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寝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宿舍管理方案 篇一

为加强xxxx局xxxx路家属院机关宿舍的管理,保证入住人员的安全,结合我局机关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由xxxx局招录、遴选及挂职、军转干部等家在外地,且在xxxx市暂无住屋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处进行审核后,方可入住。宿舍人员一般不得超过xx人。

二、已婚人员暂住时限为一年,未婚人员至结婚。

三、机关宿舍只限本单位人员入住,其他人员不得入住。

四、机关宿舍的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天然气费等,由入住宿舍人员共同负担。

五、宿舍人员要对统一配备的物品设备,按要求使用保管,不得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六、宿舍人员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大声喧哗等;严防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

七、宿舍入住人员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宿舍卫生和日常管理。

八、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宿舍的管理和设施的正常维修。

九、本规定为xxxx局内部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确保员工安全、清洁、安静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公司员工及集团公司派驻的短期支持人员及集团公司或集团各子公司临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出差人员。

3 职责

3.1 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3.2 商务部负责宿舍物品的采购及相关事宜。

4 工作程序

4.1.1宿舍配置标准

4.1.2宿舍入住人员分类

(1)员工宿舍居住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XX公司常住工作人员,另一类为集团公司和关联公司的短期支持人员或出差人员。

(2)有下列情况者禁止入住: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4.1.3入住人员审批和登记

(1)常住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住宿人员申请表》,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由管理部安排住宿,宿舍管理员做好入住管理记录。

(2)集团公司派驻的短期支持人员及集团公司或集团各子公司临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出差人员在到达本公司前1~2天需已下列方式通知本公司管理部:

①各子公司及集团公司以部门对口的方式通知本公司接口部门,内容包括:来访类别、来访人员数量、性别、来访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间、预计住宿期限、是否接送、是否在公司用餐等。

②公司接口部门接到通知后当天需及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通知公司管理部。

③公司管理部接到通知后登记备案,并于当天通知宿舍管理人员按规定安排房间。

④短期支持人员持出差审批单或相关证明由个人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来往客人住宿登记薄》,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管理部安排住宿,并填写住宿人员登记表。

⑤宿舍管理员按照宿舍配置标准为临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住宿人员发放钥匙及生活用品。

(3)退宿人员至管理部把房间钥匙交还给宿舍管理员,管理员对宿舍物品进行清点,宿舍管理制度损坏物品应做相应记录,宿舍管理制度范本宿舍管理制度并由当事人在《来往客人住宿登记薄》签字认可。

(4)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4.2员工宿舍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职责

4.2.1员工宿舍楼配备宿舍管理员一名。

4.2.2宿舍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宿舍楼道、楼梯的卫生清洁工作,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早晚一次;

(2)负责临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支持人员房间的清洁和整理工作,宿舍管理制度临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支持人员退房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要清洗被套床单,以保证房间随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可以安排再次入住;

(3)负责管理宿舍钥匙,并按照管理部的安排,给短期入住人员发放钥匙;

(4)负责登记非住宿人员的进出;

(5)宿舍管理制度负责生活垃圾的清理;

4.2.3 有下列情况百思特网之一者,应通知管理部百思特网:

(1)违反宿舍管百思特网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

(4)住宿人员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4.3 住宿人员(含派驻或出差人员)管理规定:

4.3.1 住宿人员早晨8:00前必须离开宿舍到工作岗位。

4.3.2 住宿人员上班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间不得随便进出宿舍楼。

4.3.3 宿舍管理制度常住住宿人员退房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应保证房间内物品齐备无损,并及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交回房间钥匙;临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住宿人员完成在烟台工作需返沪者,应提前1~2天告知本公司管理部,包括相关信息:如是否需代为买票、是否需车辆送至车站等,以便管理部提前做好安排,在离开当天办理相关的退宿手续并将房间钥匙交给宿舍管理员。

4.3.4 非住宿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宿舍楼,访客需在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填写《非住宿人员进出登记表》。

4.3.5 宿舍管理制度范本住宿人员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4.3.6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4.6.7 宿舍管理制度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住宿人员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4.3.8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管理部和宿舍管理员的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放置整齐并注意安全。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任何人员不得在宿舍楼内打闹以及大声喧哗,保证安静的住宿环境。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1)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2)污秽、宿舍管理制度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3)常住人员的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4)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16)宿舍内无人员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必须将门窗关好,不得以通风为由开着窗户长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间离开。

(17)接受宿舍管理员每周一次不定期的卫生检查。

4.3.9 住宿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宿舍管理制度有偷窃行为者。

4.4 宿舍管理制度相关人员责任

4.4.1 保安值班人员要定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到宿舍楼内巡查,发现危害员工住宿安全的行为要及宿舍管理制度范本时制止并报告。

4.4.2 管理部要建立常住人员档案,以便为管理提供方便和应对突发事件。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

6.1《住宿人员申请表》 JL-HR-030

6.2《来往客人住宿登记薄》 JL-GL-01

6.3《非住宿人员进出登记表》 JL-GL-02

寝室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供给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供给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景,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回到,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事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经过的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景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供给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礼貌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一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学校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经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学校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学校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主要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贴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供给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俭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一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忙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供给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职责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礼貌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一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坚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一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坚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坚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生活习惯,树立完美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宿舍礼貌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异常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团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礼貌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 篇四

瑞安市轻工学校寝室管理员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的管理,为全体寄宿生创设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日常工作职责

1、保证24小时在岗,工作时间内认真完成分工工作,不擅自离岗、串岗,特殊情况需预先向主管部门请假,并安排好人员代班。

2、填写好工作日志,做好来客登记,班主任寝室管理及值夜教师值日登记。

3、早、中、晚上课前督促学生离开寝室,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及电源。

4、按照宿舍检查标准,积极主动地做好每日学生宿舍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反馈,上交政教处,发现物品损坏要及时登记并报修。

5、竭诚为广大住校生服务,宿舍管理员为学生服务要热情周到,及时地为学生排忧解难。不与学生及家长发生冲突。服从学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安全工作职责

6、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并做好安全工作。宿舍非开放时间里,除学校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须有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出具的证明并登记后进入。

7、早、中、晚关门后,及时对所管辖的区域清场。晚上熄灯后,应对寝室周围及内部各楼层巡视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然后锁上大门,管好钥匙。锁门后,夜间无特殊情况做到不开门。

8、定期对宿舍内的各项安全设施(楼梯灯、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9、教育并督促寄宿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防偷、防火、防电(触电等)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管理工作职责

10、督促学生做好每天的内务整理和室内卫生,并做好卫生评分。

11、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晚就寝协助值班老师清点每个宿舍住宿学生人数、维持寝室纪律。

12、宿舍开放时间内,管理员需经常在宿舍楼内巡视检查,督促学生保持好卫生,制止违纪行为。

13、对学生在宿舍内怪叫、起哄、吵架、浪费水电、乱倒乱扔垃圾、挪用他人物品及点明火等举动,要给予正面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方法要得当。主动、积极向学校提出改进宿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卫生工作职责

14、打扫人员打扫公共场所,保持宿舍区及周边地段的卫生。无乱堆乱放现象。

15、做好宿舍管理员室的清卫工作。

16、其他政教处交予的任务

寝室管理制度 篇五

1、学生宿舍楼内的走廊、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卫生,由管理员和保洁员负责打扫并做好保洁工作;全体学生有坚持清洁的义务,不得乱扔垃圾。

2、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室成员共同负责清扫和坚持,及时清倒垃圾,坚持宿舍通风、整洁。学生应坚持个人卫生和床铺的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周会有干事随机抽查宿舍卫生情景,并对宿舍卫生打分(脏、乱、差的宿舍根据实际情景整改;好的宿舍会被拍照,评选优秀宿舍)。

3、学生离开宿舍应切断电脑、手机、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4、学生离开宿舍(或放假)要锁门、关窗。不得将钥匙借给他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

5、各类票证、银行卡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除少量现金外,很多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6、宿舍热水时间是每一天早上6点30—8点30,中午12点—14点,晚上17点—23点。

7、严禁自行车入楼,严禁阳台摆放杂物,严禁向室外抛扔东西,危害他人安全。

8、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划,损毁墙壁、地面,不得随意张贴弄脏墙壁、门窗。

9、不准在宿舍、走道堆放杂物、抛洒垃圾,焚烧杂物,不得在宿舍、走廊打球等。

10、禁止在学生宿舍内饲养、携带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宠物。

11、禁止在宿舍吸烟、使用蜡烛等明火火源。禁止在宿舍使用各种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暖器、电热毯、煤油炉、酒精炉等大功率用电器。遵守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区水电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用电,不得擅自违章维修,造成后果由职责人承担。

12、禁止挪动或破坏学校消防器材、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灯,堵塞安全门或应急通道等行为。

13、在楼栋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注意坚持安静,维护公共卫生。

14、入学一周内检查宿舍设施是否有损坏情景,如有损坏,请到宿管阿姨处报修,逾期不候。

15、宿舍楼内禁止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对上门推销商品的人员应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楼栋值班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16、作息时间(关灯、关门):周日—周四:早上6:20开门,晚上23点关门;周五—周六:早上6:20开门,晚上23:30关门。晚归同学须到值班室登记,不准男女同学互相窜门,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每周会有校自律委员会干事检查晚归(不定时不定点)。

17、入住学生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安排,擅自调换或拒不调换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未经批准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未经批准晚归甚至夜不归宿,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者,视情景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