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公司关于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公司关于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基层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及盐湖股份公司党委《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会议主题。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聚焦作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推、拖、怕、贪”,即“遇事就推、推不掉就拖、拖了后就怕担责、胆子大的就贪”的问题。

二、认真组织会前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湖股份公司党字[2020]78号)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三、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一次面对面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四、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职工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是否存在“推、拖、怕、贪”作风突出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一名党员一面旗”活动,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销售分公司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主动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七、从严从实抓好整改。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公司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公司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改必见效,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公司党委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落实“促百分百达标、迎党百年华诞”以评促建活动中党支部自查自评有关要求,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公司党委要组织力量深入各基层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沉到一线督促指导,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切实保证组织生活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