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创梦园管理办法

XX大学创梦园管理办法

XX大学创梦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响应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等学生自主创业的新趋势,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体现创新创业“时代高才”培养特色,根据《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8]3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大学创梦园(以下简称“创梦园”)是建立在XX大学XX校区学生公寓1、2栋的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该基地旨在为XX大学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创梦园成立管理委员会,具体分为指导中心、管理中心、物管中心三个部分。

第四条 指导中心责任

1. 负责编制创梦园发展规划、打造创梦园创业氛围和开展对外合作宣传等工作;

2. 负责对入驻创业学生(项目)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资金对接、法律咨询、财务对接、政策申报、资源对接等孵化服务;

3. 组织举办双创大讲堂、创业辅导咨询、创业类活动等常态化活动,帮助创业学生(项目)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 负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自觉维护创梦园的形象。

第五条 管理中心职责

1. 负责打造创梦园的创业氛围、开展校内外合作宣传等工作;

2. 负责创梦园的项目招募策划与执行工作;

3. 负责对申请入驻创业学生(项目)的评审与孵化期间的考核工作;

4. 负责入驻创业团队的入驻和退出手续办理工作;

5. 建立健全各类登记、统计制度以及入驻创业学生(项目)档案台账,做好创梦园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6. 负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自觉维护创梦园的形象。

7. 负责完成临时性交予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第六条 物管中心职责

1. 建立办公设备(家具)和水电、网络、监控等相关设施的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创梦园各种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2. 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维护空间公共卫生,保持空间内部干净、整洁、有序;

3. 负责创梦园的文印、考勤登记管理。

第三章 创梦园的入驻机制

第七条 入驻条件

1. 申请者及其团队成员原则上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已较成熟的公司不得申请入驻;

2. 已成立公司的项目,要求申请者为公司法人;

3. 创业团队有一定的创新意识、高新技术开发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的创新型、可行性及良好的市场潜力的创业项目;

4. 创业团队入驻人数原则上应在6人以下;

5. 创业团队自觉遵守创梦园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入驻程序

1. 申请进入创梦园的创业学生向管理中心递交申请,需提交身份证与学生证复印件、《XX大学创梦园入驻申请表》<附1>和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2. 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定期组织创业团队进行答辩、评委老师进行评审。评委老师根据《创梦园入驻答辩评分表》<附2>,就申请方的创业意识、团队能力、项目水平、技术含量、市场前景、运营思路六个方面,分创客项目和创业项目两种方式、两类标准进行评审,其中创客项目为未注册公司,团队形态尚未成熟,或处在萌芽期的创业项目;创业项目为已注册公司,并投入运营的项目;

3. 所有申请项目展示完毕后,我们将对评委老师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以平均分为项目得分,按分数高低确定候选项目,并将汇总结果进行公示(创梦园准入项目公示)<附3>,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过后,申请人于5日内到管理中心签订《XX大学创梦园入驻协议》<附4>,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 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创梦园中同时间入驻的项目控制在9家内。

第九条 评审办法

1. 制定评分标准。根据创业项目的经营要求,从创业意识、团队能力、项目水平、技术含量、市场前景、运营思路等方面制定评分标准,并征求相关评委老师的意见和建议。

2. 确定评委老师。由专家组成评审会。

3. 专家评分。专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以平均分为项目得分。按分数高低确定候选项目。

第四章 创梦园管理制度

第十条 办公场地管理

1. 入驻创业学生(项目)对公共场所的使用和改造必须严格服从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

2. 入驻创业学生(项目)在创梦园内举办大型活动及会议,需提前三天向管理中心提出,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对应活动室及会议室的预订。

3. 会议室及活动室应用于非营利性培训,讲座,取消申请情况用于盈利性培训,讲座,一经发现,禁止会议室的使用,受判一次警告。

4. 会议室及活动室严禁堆放杂物,经发现1天内未主动清理,创梦园管理中心没收,受判一次警告。

第十一条 创业经营管理

1. 入驻创业学生(项目)必须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产校明晰

2. 入驻创业学生(项目)需遵守创梦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管理中心签订的入驻协议;

3. 入驻创业学生(项目)实行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六自”原则;

4. 及时准确地向管理中心报送《创梦园创业项目经营情况月表》(附5)和相关数据,支持管理中心的统计和日常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入驻创业项目档案台账管理

管理中心为每一家入驻创业项目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XX大学创梦园入驻申请表》;

(2)入驻申请,入驻与退出办理时的各种表格文件等;

(3)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管理中心与之签订的各种协议与文件;

(5)历次考核评估表、财务报表;

(6)创业学生(项目)的各种荣誉记录、享受政策扶持记录;

(7)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已注册成立公司的);

(8)其他与创业学生(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安全与卫生环境管理

1. 创梦园内严禁任何人留宿,创业学生离开时关闭自己的用电设备;

2. 办公区域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私自外接未经许可的高耗电设备;

3. 入驻创业学生有义务维护公共财产(包括桌椅、储物箱、投影仪、电视机、饮水机、咖啡机、接线板、垃圾桶等);

4. 严禁在创梦园内任何区域吃饭、吸烟;

5. 由于创业学生处置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 创业学生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物管中心报告。

第五章 入驻创业人员(项目)考核

第十四条 入驻创业项目的孵化期为一年,为了促进入驻创业学生(项目)的健康发展,提高孵化质量和孵化成效,管理中心负责在每个阶段末对入驻项目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第十五条 入驻创业项目考核办法

1. 考核程序:书面通知→准备材料→考核打分→反馈结果。

2. 考核内容:目标达成、技术创新、市场推广、团队建设、资金能力、配合管理这六个方面,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满分为100分。

3. 考核材料:入驻创业团队(项目)在接到考核通知后,需先行准备考核提交的材料包括: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如有变更);新承担的项目资料及项目资源、新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及最新3个月的财务报表;创业团队花名册。

4. 考核结果:得分85分(含)以上为优秀;创业项目80分(含)以上为合格;创客项目70分(含)以上为合格。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 创业项目考核得分80分以下,或创客项目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

(2) 连续2个月没有实质性经营运作的;

(3) 隐瞒未运营事实,占用创梦园资源的团队,一经发现立即清除,所有成员列入创梦园黑名单;

(4) 严重违反创梦园管理规章制度,或违法国家各项有关法律法规的;

(5) 不服从创梦园的管理,情节严重的;

(6) 受到两次及以上警告的;

第六章 毕业与退出机制

第十六条 毕业退出

创业项目(企业)在孵化过程中获得投资或孵化期间营业收入的季增长率在5%以上的,即视为达到创梦园毕业标准。

第十七条 孵化期满退出

创梦园的孵化周期为一年,创业项目每个期末考核达标后可申请进入下一期,入驻满一年孵化期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应退出创梦园。

第十八条 自动申请退出

因创业团队(项目)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管理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第十九条 予以清退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创业项目(团队),管理中心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予以清退:

(1)项目考核不合格次数大于等于两次;

(2)项目不再运营:(若隐瞒未运营事实,占用创梦园资源的团队,一经发现立即清除, 所有成员列入创梦园黑名单,不得参评创业奖学金及硅谷交流项目。)

(3)对创梦园提供的场地,资金利用率较低的;

(4)严重违纪,不服从管理中心管理的;

(5)利用扶持资金开展与创业研发无关的业务的;

(6)创业团队负责人退学或注销学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