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部门

中等职业学校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 ,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 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