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多篇

公司考勤制度多篇

考勤制度 篇一

本校各部门:

为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劳动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是每一位教职工必须做到的基本岗位规范和要求。行政管理、教辅和工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专任教师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要按时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因私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需按程序请假。请假以书面形式或学校OA系统提出,并说明请假理由、期限,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参照学校《领导干部请销假暂行规定》执行,并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登记。请病假的,需提交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如因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电话请假,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4、各部门要逐日认真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将作为学校向教职工发放工资和享受其他待遇的重要凭证,也是考核工作业绩、晋升、晋级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考勤工作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要指派责任心强、公平公正的同志为考勤员,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5、考勤实行日考勤月报送制度。各部门应在每月初汇总上月考勤结果,并在本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以保证考勤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无异议后于每月3号前报人事处;逾期未上报考勤的部门,所属部门教职工当月基础绩效工资延缓发放,直至报送考勤。

6、学校将组织对各部门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7、欢迎广大教职工反映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xx(人事处)、xx(监察处),电子邮箱:xx。

人事处

20xx年9月3日

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考勤范围:

1、公司在册员工

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四、考勤打卡时间: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五、有关规定:

1、考勤规定

(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2、请假、外出手续

(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订,20xx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考勤制度 篇三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考勤的制度 篇四

1、严格执行开发区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人员请销假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所长请假,3天以内由开发区分管领导批准并电话告知市局人教科,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须写请假申请书报市局分管局长批准。

⑵其他人员请假,须写请假申请书,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由所长批准并电话告知市局人教科,假期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病假、事假,3天以内由所长批准,超过3天的,由所长在请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报市局分管局长批准,特殊情况可事后补交请假申请;因病请假超过3天的须同时出具病历及病休证明。

⑶财政所编外人员请假,由所长批准。

⑷假期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向批假人销假。

3、严格执行请销假程序,未经领导批准或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经教育无效,全年旷工超过15天以上,依照《公务员法》给予严肃处理。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考勤工作。考勤登记簿、月度考勤登记汇总表、值班表和签到簿年终要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公司考勤制度 篇五

一、考勤目的: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能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考勤作用:作为计算当月薪金的依据;

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行奖罚的依据;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的一项依据:员工试用期间累计事假达3天(含);累计病假达5天(含);旷工,则被证明为不符合公司录用或延期转正条件之一。

三、考勤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人员。

四、工作时间:

公司在内工作上班时间为08:00-16:00

公司在外工作上班时间为07:30-17:00

因季节变化或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五、考勤管理:公司考勤管理由综合行政部负责执行、监督、检查。

1、项目公司现场办公人员,各部门应指派一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统计工作;次月2日前将本部门上月员工考勤表及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的请假单报行政部(遇节假日提前)。

2、总部办公楼人员(董事会、总裁办人员除外)实行上、下班打卡制。

[1]员工应于工作日08:00之前;16:00之后在前台门卫处打卡。

[2]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对双方当事人分别给予罚款100元/人/次,并通报批评

[3]遗忘打卡,应由部门经理证明当日出勤情况,并给予20元/次的罚款。

[4]门禁卡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及遗失。如卡丢失,请及时到前台登记当日考勤情况并通报网管员。办理新卡应交纳工本费10元。

3、各部门应严格据实记录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综合行政部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虚假考勤,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5.4、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迟到:

[1] 由于个人原因而延误上班时间;

[2] 没有得到部门主管领导的许可,上班前私自外出而延误上班时间;

[3]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早退:

[1] 因私事于规定的工作时间中途离开公司的;

[2]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迟到、早退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在10分钟(含)以上扣款50元;

[3]每迟到或者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指15分钟以上)的,罚款100元。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2]逾期未经续假又无正当理由;

[3]谎报请假事由,经查属实;

[4]经分配工作,无故延期不到;

[5]因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拘留或传讯等影响上班;

[6]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旷工者,按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罚标准:

旷工1日,扣除工资200元。

当月无故旷工2日,全年累计旷工4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六、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带薪年休假。

6.1、每周公休假日:每星期日。

6.2、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每年的具体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部统一通知。

6.3、婚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依国家婚姻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且初婚的条件,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含节假日)。婚假应在结婚注册日后1年内一次休完,过期不予补休。

6.4、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4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旁系亲属(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2天。

6.5、计划生育假:包括产假、哺乳假。

产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申请产假须有医院的产检或分娩证明,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休产假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综合行政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产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按国家政策享受生育保险津贴,不享受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工作补助。

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须出据有效证明),给予半天/次的产检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病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哺乳假:女员工自生育后享有哺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哺乳假;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午餐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员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享受本假。

6.6、带薪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按员工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的休假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申请年休假的员工,应提供自参加工作以来,本单位或主管上级单位出示的连续不间断的工作证明;

因行业特点,年休假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在春节或特定时间段安排休假。 当年年休假应在本年度内休完。

全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6.7、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3天以上者提供医疗证明,在部门经理批准后休假,无医疗证明一律视为事假;

[2]病假期间,不得借故外出(如旅游或从事其他活动),一旦发现,均按旷工处理;

[3]连续超过一个月至长期病休者,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参照进入公司时间长短分别给予1-6个月的医疗期。(进入公司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最长至六个月止)。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本人原工作,且本人又不愿意接受其他职位的,将按公司劳动合同有关办法执行;

[4]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医疗期间待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因违反社会治安,在公司内、外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酒后驾车等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病,按旷工处理;

病假期间工资发放:3天(含)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3天以上,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

6.8、事假:

[1]员工因个人原因或私事,不能坚持工作,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2]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假;如无特殊原因,事后一天内不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为无薪假、无工作补助,事假扣款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4]一年内累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15天;

[5]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终奖金的分

配。

[6]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连续请事假30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6.9、出差、因公外出:

[1]员工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见附表),并按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应在部门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并经部门领导签字。

[3]员工出差期间必须抓紧时间,除因患病或特殊原因推迟差期外,不得随意因私事逗留而延长差期,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未填写《员工外出公务登记表》或未被批准,将按缺勤或旷工处理。

[5]各部门考勤员于每月底将本部门员工外出公务登记情况报综合行政部。

6.10、请假手续: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本人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休假。

[2]原则上不允许口头请假。遇有特殊情况,应事后及时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不允许以短时间的间隔或连续性的。请假为由,骗取长时间的休假;同时,经审查员工出具的医院证明不真实,本人假期按旷工处理。

6.11、批假权限:

[1]部门副经理以下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由项目公司总经理、中心总经理批准;

[2]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由主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3]总裁、董事长请假由董事会批准。

6.12、销假、续假:

[1]员工请假或休假期满后,应准时到部门报到上班。

[2]需继续请假的,应于假期期满前三天,按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办理续假手续。如未办理续假或未获批准不按时到岗,除确因生病或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均视为旷工行为。

[3]特殊情况规定:公司因工作需要,有权变更和缩短员工的假期。当员工接到通

知后,必须按要求到公司报到,逾期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七、加班:

公司提倡统筹、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工作,确保员工得到充分休息。

7.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与员工协商后自行安排,或填写《加班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7.2、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由公司统一组织。

7.3、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的指定工作任务而没有完成,导致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八、本制度经行政人力中心审核,综合行政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中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如今后本办法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的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和北京市的政策法规及文件为准。

考勤制度 篇六

各处、系、部门: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xx学院

考勤规章制度 篇七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执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教师每天具体到校与离校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另行规定。

2、教师每天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下班。值日领导与值日教师按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3、值日领导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时间定时清查两次人数,凡规定时间内未到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合者,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上离校者,视为早退;未请假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时至少清查一次,未见者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有对口医院的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请假前须先自行协商调好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后,再凭书面请假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2、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批准;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或指定的领导)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由校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学区批准。

3、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假期完毕或提前中止假期须及时找相关领导办理消假手续,提前终止假期而未消假,视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时上班,视为旷工。

三、上课制度

1、教师须按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因私事请假须将协商调课情况报教导处备案,凡因公事调课由教导处发调课单。

2、无论因公因私,调课行为一旦成立,上课教师须对课堂教学负完全责任;若不经过教导处而私自调课或各种原因造成误课,课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学校课表所规定的教师承担。

3、课堂教学“十不准”:不准坐教(因病除外);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接听拨打电话;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织毛衣、带小孩;不准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笔、拿作业本等)离开教室;不准不带教材、备课本上课;不准拖堂;不准酒后上课;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办公制度

1、学校实行教师坐班制,除了上课或学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时间均要到办公室坐班,因事外出无论时间长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请假,并告知当日值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办公期间,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打牌下棋,不准带小孩,不做与办公或教学无关的事情。

3、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工作。

4、使用电脑时不玩游戏,不聊天,不浏览不适宜的网站。

5、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乱丢乱扔乱吐,不乱写乱画乱张贴,整理好个人办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洁美观。

五、会议制度

1、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随意进出。

2、带好会议笔记本,作好会议记录。

3、会议期间,将移动电话调为振动(或无声方式),会场内一律不允许接听或拨打电话。

4、不讲小话,不看报纸杂志等,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每周教师例会原则上不批假。

六、有关规定

1、教师考勤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各项工资照发。

3、病、事假须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不得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4、值日领导秉公办事,认真履行当日职责,上、下午各查岗一次。并作好迟到、病、事假、旷工、脱岗失职记载,若出现失职地方,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5、每学期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累计最多者,期末综合评估定为最低等。

6、病假超过一个月无法上班者,停发年终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七、奖惩办法

1、学校每年从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教职考勤管理,奖励对象为在学校上岗的教职员工。

2、设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视为全勤。在本校上岗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每月的考勤记载,凡出全勤者发给10元的全勤奖,当月考勤奖共发50元。(凡由于学校或上级安排而因公误勤者,不扣全勤奖。)

3、根据考勤记载,每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奖1元,超过10次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4、误课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许请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奖,超出部分,无论事假和病假,每请假一天,扣全勤奖金10元。旷工半天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取消该教师当月考勤奖。

考勤制度 篇八

各部门:

为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服务好广大师生员工,经学院研究决定,由人事处牵头,工会和监察室参与,组建学校考勤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行政部门人员(含系部行政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到岗时间。学校重申,行政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5月至9月为14:00-17:00),所有行政部门和行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严格请假制度。上班期间,确需因公外出办事的,必须事先告知部门负责人。确需因私请假的,必须事先按规定请假并提交《请假审批表》,具体审批权限如下:半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1-2天的须报分管院长审批,3天及以上的还必须报院长审批。其它请假类型按《江阴职业技术学院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执行。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注明请假人员的事由和去向备查。

3、严格惩处办法。今后,不定期抽查将成为学院考勤管理工作的新常态,抽查结果将由考勤检查工作小组存档,与评优评先和年底绩效相挂钩。情节严重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立即传达到位。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