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管理办法

CI管理办法

CI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集中展示企业形象,规范公司品牌管理,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CI内容,是指在建工程的工地大门、围墙、品牌宣传墙、飘扬旗、各办公室、会议室、门卫室、食堂、宿舍、配电箱、外挂电梯、品牌布、专用标语等。

三、CI管理责任划分

(一)成立CI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新开项目CI策划的评审、CI标准的修订、各项目CI检查管理等工作。

(二).安全部为CI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项目项目经理为本项目CI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由项目经理指定本项目的CI管理负责人。

四、CI用品管理要求

(一)各项目对CI中用到的材料严格按照“有人管、不浪费、可拆卸、可周转”的第一原则进行管理。

(二)对CI中用到的可周转材料(方钢龙骨架、不锈钢支架等)严格实行标准化、制式化管理,对新制作的材料须达到“统一制作、方便组装”的要求。

(三)各项目所有新加工和新进场的CI用品,在投入使用前必须严格执行验收手续,并填写《项目CI用品制作安装验收单》由申请人、CI负责人、制作单位送货人签字确认,并填写分项验收情况及验收结论。

(四)必须建立好CI用品制作台账,每月对制作的项目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费用以报表形式统计上报.。

(五)需要制作CI用品的部门,由申请人填写《CI用品制作申请表》(见附件6),由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交由本项目CI管理负责人通知CI用品制作承包单位制作或调拨安装。

五、CI用品管理检查及处罚规定

在日常检查及月度综合检查中,将对CI项目用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项目CI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将按照“发现一次、查处一次”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一)新制作的CI用品标准随意,未制式化加工;

(二)方钢龙骨架、不锈架等使用焊接拼装固定,未使用螺栓连接,随意切割拆除,无法调拨使用;

(三)CI用品因人为原因损坏,项目上无追责赔偿管理痕迹;

(四)损坏后的CI用品材料乱丢乱放,无人管理;

(五)CI用品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六)CI用品管理台账、报表记录不真实、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