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新版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最新学校招生工作计划1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试”的宗旨,坚持依法规范、严格管理、强化服务、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强化招生服务意识,狠抓考风考纪建设,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考试氛围。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各项报名考试工作,实现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责任落实进一步到位、考试管理精细规范、四大统考平稳顺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具体工作

(一)做好大学联考(包括中国少数民族汉语言水平等级考试)、会考、成考和自考的报名考试组织工作。

1、大学联考工作。

做好大学联考政策的宣传,使学校、社会、家长、考生熟悉大学联考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关,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谁主管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杜绝不合格考生参加大学联考。

2、会考工作。

严把资格审查,做好报名工作。对全县国中毕业生统一电子采像,资格审查实行三级负责制,严防不合格学生报考和重复报考。做好会考特长生、省三好(市三好)、少数民族学生等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工作。

3、成考、自考工作。

做好成人大学联考和自学考试的宣传组织工作,把好资格关。做好考生的报名、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的技术指导,及时准确发放准考证、成绩通知和毕业证办理工作。

(二)继续狠抓考风考纪。

进一步细化我县招生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堵塞各种工作漏洞,把维护招生考试信誉的要求落到实处。

1、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

督促各学校搞好考生的考前教育,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学校宣传招生考试政策,制定有效防范措施。5月份前完成此项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

4—5月份,举办学校负责招生的同志培训会,学习省市招生政策,明确工作职责。

3、加强对主监考教师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建立各学校主监考档案,督促各学校搞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和管理。

4、完善电子监控系统。

强化硬件管理,重点搞好监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保证考场监控、考点监控、县招办电子监控指挥平台和省市电子监控指挥中心在考试期间成功链接,切实发挥电子监控的监管作用。

5、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的工作。

加强保密室建设,与公安、保密部门配合,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保管和押运工作。坚持试卷由招生办、公安、保密三部门共管制度,坚持试卷追踪检查制度,坚持考试日报制度、坚持责任追究制度。

6、搞好社会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画廊、条幅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宣传发布招生考试政策和相关事宜。

7、层层签定责任状,做好考试安全工作。

继续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加强对备考、组考、施考等每一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控。继续做好与各高中、国中学校校长、招生负责人员签订招生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抓好招生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要加强学习。组织招生办和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分散自学和座谈研讨的方式,学习招生政策和有关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要增强责任心。制定工作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最新学校招生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改进措施、实现目标。

二、目标和任务:

1、今年力争完成招生任务800人,其中本县完成700人,外县完成100人。

2、加强学生就业指导、搞好学生跟踪服务,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确保毕业生100%就业,学生就业满意率达90%以上。

3、开展工学交替,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落实措施

1、认真总结去年招生工作经验,完善招生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科学地制定招生奖励机制,充分利用招生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招生效果。

2、加强与生源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沟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有效的招生合作机制。

3、对现有专业做大做强,努力增添各专业设施,增加我校的亮点与看点,增强我校对学生的吸引力,今年再争取新开一切专业。

4、加强宣传力度,宣传内容要具体,尤其是国家对中职学生的优惠政策,我校的优惠与奖励政策,对口大学联考及我校的优势等,要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如小册子招生简章。

做到本县国中生人手一份,在校内和生源地学校制作宣传栏,宣传光碟,在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做到宣传到位,扩大社会影响力,促使社会观念转变。

5、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各级行政资源,今年继续争取县政府、教育局为我校招生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并下文,确保今年招生任务的完成。

6、学习民办职校招生经验,在外县发展和培训业务员,争取在外县招生新的突破。

7、加强招生人员培训,提高我校老师的招生业务能力。

8、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增强社会效果。

最新学校招生工作计划3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招生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如下:

一、电话回访各县580分以上考生的情况,了见他们的去向,继续做工作力争到我校就读。

二、配合学校教务处对_高一新生做一次全面的审查。

三、总结__年招生经验及教训,为20__年招生工作积累经验。

四、核实各县高一新生录取名单,为12月发放招生奖励提供准确数据。

五、关注外籍考生的学习成绩,分析外籍考生与吕梁考生的差距,为明年录取外籍考生提供依据。

六、了解各县580分以上学生的去向,分析其原因。为我校20__年招生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

七、关注我校高一、高二、高三各个县学生的学习情况,从中发现问题,为明年招生向那些县政策倾斜提供依据。

八、关注平川四县和西山九县同分数学生的学习成绩,并作比较,从而分析同分数段的学生教育水平不同,发展是否有差距。为20__年划定分数线提供依据。

九、年终继续和市招办保持联系,为明年拉实用可操作的成绩册做准备。

十、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最新学校招生工作计划4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

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

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__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大学联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__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

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__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大学联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__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0551-628___。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

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

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

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最新学校招生工作计划5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__〕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__]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__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__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__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__年普通大学联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__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__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大学联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__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大学联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__年普通大学联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

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__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

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大学联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__年全国统一大学联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大学联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