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干部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基础课教研部领导干部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第一条 青年教师是我部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教师队伍,结合我部青年教师队伍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我部青年教师的关心、教育和引导,培养青年教师的敬业精神、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三条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十六字方针要求,重点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加入党的组织。

第四条 帮助优秀青年教师提高政治素质、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使我部青年教师队伍成为一支政治素质优、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足,充满生机富有实干创新精神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

第五条 工作内容

1. 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部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3 名青年教师。

2. 党员领导干部要与青年教师保持经常性思想交流指导,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道德素养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严谨治学的精神,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刻苦钻研,强化法规意识和责任感,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3. 党员领导干部指导青年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学和课程研究,参与所在专业的实验室建设,辅导学生开放性实验及各种创新实践大赛,强化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其教研和教改素质水平。

4. 党员领导干部要帮助青年教师了解所在学科科研情况,合理选择并确定研究方向,加入学科团队,参加本人的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研究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撰写科研论文等工作,进行科研能力训练,使青年教师 尽快涉足科研领域,掌握科研基本方法,多出科研成果。

5. 党员领导干部要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在教学、科研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群体活动,培养青年教师主人翁态度和集体荣誉感。

6. 通过谈心、听课等多种形式了解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和要求,听取他们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7. 通过大范围接触、多渠道发现、宽领域举荐,把有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分子,及时纳入视野进行培养。确保党组织后备力量充足,能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努力建设一支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基础课教研部党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