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连锁超市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农资连锁超市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安徽徽商农家福农资连锁超市
六安***上土市店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安 徽 瑞 祥 安 全 评 价 有 限 公 司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
委 托 单 位 :安徽徽商农家福农资连锁超市
六安***上土市店
评 价 单 位 :安徽瑞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祖兴虎
评价组长:  吴礼旺
评价组成员:祖兴虎(资格证书号:APR-14171-2006)
   吴礼旺(资格证书号:APR-14110-2006)
李春华(资格证书号:APR-11950-2008)
报告编制人:祖兴虎(资格证书号:APR-14171-2006)
报告审核人:刘红玲(资格证书号:APR-14167-2006 )
 
 
 
 
 
 
 
 
前       言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安徽徽商农家福农资连锁超市六安***上土市店委托安徽瑞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进行安全评价。评价合同签订后,课题组历时20天,现已完成《安徽徽商农家福农资连锁超市六安***上土市店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本报告遵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共分12节,主要内容包括评价依据,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方法、评价单元的确定,编制现场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后提出的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以及整改后的复查,最后,作出了评价结论。

目 录
1、评价依据 1
1.1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 1
1.2主要依据的标准及规定 1
2、单位基本情况 1
3、经营物品的危险有害性简述 2
3.1杀虫双 3
3.2多菌灵 4
3.3乙草胺 4
3.4草甘磷 5
3.5九二O(赤霉素) 6
3.6多效唑 7
3.7助壮素(甲哌啶) 7
3.8敌百虫 8
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9
4.1 火灾爆炸危害 9
4.2 健康危害 10
4.3 环境危害 11
4.4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11
5、重大危险源辨识 11
6、评价单元的划分 12
7、评价方法的选择 13
8、现场检查表 13
9、分析评价 17
9.1 安全管理制度 17
9.2 安全管理组织 18
9.3 从业人员 18
9.4 经营场所 18
9.5 消防与电器设施 18
10、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18
11、整改情况复查 19
12、评价结论 19

 
附件(复印件):
1、安全评价委托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租赁协议
4、安全管理培训证
5、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
 
1、评价依据
1.1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高毒物品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42号
1.2主要依据的标准及规定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毒害性商品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2、单位基本情况
安徽徽商农家福农资连锁超市六安***上土市店(以下简称商店),为个体企业,主要经营化肥、种子、农药等。
商店经营地址位于***县上土市镇街道,经营场所属租赁,面积约60m2,无仓库,属无仓储经营。
本次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农药的经营许可(辛硫磷、杀虫双、多菌灵、乙草胺、草甘磷、赤霉素、多效唑、助壮素、敌百虫等,不经营剧毒品)。
经营方式:零售。
商店农药经营从业人员2名,负责人孙庆红。
从业人员名单如下:
姓  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  务
 联系方式
 
孙庆红
 女
 30
 高中
 负责人兼安全员
 0564-5711287
 
倪方晶
 男
 37
 大专
 营业员
 
 
3、经营物品的危险有害性简述
商店零售经营农药、化肥、种子,其中农药属于危险化学品。而农药品种繁多,从整体分类上看它包括有: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灭鼠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而每种类别中,它又包括含有多种类型,如杀虫剂这一类别中它包括天然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有机砷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沙蚕毒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等等。因此,在简述商店经营物品的危险有害性时,不可能将每个品种都进行表述,只能对那些毒害性较大的品种进行表达,那些对人畜等温血动物毒害较小的和对生物与环境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如菊酯类、生物类杀虫剂,部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就不予叙述和评价。
3.1杀虫双
分子式:C5H11NO6S4Na2,相对分子质量:355.28
结构式 :(CH3)2NCH (CH2S2O3Na)2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20
4
物化性质:纯品为白色结晶(含2个分子结晶水),易吸潮,易溶于水,能溶于95%和无水热乙醇,溶于甲醇、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等有机溶剂,微溶于丙酮,不溶于乙酸乙酯、乙醚。相对密度 d   1.30~1.35,溶点142~143℃(分解),有奇异臭味,在强碱性条件下易分解,常温下稳定。原油为棕褐色水溶液,呈微酸性或中性。

毒性:雄大白鼠急性经口毒性LD50为1021mg/kg,雌大白鼠为995.9 mg/kg;雌小白鼠急性经皮致死量为2062 mg/kg。对粘膜、皮肤无明显刺激作用。红鲤鱼TLm(24、48、96h)分别为41、28、27ppm。ADI为0.025mg/kg。
制剂:18%、29%水剂,3.5%颗粒剂,3.6%大颗粒剂。
用途:杀虫双属沙蚕毒类杀虫剂,它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传导和一定的杀卵作用。对水稻、三麦、玉米、豆类、蔬菜、柑桔、果树、茶叶、森林等多种作物的主要害虫均有优良的防治效果。如水稻大螟、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包虫、叶蝉、稻蓟马、负泥虫、中华稻螟、菜螟、菜青虫、黄条跳甲、桃蚜、梨星毛虫、柑桔潜叶蛾等。在常用剂量下,对人畜安全,对作物无药害。
 
 
3.2多菌灵
分子式:C9H9N3O2     
相对分子质量:191.12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物化性能:纯品为白色结晶粉末,216~217℃开始升华,熔点307~310℃(分解),密度(d20)1.45±0.05g/cm3,原药为浅棕色粉末,有效成分含量95%以上,溶点290℃以上(分解)。可溶于无机酸及醋酸等有机酸,并形成相应的盐。对热较稳定,化学性质稳定。
毒性:急性经口毒性LD50(mg/kg):大白鼠15000以上,兔、狗8000以上。小白鼠急性经皮毒性LD50为10000mg/kg以上。鲤鱼TLm(48h)40ppm以上。ADI为0.01mg/kg.
制剂:原药,25%、50%可湿性粉剂,40%可湿性超微粉剂,烟剂,40%胶悬剂。
用途:多菌灵为高效、广谱、安全的内吸杀菌剂。可防治花生叶斑黑斑病、茎腐病、禾谷类黑斑病、油菜菌核病、水稻纹枯病、柑桔溃疡病、贮藏病害、瓜类枯萎病、花卉根腐茎腐病等。
O

C2H5
3.3乙草胺


CH2OC2H5
|
CH3
分子式:C14H20ClNO2   结构式:        —N—CCH2Cl

相对分子质量:269.77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CAS号:34256-82-1,  CN号:61900,  UN号:2767、6769
物化性能:原药为淡棕色液体,不易挥发,不易光解,相对密度(d20)1.11,水中溶解度为223ppm(25℃),室温下蒸汽压可忽略不计。
毒性:纯品对大白鼠急性经口毒性LD50为2148mg/kg,50%乳油对大白鼠急性经口毒性LD50为2593mg/kg,家兔急性经皮毒性LD50为4166mg/kg,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虹鳟鱼TLm(96h)为0.5ppm,水蚤LC50为16ppm。
制剂:40%,50%乳油。
用途:本品是旱田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在土壤中持效期在8周以上,一次施药可控制作物整个生育期无杂草危害。可用于花生、玉米、大豆、棉花、油菜、马铃薯、芝麻、甘庶、果园及豆科、十字花科、茄科、菊科和伞形花科等多种蔬菜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如马唐、狗尾草、牛筋草等,对野苋、鸭跖草、马齿苋也有一定的防效,对多年生杂草无效。
O

O

3.4草甘磷
    分子式:C3H8NO5P     结构式:HOCCH2NHCH2P(OH)2
相对分子质量:169.08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物化性能:白色固体,大约在230℃左右熔化并伴随分解,表观密度0.5g/ml,25℃水中溶解度为12g/L,不溶于有机溶剂,其异丙胺盐完全溶解于水。
毒性:大白鼠急性经口毒性LD50为4320mg/kg,家兔(雄、雌)急生经皮毒性LD50为7940mg/kg,鲤鱼TLm(48h)119ppm,水蚤170ppm,鳟、鲶鱼则大于1000ppm。米、果实允许残留量为0.2ppm。ADI为0.10mg/kg。
制剂:原药,50%可湿性粉剂,50%水溶性粉剂,5%、10%、15%水剂(分别为钠盐、铵盐、氨盐)。
用途:草甘磷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可用于玉米、棉花、大豆田和非耕地,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禾本料、莎草科、阔叶杂草、藻类、蕨类和杂灌木丛,对茅草、香附子、狗牙根等恶性杂草的防效也很好,因而广泛用于森林、橡胶园、果园、茶园、桑园、甘蔗、农田、森林防火隔离带、边境防火要道以及铁路、机场、仓库、油库附近和牧场更新方面除草。
3.5九二O(赤霉素)
分子式:C19H22O6    结构式:略
相对分子质量:346.39
物化性能:白色结晶,熔点233 ~ 235℃(分解)。水中溶解度为5g/L,50g/L(钾盐),易溶于醇,溶于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稍溶于醚,不溶于氯仿。碱性溶液中不稳定,弱酸性和酸性溶液中较稳定。
毒性:大、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LD50大于15000mg/kg,鲤鱼TLm(48h)大于100ppm,水蚤850ppm,果实、蔬菜允许残留量为0.2ppm。
制剂:片剂(每片25mg),1%、3%、10%粉剂或颗粒剂, 0.5 ~ 5%溶液,乳油。
用途:赤霉素是广谱性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促进种子发芽、植物生长、提早开花结果的作用。对水稻、蔬菜、花生、蚕豆、葡萄、柑桔、棉花等有显著增产作用。同时对三麦、甘蔗、苗圃、菇类栽培、育豆芽、果树类亦有良好的作用。施药方法有涂抹、浸根、喷雾等。可与乐果、敌百虫混用,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3.6多效唑

CHOH
分子式  C15H20ClNO   结构式 N—N—CHCH2—   —cl
 
N

C(CH3)3
分子量293.65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物化性能:白色结晶,溶点165~166℃,相对密度1.22,蒸汽压为0.1Pa(20℃)。水中溶解度为35ppm,甲醇15%,丙酮11%,二氯甲烷10%。50℃贮存,至少稳定6个月以上。
毒性:大白鼠急性经口毒性和急性经皮毒性LD50分别约为1500和1000mg/kg。对大白鼠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对兔皮肤有中等刺激作用。雌野鸭急性经口毒性LD50大于8000mg/kg,硬头鳟鱼TLm(96h)33.1ppm。
制剂:15%可湿性粉剂。
用途:多效唑是内源赤霉素合成的抑制剂,对禾本科植物有广泛活性,能使植物茎节间变得短壮。施用剂量较高时,可抑制叶片的生长,而对繁殖器官无影响。本制剂主要靠作物的茎缩短来减少倒伏,增加产量,在通常施肥条件下,可提高易倒伏品种的产量,改变水稻对氮肥的吸收。也可用于防治锈病和白粉病。当需要抑制植物结籽时,可采用抑制结籽的药物互补,效果较好。
-
+
3.7助壮素(甲哌啶)
分子式C7H16ClN    结构式:    N (CH3)2·Cl

相对分子质量149.67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20
4
20
4
物化性能:白色结晶,熔点285℃(分解),20℃时蒸汽压小于10μpa,20℃时溶解度:水>100g/100g,丙酮<0.1/100g,乙醇16.2g/100g。相对密度(d)  1.087~1.090,对热稳定。含量99%的原粉,白色或灰白色结晶,相对密度(d  )1.087;含量97%原粉,白色或浅黄色结晶,水分含量≤3%。

毒性:大白鼠急性经口毒性LD50为1605mg/kg;99%原粉的大白鼠急性经口毒性LD50为1490mg/kg;急性经皮毒性LD50为7800mg/kg;97%原粉的小白兔急性经口毒性LD50为1032(雄)和920(雌)mg/kg,急性经皮毒性LD50大于10000mg/kg;虹鳟TLm(96h)为1580ppm,对鸟、蜜蜂无毒。
制剂:25%水剂。
用途:助壮素是棉花生长调节剂,可用于棉花、番茄、小麦等作物,促进植物发育,提前开花,防止脱落和增产,也可用于苹果、柑桔、马铃薯、甘薯以及观赏植物等。
3.8敌百虫
分子式C4H8Cl3O4P       结构式:略
相对分子质量257.45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物化性能:纯品为白色结晶,有醛类气味,熔点为83~84℃,相对水的密度是1.73,溶于水、氯仿,不溶于汽油。
毒性:大鼠经口毒性LD50为400~900mg/kg,兔经皮毒性LD50为500mg/kg。
制剂:原粉,90.0%敌百虫原粉,80%可溶行粉剂。
用途:用于蔬菜、果树、谷物、棉花、大豆等作物,防治双翅目、鳞翅目、鞘翅目等咀嚼式口器害虫,但对蚜虫、甘蓝夜蛾、蟥类效果较差。敌百虫可配制毒饵或小麦拌种,防治地老虎或蝼蛄等土壤害虫。药液浸秧,可防治稻瘿蚊。药液灌根或浇灌苗床,可防治蔬菜根蛆。粪坑施药,可杀蝇蛆。水中施药,可杀孑孓。水田施药,可杀蚂蟥。敌百虫也能对家畜体表施药或用精制敌百虫饲喂,防治家畜体内外寄生虫,如体虱类、蝇类、体内蛔虫、胃虫等。直接施用或加糖配成毒饵,可防治果蝇及家蝇、厩蝇、蜚蠊等卫生害虫。敌百虫对高粱、豆类、玉米易发生药害。
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农药是属于高度危险有害性的危险化学品,它既具有易燃易爆性,对温血动物又具有毒害性,同时对生物和环境(水源、土壤)也有重大的影响。现将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作如下分析。
4.1 火灾爆炸危害
农药绝大部分都是合成的有机化合物,本身都具有可燃性,在加工成各种剂型时,又需添加各种填料和溶剂。在火灾、爆炸危害方面,除粉剂、颗粒剂和水剂外,危险危害性最大的是乳油类农药,因为这类农药除有效成份外,还需按一定比例添加溶剂,而这些溶剂都是极易燃烧爆炸的有机化合物。如商店所经营的农药杀虫双的溶剂是甲醇,多效唑的溶剂为丙酮。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性分类,甲醇和丙酮都属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下限分别为5.5%、2.5%;最小点火能为0.215mJ、1.157mJ;闪点分别为11℃和-20℃。因此可以看出它们都是极易燃烧爆炸的物质,它们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甲醇与强酸和强氧化剂能剧烈反应,丙酮也能与氧化剂起化学反应。大部分农药的原药遇高温高热即分解并能引起自燃和爆炸,原药在碱性环境下亦能迅速分解,温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甚至能自身燃烧爆炸。
因此,农药在采购、运输、储存、销售与经营的过程中都应远离火源、隔绝热源,不能与强酸、强碱、氧化剂等禁忌的物质混存、混放、混运,同时防止碰撞,避免泄漏,如有泄漏和破损应即时妥善处理。
4.2 健康危害
农药由于首先要具备的功能就是要有杀虫、杀菌、灭鼠的功能,有些则能改变生物的生理特性,从而,农药从广义上说,它对人、畜等温血动物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
农药的毒性和毒理是多样的、复杂的,如有些可造成神经系统中毒、有些可使造血功能发生障碍、有些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像有机磷类农药主要是抑制体内胆碱酯酶活性,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短期大量接触可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昏、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多汗等。重者出现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呼吸麻痹、直到死亡。部分病例可有心、肝、肾损害。
因此,在农药经营、储运的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对人身造成毒害。这就要求在操作、存储、经营等活动中,严格按规程办事,并为从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毒口罩、乳 胶手套、防毒工作服等,而且还要求从业人员保持良好地个人卫生习惯,不能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工作后应更换衣物,并进行必要的冲洗。
4.3 环境危害
农药,它所函盖的范围比较广泛,如前所述,它包括:杀虫、杀螨、杀线虫、杀菌、除草、灭鼠及植物生物调节等不同功能,因而它对环境(大气、土壤、水源)和动植物都有广泛的影响,有些不但影响生物体本身而且可能影响生物的下代,使生育下代产生致畸,有些能使微生物致突变性。所以农药一旦泄漏到外界,它对大气、土壤、水源及动植物的影响和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因而要严格防止农药泄漏,并严格废弃物的处理,如有重大的泄漏、翻车等事故发生,除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时处理外,还应即时报警,协同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4.4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农药尤其是毒性较大的农药或灭鼠类农药发生丢失、被盗,有时还会对公众、社会构成潜在的危害。
5、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规定,重大危险源按以下四类物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即:①爆炸性物质;②易燃物质;③活性化学物质;④有毒物质。
商店经营的农药所涉及到的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物质有两类,即: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易燃物质是指农药乳油中添加的溶剂,一般为甲醇或丙酮类等均为甲类火灾危险性的有机溶剂,它们在储存区的临界量为20吨;有毒物质是指农药中含有农药的有效成份,按目前农药中毒性较大的敌百虫计算,敌百虫在储存区临界量为20吨。
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农药一览表:
品  名
 含量(剂型)
 最大储量(t)
 储存区临界量(t)
 
杀虫双
 18%水剂
 0.03t
 甲醇20t
 
乙草胺
 40%、50%乳油
 0.06t
 
 
草甘磷
 5%~15%水剂
 0.10t
 
 
多效唑
 36%水剂
 0.04t
 丙酮20t
 
其他
 
 0.03t
 
 
合计
 
 0.26t
 
 
商店不设仓库、属无仓储经营,零售店面内的农药均为小包装,农药存量总数在1吨以下,远远低于20吨的临界量。
6、评价单元的划分
按系统工程的观点,导致事故的基本因素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不安全的状态所引起的;一类是由于不安全的行为所引起的。
对农药店的安全评价,我们主要是依据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从系统或单位的安全组织管理,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以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存储、营销各环节来进行工作。
商店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情况是:从事农药的零售业务,不设仓库,属无仓储经营。经营场所面积为60平方米。各种农药的运输均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来承运。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文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5.2.3条中划分评价单元的规范性模式,本次评价所选定的评价单元如下:
(1)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组织;
(3)从业人员;
(4)经营仓储场所;
(5)仓库建筑要求;
(6)消防与电气设施。
7、评价方法的选择
通过以上章节所述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商店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根据“导则”5.2.4条关于评价方法选择的要求,本次评价应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方法对商店现场按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价。
安全检查表法(SCL)是安全系统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并被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依据检查表所列项目对现场现状逐一对照检查,识别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危险性和安全工作中的缺陷和隐患。
本次评价所采用的安全检查表,主要依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规标准,参考相关企业安全管理经验、惯例和事故案例,遵照“导则”的规定,结合商店的实际编制而成。
8、现场检查表
安徽徽商农家福农资连锁超市六安***上土市店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  查  记  录
 结论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有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A
 无制度
复查:已建立
 合格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包括教育培训、防火、动火、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制度,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需有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内容(包括剧毒性物品的“双人双锁”制度)
 A
 无制度
复查:已建立
 合格
 
3、有完善的经营、销售(包括采购、出入库登记、验收、发放、出售等)管理制度,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需有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内容(包括销售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查验准购证等)
 A
 无制度
复查:已建立
 合格
 
4、建立安全检查(包括巡回检查、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B
 无制度
复查:已建立
 合格
 
5、有符合国家标准《易燃易爆性商品储罐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195-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的仓储物品储藏养护制度
 B
 无仓库
 不涉及
 
 
6、有各岗位(包括装卸、搬运、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和防火花工具使用等)安全操作规程
 A
 无制度
复查:已建立
 合格
 
7、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一般包括:应急处理组织与职责、事故类型和原因、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事故报警和报告、工程抢险和医疗救护、演练等
 B
 无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复查:已建立
 合格
 
二、安全管理组织
 1、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A
 从业人员2人,负责人兼任安全员
 合格
 
2、大中型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B
 无仓库
 不涉及
 
3、仓库应确定一名主要管理人员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工作
 B
 无仓库
 不涉及
 
三、从业人员要求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负责人已经取得安全培训证。
 合格
 
2、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B
 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
 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无特种作业
 不涉及
 
四、仓储场所要求
 1、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应有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专用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不得将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存放业务经营场所
 A
 无仓库
 不涉及
 
2、零售业务的店面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的距离应在500m以上,也可采取措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
 B
 位于上土市镇街道,远离繁华商业区和人口密集区,经营场所面积60㎡
 合格
 
3、零售业务的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量不得超过1t,禁忌物料不能混放;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专柜存放
 B
 没有生活设施,小包装农药总量不超过1t,各种农药分开存放
 合格
 
4、零售业务的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库房内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总质量不能超过2t
 B
 无仓库
 不涉及
 
5、零售业务店面的备货库房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A
 无备货库房
 不涉及
 
6、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900㎡)、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900㎡之间)应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B
 无仓库
 不涉及
 
7、大中型仓库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等的距离应在100m以上,也可采取措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B
 无仓库
 不涉及
 
8、大中型仓库内库区和生活区应分设,两区之间应有离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
 B
 无仓库
 不涉及
 
9、小型仓库(小型仓库的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危险化学品存放总质量应与仓库储存能力相适应
 B
 无仓库
 不涉及
 
10、用于仓储运输的车辆,应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
 A
 无车辆
 不涉及
 
11、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A
 非码头
 不涉及
 
12、油品码头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的规定
 B
 非码头
 不涉及
 
13、液化气码头应符合《液化气码头安全技术要求》(JT416-2000)的规定
 B
 非码头
 不涉及
 
14、重力码头应符合《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的规定
 B
 非码头
 不涉及
 
15、斜坡码头及浮码头应符合《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95)的规定
 B
 非码头
 不涉及
 
16、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液体汽车加油加气站物品装卸设施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1995年版)第6章的规定
 B
 无经营液体汽油,不加油加气
 不涉及
 
17、汽车加油加气站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BG50156-2002)的规定
 B
 不经营汽油,不加油加气
 不涉及
 
五、仓库建筑要求
 1、建筑物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A
 无仓库
 不涉及
 
2、库房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通道和防火间距,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的布置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四章的要求
 B
 无仓库
 不涉及
 
3、库房门应为铁质或木质外包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户应设铁护栏)
 B
 无仓库
 不涉及
 
4、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B
 无仓库
 不涉及
 
5、甲、乙类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设在丙、丁类库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隔墙和耐火根限不低于1h的楼板分隔开,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通道
 B
 无仓库
 不涉及
 
6、对于易产生粉尘、蒸气、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应有防护措施。剧毒物品的库房应有机械通风排毒设备
 B
 无仓库
 不涉及
 
7、库房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九章的要求
 B
 无仓库
 不涉及
 
8、库房采暖应采用水暖,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B
 无仓库
 不涉及
 
9、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5-84,1995年版)的规定
 B
 无仓库
 不涉及
 
六、消防与电气设施
 1、仓库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八章的规定
 B
 无仓库
 不涉及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有专人管理。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B
 无仓库,且经营门面未配置灭火器
 不合格
 
3、危险化学品仓库有报警装置,有供对外报警联络的通讯设备
 B
 无仓库
 不涉及
 
4、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标志
 B
 无仓库
 不涉及
 
5、仓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十章规定
 B
 无仓库
 不涉及
 
6、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规定
 B
 无电气设备
 不涉及
 
7、甲、乙类物品库房设置的电瓶车、铲车是防爆型的
 B
 无库房,无电瓶车、铲车
 不涉及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设置电炉、电烙铁、电云熨斗等电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B
 无仓库
 不涉及
 
9、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场所,有可燃气体浓度捡漏报警仪
 B
 未对农药店强制要求配置报警仪
 不涉及
 
10、仓库有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规定的防雷装置
 B
 无仓库
 不涉及
 
11、储蓄甲、乙类物品的储罐、管道及其装卸设施应有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的防静电措施
 B
 无储罐、管道及装卸设施
 不涉及
 
注:  1、类别栏标准“A”的,属否决项。类别栏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
2、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为符合安全要求。
3、A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不符合安全要求。
4、B项中有5项以上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安全要求。
   B项不合格的少于5项(含5项)但不超过B项总数的20%,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5、对A、B项中的不合格项,均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必须由评价机构认定,能基本达到安全要求的,也视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9、分析评价
9.1 安全管理制度
商店虽成立已久,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还未建立,在制度上还是空白,现正在组织力量进行编制。
按照“导则”规定的要求和农药经营的特点,商店首先必须要有完整的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同时又要有健全的包括教育培训,防火、动火等安全管理制度,在经营上要有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毒害物品的农药还要有完善的废弃物处理制度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因此商店需在危险化学品(农药)的采购、运输、储存、营销各个环节都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9.2 安全管理组织
商店从业人员为2人,负责人孙庆红兼任安全员。按照“导则”中的规定: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的单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因此,商店的安全管理组织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9.3 从业人员
商店负责人孙庆红和营业员倪方晶均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均有多年农药使用和销售的经验,对农药方面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从业人员素质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一款中“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的要求。
另一方面,商店负责人孙庆红已经通过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已取得了安全培训证。
9.4 经营场所
商店的地址位于***县上土市镇街道,经营场所的面积为60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农药经营场所向东,距街道约8m;北侧为服装店,西侧为民居,南侧为杂货店。商店远离繁华的城市中心,附近无重要建筑物,无饮用水源等。
9.5 消防与电器设施
(1)商店各种消防设施未能就位。
(2)爆炸危险区域内未安装生活电器。
10、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组通过对商店的现场检查和分析评价,按照对安全隐患处理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缺陷和隐患,建议商店实施以下的一些安全对策措施:
(1)建议商店按照“导则”要求和经营农药的实际特点,积极组织力量尽快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建议零售场所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两只。建议零售场所配置乳胶手套两双和防毒口罩两只。零售场所的内外要设置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
11、整改情况复查
评价组对上一章中建议补充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进行了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1)商店已建立健全了八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①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③防火防爆制度;④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⑤安全检查和值班制度;⑥农药装卸安全操作规程;⑦废弃物处理制度;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预案)。
(2)已配4kg干粉灭火器两只。已配乳胶手套两双和防毒口罩两只。已张贴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标志。
12、评价结论
评价组根据“导则”规定的要求,按《现场检查表》方法评价,共计有50项,其中:A项为12项,B项为38项。
在A项中:合格6项,不涉及6项;
在B项中:合格5项,不合格1项,不涉及32项。
B项中的不合格项为现场检查时没有配置灭火器,此项内容经整改后符合规范要求。
按“导则”附录A中规范性结论方法,评价组对安徽徽商农家福农资连锁超市六安***上土市店的总体评价为:符合安全要求。
 
 
 
 安徽徽商农家福农资连锁超市
六安***上土市店
 
 
 
安 全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二00九年七月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1、负责人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保障经营活动符合安全规定,及时掌握安全工作情况。
(2)将安全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安全工作与经营活动统筹安排。
(3)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并配备相应人员。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确定各级安全责任人。
(5)批准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必须经费。
(7)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8)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2、安全员责任制:
(1)拟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组织制定、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拟定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单位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和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组织实施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演练。
(8)每月至少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一次安全工作情况。
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岗前培训:
(1)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员按上级要求参加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资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证后上岗。
(2)新员工上岗,实行由单位组织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转岗前,应进行新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
(2)每年可结合国家、省及本地区安全活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演练。
3、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本行业的基础知识及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各类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
(6)事故预防、急救、逃生、自救等知识。
(7)事故案例等其它安全宣传教育等内容。
4、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内容应用包括教育培训内容、时间、教育者、被教育者(个人签名)、考核成绩等其本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每位员工的考卷(特别是上岗、转岗前的考卷)应妥善保存,直到员工离开本单位。
(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卷不得任意划抹、涂改。
三、防火防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法规,贯彻落实“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以保障人员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
(2)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经常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和演练。
(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按规定配制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更换,保持完好。
(5)按规定配备电气装置,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6)建立健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加强用火安全管理。
(7)规范从人员的行为,并作如下一般规定:
①严禁在经营场所吸烟;
②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区域;
③在危险区域内严禁用铁器敲击;
④严禁携带其他危险品进入经营场所;
⑤禁止在危险品附近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8)应设有报警通信设备(或直拨电话)。
(9)每年对消防工作进行一次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失职,严重违章或造成重大损失者进行处罚。
(10)消防器材的管理:
①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固定,任何人不准移位;
②确保在有效期内,超过有效期的由安全员及时联系更换;
③安全员每日检查消防器材完好状况;
④员工均应熟悉经营品种的火灾特性,会使用消防器材。
四、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不违章经营,不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
(2)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向有经营或生产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单位采购。
(3)对购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同时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和安全标签。
(4)对售出的危险化学品也要给用户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5)购进和发出危险化学品时,应仔细核对其品名、规格、数量、批量,以防因错购或错发而酿成事故。
(6)严格禁止经营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已过期、失效的产品以及不合格的产品。
(7)零售店面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数量。
(8)危险化学品运输要委托有运营危险化学品资质的单位和车辆来进行。
(9)经营场所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合适的防护用品。
五、安全检查和值班制度
(1)商店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每周组织一次检查。
(2)经常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事故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检查、巡查要做好记录,检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并存档。
(3)负责人要经常深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并解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领导。
(4)节假日、夜间或停业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纪录。
(5)重大节日或活动期间要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得睡觉、打牌、饮酒等影响正常值班的活动。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
(7)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六、药品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1)在装卸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车辆熄火后才能作业。
(2)严禁相忌的药物混载、混运。
(3)装卸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4)操作时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或泄漏。
(5)作业中不得饮水、进食,不得用手擦口角、脸、眼。
(6)作业完毕,及时更换衣物,及时用肥皂(或洗涤剂)洗净面部、手及其他裸露的部位,用清水漱口。
(7)使用过的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8)遇有意外情况,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要求处理。
七、废弃物处理制度
(1)废弃物的处理应根据国家和地区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2)废弃物品范围包括地面清扫的含药垃圾、残余物、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及失效过期的药物。
(3)少量的废弃物平时应收集在特定容器中,然后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废弃物(一般的)销毁应由技术员制定方案,报经理批准,方可在指定地方销毁,不得任意选址销毁。
(5)在下雪、下雨、大风和夜间禁止销毁废弃物,严禁废弃物质进入下水道或水源地。
 

 
安徽徽商农家福农资连锁超市
 
六安***上土市店
 
 
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性质,在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废弃过程中,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造成众多人员的伤亡,形成社会灾难性事故的性质或形成不良社会影响,为了加强对特大事故进行有效控制并预先对危险化学品可能引发事故的途径、危害程度及可能涉及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分析,减少危害程度,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到实处,实现救灾的目的。
二、目的
1、使任何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尽量避免紧急情况不扩大,并尽可能地排除险情。
2、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3、尽量减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三、已制定的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各类事故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范围)的预测
1、用电线路、设备的漏电往往会造成人员触电伤亡。
2、建筑物可能受雷击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
3、本商店经营的农药易燃、易爆,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映,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遇热、光、水分、过氧化物及铁质易自聚而引起爆炸。
5、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危险与危害。
五、事故应急管理小组
1、应急管理小组
组 长:孙庆红
组 员:倪方晶
2、管理小组职责:对现场进行人员疏散,控制事故蔓延,引导救援人员进商店的营业店面,同时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六、应急救援
对于工作区内发生的事故,如能现场自行解决,应及时处理,查明原因,以防再次发生。需向社会援助的将向下列单位及部门求助。 
社会救援
 单位名称
 电话
 
公安巡警
 110
 
救护中心
 120
 
消防火警
 119
 
 
七、预案实施要求
1、让商店负责人掌握各种农药的特性,平时多注意农药储存、销售、运输的安全,能了解灭火器的结构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抢救工作区,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乱。
2、零售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
3、零售场所严禁火种。
4、社会闲散人员不得零售场所。
5、进入零售场所不准吸烟。
6、每周安全学习一次,更新设防题目,做到写好、做好、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