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教师假期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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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教师假期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禁止教师假期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让师生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市县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放假,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在假期中安排学生返校,不得在校内组织假期补课等辅导活动。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2、不得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出借、出租给任何社会办学机构及个人使用。

3、严禁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举办校外辅导班,严禁到各类校外培训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有偿授课、从事有偿家教、兼职并从中获利,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参与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学生的各类补习班和培训班。

4、不推销、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出版物、学具和其他用品。 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5、严禁教师参与家长吃请,接受家长购物卡或礼品、礼金。

6、放假前要做好假期生活指导,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让学生过一个充实有意义的假期。

二、责任追究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经查实由学校对当事人给以通报批评,并参照县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其处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且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不参加职称晋升。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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