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人郑重承诺:

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视社会安全。主动学习疫情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疫,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三、遵守防控制度。遵守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项疫情防控制度、方案及决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禁即止,令方行。

四、做好日常防控。服从“两点一线”管理,每天通过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行等方式实现“点对点”往返家校;减少社会交往、做好家庭和上下班途中防护。

五、执行外出报备。确保不离开,或离开但不出山东省。如需离开但不出山东省时,提前向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疫情联络员报备,乘坐私家车前往,按学校要求提供手机运营商出具的行动轨迹、本人健康码、乘坐私家车的证明(三张照片,人+私家车+出发地、人+私家车+到达地、人+私家车+返回地标志物照片)。否则,自行在校外隔离14天,办理请假手续。如因需离开山东省时,提前到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处申请,同时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经批准后,自驾车离开山东省。返校前,提供本人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手机运营商出具的行动轨迹、乘坐私家车证明(三张照片,人+私家车+出发地、人+私家车+到达地、人+私家车+返回地标志物照片)。否则,自行在校外隔离14天,办理请假手续。

六、个人健康监测。每天上班前在家自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不适症状,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疫情联络员报告,并到发热门诊就诊,不瞒报、不谎报、不迟报。

以上承诺,本人将认真遵守。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任何处理和处罚。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