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

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出众多宝贵意见和建议,针对相关实验室提出安全隐患。学校高度重视本次现场检查结果,依照专家组意见和建议,结合历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所发现问题,为确保安全隐患迅速整改到位,并通过举一反三规范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2021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

一、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

1.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未上墙。具体表现:公共场所未设置安全逃生图;消防器材未张贴操作使用方法;主要设备未张贴操作规程与安全警示牌,缺少使用、检修记录;木工机械旋转、切割等设备未独立空间安装,缺少操作说明和安全警示标识;实验室门口/大门未张贴针对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室内柜门上无风险警示标志或未按规定张贴警示图标,未落实双人双锁制度。

2.实验室基础设施欠完善。具体表现:电器插线板不符合现有国家标准、未安装漏电或接地保护设备;化学实验室无废弃物容器,生物准备室架柜混乱;燃气易爆设备未与实验现场物理隔离,未设置报警装置。

3.个人防护物品欠齐备。具体表现:实验间未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医疗箱等)。

4.其他。具体表现:化学品库房未分类存放,药品现在标识不清晰或标识不规范,存在药品过期情况。

二、工作目标

以《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参考手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为依据,全面查清实验室风险源,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全方位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隐患得到迅速整改,学院2021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基建处等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各单位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规范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整改方案制订阶段(2021年6月6日前完成)。各单位根据历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所发现问题,结合《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参考手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和教务处下达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再次对本单位负责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逐条登记,形成隐患清单,逐条形成整改计划。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根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列清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按照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中整改。在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做好隐患整改统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实处。明确分工和责任,坚持实事求是、依章依规办事,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治理整改。各单位要坚持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认真进行梳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办法加以防范。对隐患的整改不能流于形式,必须依照规定来执行,单位要对整改前、整改后进行拍照,建立隐患整改库。

教务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