成果承担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持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

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

酒推广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推广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推广注册服务。

3.2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

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推广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服务,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服务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附代理价格表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酒推广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加强生态能源开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经济林开发建设,做好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科学技术优势和企业资金及经营管理的优势,并在优势互补中实现互利共赢,广西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广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决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合作项目及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小桐树等可再生生物能源开发建设项目(下称"项目")的造林规划设计、育苗、造林技术指导及产品开发利用等技术服务,为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乙方的经营收益与风险与甲方无关。

(二)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广西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在基地挂牌),共同开展生物质能源研发、试验、推广等工作,同时乙方为广西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

二.合作期限

(一)合作期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于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双方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书。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提出项目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

2、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有权获取乙方已经知悉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

3、有取得相关报酬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科研单位,为乙方的小桐树能源林建设项目提供技术依托,应当尽职尽责履行本协议义务,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及时交付科研成果,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和帮助乙方掌握科研成果。

2、甲方负责承担小桐树区域性种植试验、良种选育、优树选择以及小桐树生态经济效益观测与评价等。

3、与乙方共同组建"广西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

4、负责会同乙方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

(三)乙方权利

1、确定及认可乙方项目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等技术服务的方向和范围;

2、委派人员参与乙方项目相关技术的开发;

3、免费取得乙方掌握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并无偿使用合作期间乙方取得的项目相关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4、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并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

(四)乙方义务

1、负责运营发展可再生能源林的推广与实施种植,并投入土地、人力资源及经营管理等相应费用。

2、负责各试验树种的造林和每年的林地抚育、管理。

3、共同组建"广西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为广西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一)甲乙双方对在合作期间所获取对方的所有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均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二)以上保密义务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以上保密条款均继续有效,双方应继续承担以上保密义务。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已方的风险,包括已方的经营风险、员工的工伤风险等;

(二)合作开发的科研项目风险双方共担。

六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一)甲方在合作期间或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科研经费完成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双方共有,双方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二)甲乙双方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取得的收益甲方占 %,乙方占 %;

七.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提供科研经费 元,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拨款至甲方账户;

(二)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必要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按乙方经理待遇标准执行。

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二)因乙方发展战略方向和经营项目出现重大转变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甲方工作无法取得实质进展,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无效,合作已无实质意义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协议解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并应退还乙方全部已拨付科研经费;

(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任何一方从事有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活动的,守约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并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方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退还未使用的科研经费;

(五)甲方挪用或滥用科研经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全额赔偿;

(六)乙方逾期拨付科研经费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二)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项目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小桐树试验实施方案、科研课题的建立、科研经费及差旅费的管理与支出、办公场所及合作科研成果与相关知识产权的共享等重大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甲乙双方联合申报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或省市的科技项目和推广项目,共同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具体方案另定;

(三)甲乙双方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现信息及时沟通和资源共享;

(四)甲乙双方各自员工的工资待遇各自负责;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开户名称:广西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推广合同篇5

甲方: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

乙方: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加强生态能源开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经济林开发建设,做好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科学技术优势和企业资金及经营管理的优势,并在优势互补中实现互利共赢,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决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技术推广服务合同。

一.合作项目及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小桐树等可再生生物能源开发建设项目(下称"项目")的造林规划设计、育苗、造林技术指导及产品开发利用等技术服务,为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乙方的经营收益与风险与甲方无关。

(二)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在基地挂牌),共同开展生物质能源研发、试验、推广等工作,同时乙方为广西xx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

二.合作期限

(一)合作期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于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双方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书。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提出项目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

2、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有权获取乙方已经知悉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

3、有取得相关报酬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科研单位,为乙方的小桐树能源林建设项目提供技术依托,应当尽职尽责履行本协议义务,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及时交付科研成果,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和帮助乙方掌握科研成果。

2、甲方负责承担小桐树区域性种植试验、良种选育、优树选择以及小桐树生态经济效益观测与评价等。

3、与乙方共同组建"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

4、负责会同乙方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合同范本《技术推广服务合同》。

(三)乙方权利

1、确定及认可乙方项目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等技术服务的方向和范围;

2、委派人员参与乙方项目相关技术的开发;

3、免费取得乙方掌握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并无偿使用合作期间乙方取得的项目相关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4、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并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

(四)乙方义务

1、负责运营发展可再生能源林的推广与实施种植,并投入土地、人力资源及经营管理等相应费用。

2、负责各试验树种的造林和每年的林地抚育、管理。

3、共同组建"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为广西xx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一)甲乙双方对在合作期间所获取对方的所有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均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二)以上保密义务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以上保密条款均继续有效,双方应继续承担以上保密义务。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已方的风险,包括已方的经营风险、员工的工伤风险等;

(二)合作开发的科研项目风险双方共担。

六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一)甲方在合作期间或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科研经费完成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双方共有,双方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二)甲乙双方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取得的收益甲方占 %,乙方占 %;

七.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提供科研经费 元,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拨款至甲方账户;

(二)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必要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按乙方经理待遇标准执行。

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二)因乙方发展战略方向和经营项目出现重大转变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甲方工作无法取得实质进展,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无效,合作已无实质意义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协议解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并应退还乙方全部已拨付科研经费;

(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任何一方从事有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活动的,守约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并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方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退还未使用的科研经费;

(五)甲方挪用或滥用科研经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全额赔偿;

(六)乙方逾期拨付科研经费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二)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项目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小桐树试验实施方案、科研课题的建立、科研经费及差旅费的管理与支出、办公场所及合作科研成果与相关知识产权的共享等重大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甲乙双方联合申报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或省市的科技项目和推广项目,共同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具体方案另定;

(三)甲乙双方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现信息及时沟通和资源共享;

(四)甲乙双方各自员工的工资待遇各自负责;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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