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管校聘教师竞聘实施方案

根据《宝坻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中国小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宝教[2020]20号)文件精神和《宝坻区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国小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区管校聘教师竞聘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1.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校长马振峰、副校长王军、副校长李德刚、教务主任田子新、德育主任李文平、总务主任杜志红、教务副主任刘民、德育副主任银宝刚、总务副主任郭金振。

职责:全面安排部署学校区管校聘工作。

2.“区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振峰(职务:校长)

成员:王军(职务:副校长)、李德刚(职务:副校长)、田子新(职务:教务主任)、李文平(职务:德育主任)

侯振云(中共党员)、田子金(教师代表)、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区管校聘工作。

3.竞聘工作小组。

组长:马振峰(职务:校长)

成员:王军、李德刚(职务:副校长)、田子新(职务:教务主任)、李文平(职务:德育主任)、刘民(职务:教务副主任)、银宝刚(职务:德育副主任)

何艳萍(中共党员)、管庆建(教师代表)、郭英杰(教师代表)

职责:负责制定学校区管校聘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教师开展竞聘。

4.争议调解小组

组长:马振峰(职务:校长),

成员:杜志红(职务:总务主任)郭金振(职务:总务副主任)

职责:负责调解学校区管校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

二、设置工作岗位

1、学校基本情况:全校共有在编教职工72人,16个教学班,823名学生,借出9人,借入1人。

2、职称情况:全校共有高级教师27人,一级教师36人,二级教师3人,职员(没职称新教师)6人。

3.岗位设置

全校共设77岗,包括(1)管理岗位9人:校长1人,副校长2人,教务主任1人,德育主任1人,总务主任1人,教务副主任1人,德育副主任1人,总务副主任1人。(2)教学岗位:语文10人,数学13人,英语12人,物理6人,化学4人,生物3人,政治5人,历史3人,地理3人,音乐1人,体育6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科学1人,地方2人,校本1人,劳技3人。

三、组织教师竞聘

1.个人申请

学校教职工填写《宝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竞聘申请表》,正式在编人员填写,交流轮岗人员,借调人员、直聘人员不用填写。其中申请直接续聘的须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由学校报教育局审批。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自动放弃竞聘的直接列入待岗培训人员。竞聘人的竞聘资格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直接聘用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聘用:当年孕期、哺乳期、重病治疗期间、三年内退休人员(不含未满55周岁女高级职称人员)、新招聘入职人员、交流轮岗人员、支教结束当年回原学校的教师、经教育局批准的人员、组织调动的人员(指区教育局拟定作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人选)、学校管理岗位成员。

3.校内岗位竞聘

组织所有教职工在本学校内竞聘上岗,学校聘用上周期教师比例控制在不低于聘用岗位的90%。学校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

竞聘方式:

第一步完成直聘教师岗位聘任。

第二步向全体教师公布余下现有岗位。

第三步上交个人意向申请及资格查验审核;

第四步根据教师个人申请,校“区管校聘”竞聘工作小组组织竞聘,竞聘人员向竞聘小组进行述职申请。

(1)报名人数大于竞争岗位数,那么竞聘小组可按照思想政治和教学业绩综合打分按照高低进行聘用,由高到低聘用。

(2)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竞争岗位数,由竞聘小组投票决定,同意的票数达到三分之二,此岗位竞聘成功。

第五步第一次校内竞聘如有空岗,“区管校聘”工作小组组织落聘教师二次竞聘,按照第一次竞聘方式再次对空岗组织教师进行第二次申请,直至满岗。

第六步竞聘小组对校内岗位再次审核,审核没问题,然后表决通过,最后竞聘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4、区内跨校、跨镇(街)竞聘

参照区教育局实施方案进行,区教育局统一公布校内竞聘(镇域内跨校竞聘)竞聘后各学校的空缺岗位,落聘人员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跨校竞聘。竞聘范围要求:教师在所属学区片的各学校竞聘;跨校竞聘只限报一所学校,但可以多个岗位,或服从学校分配,高学段教师可到低学段学校竞聘。跨校竞聘由各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5、统筹调剂

对经过两轮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区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一次性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

6、待岗培训

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由教师进修学校牵头组织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

7、办理手续

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岗位变动情况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8、有关人员

(1).关于孕期哺乳期人员

孕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出生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

(2).关于重病人员

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提供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处方、发票等材料。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3).关于待岗人员

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进行待岗培训,以6个月为一周期进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培训。考核合格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和两个周期考核均不合格的人员,待岗培训时间满12个月后,教育系统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辞退手续。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工作性津贴。超过6个月未上岗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取消年度评优晋级的资格,不享受正常增加薪级待遇。待岗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四、保障政策和措施

1、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程序规范,阳光操作,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学校要完善《学校章程》,制定的教职工岗位竞聘方案,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教师大会审议通过。

2、完善维权保障机制。区教育局要健全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学校要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畅通教职工充分表达诉求的渠道,对学校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人事管理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3、落实保障政策待遇。健全教师绩效考评与分配体系,对乡村教师给予适当政策倾斜,按照不超过现行绩效工资水平的10%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标准核定分配;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现行工资水平,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落实“200+”乡镇工作补贴,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