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一、修旧利废目的

为充分调动探放水队全体员工修旧利废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生产物资综合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修旧利废的概念:

1.修旧利废是指在设备修理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备品配件,采用自行维修、更换零部件、拼装等各种修复方法,对已经损伤但尚有修复利用价值的零部件加以修复利用,以达到缩短检修时间、节约备品配件、原材料费用的目的的一系列工作。

2.旧设备

(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3.废设备

(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20%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4.废旧零部件

(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三、修旧利废的范围

1.修旧利废的范围

(1)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仪器仪表总成)。

(3)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各类液压原件的修复。

(6)各类齿轮、轴的修复。

(7)防爆开关、瓦斯断电仪的修复。

(8)各类风、电排水泵的修复。

(9)电缆、排水管的修复。

(10)其他有修旧利废价值的活动。

2.不能列入修旧利废范围的

(1)能够在日常检修中处理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

(2)经过简单处理就能恢复设备、零部件技术性能的。

(3)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淘汰的机电产品。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生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5)经检测确认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

(6)设备检修过程中所进行的零部更换、总成更换。

(7)对可重复利用的配件进行简单的清洗,吹扫等再生手段使之恢

复或部分恢复原有性能的。

(8)排除设备故障的检修过程中所进行的正常修配工作。

(9)修旧利废中使用的新备件、材料费用超过修复件现有价值20%的。

四、修旧利废价值计算

修旧利废的价值=市价*70%-修理费

(其中修理费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检验试验费及其他费用)

五、职责

1.各班组需建立修旧利废台账,台账能如实记录班组修旧利废情况。

2.机电副队长负责队内修旧利废工作的组织、质量评定工作,并提出奖罚建议。

六、奖罚

1.奖励

(1)修旧利废价值≥10000元的奖励300元/项。

(2)10000元>修旧利废价值≥5000元的奖励200元/项。

(3)5000元>修旧利废价值100元/项。

2.考核

(1)修旧利废物资的质保期:自安装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同类新物资使用期限的70%,在质保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必须再次维修处理的,从当月考核中扣除修旧利废的奖励费用。

(2)对于价值(市价)较高、具有修复价值的零部件,不及时组织维修或管理不善导致没有修复价值或丢失的,对该班组长考核500元。

(3)修旧利废台账内容弄虚作假的每项次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