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一、事故追查分析由发生事故班组的当班班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追查,班后组织当班下井班长、事故责任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
二、事故追查分析要有记录,并将处理结果上事故台帐。
三、对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停工学习。
四、通过对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结果通报全科室,使广大职工从中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汇报,隐瞒不报者扣责任人50—100元。
六、对发生人身事故,严重非伤亡及其以上事故,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安全科。
七、上述规定由值班人员负责,否则每次扣值班人员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