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央行建设情况总结3篇

第1篇:法治央行建设情况总结

现将法治央行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法治央行建设情况总结3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

一是成立支行“法治央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

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成员。领导小组在支行党组的领导下,加强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和指导,支行“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央行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行办公室,具体承担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等日常性工作,确保“法治央行建设”平衡、稳步推进;二是明确责任任务,将“法治央行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具体责任人,积极完善组织、监督机制,保证支行“法治央行建设”的全面、有序、高质开展。三是做好对“法治央行建设”的监督管理,对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加以完善、对成效不显著的地方加大力度、对遗漏的工作内容及时补充。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维

一是按照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支行领导班子专题集中学习,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支行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以法治央行建设为抓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分类开展对全行干部职工、法律事务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金融法治远程培训、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侧重点,确保学习效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人人参与、人人见成效”,从而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营造“对外依法行政,对内依法治行,人人依法办事”的法治央行文化氛围,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紧紧围绕基层央行业务工作实际,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和重要节点,因地制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宪法和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认真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综合治理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反假货币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现场宣传台、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内联网、宣传横幅、图板、播放视频、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及金融法律、法规。走进“椿樱文化节”、“华药会”、“春节接您回家”活动现场,走进学校、社区、工厂、集镇、农村,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金融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理念,大力推动县辖社会公众金融法治意识的提高,增进对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改革发展的了解,提高金融法律素养和参与金融活动的能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促进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更好贯彻落实。

四、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一是组织各部室结合职责和履职实际,对照《通知》要求找差距,认真梳理需要加强、改进的内容,明确切实可行的措施,围绕支行中心工作和部室工作安排,把“法治央行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效。二是不断探索和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水平,坚持“权责法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理,坚决避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三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依法行政实施监督检查。同时规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采取有效途径、方式实施社会监督,促进支行依法行政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遵循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五项原则,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权力类别,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类登记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风险点。确认中国人民银行太和县支行行政权力4项,其中行政审批1项,行政处罚3项,及时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及时开展“两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管理,2017年制定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7项制度,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

(二)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2016年1月,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1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无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银发(2019)74号)等相关工作安排,2019年5月20日起,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我支行认真做好辖内组织实施,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指导督促银行机构落实要求,开展宣传舆论引导,强化事后核查处理,确保取消许可工作顺利实施,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做好公开工作。

(三)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2016年8月,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制定支行法定职责内公共服务事项指南、流程图,规范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并由地方政府网站统一公示,进一步优化基层央行服务。

(四)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一是按照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安徽省人民银行系统执法检查双随机抽取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认真整理县辖负责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支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二是合理配备合格执法人员,建立健全执法责任;明确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行政执法职能明确、权责一致、风险可控。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管理,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对执法文书进行法律审核,避免执法法律风险。四是加强执法证管理,执法证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保管,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根据检查通知书签收领取,检查结束后及时收回登记。五是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全面推进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的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的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审查、信息维护与更新、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情况。一是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二是组织学习上级行编发的法律风险案例汇编,开展法律风险警示教育,收看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宣传视频,以反面教材教育、警醒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理念,着力提高全行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能力,远离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三是严格执行《阜阳市中心支行法律审核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防范支行对外行政、民事活动法律风险,明确法律审核责任,规范法律审核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在工作中尽可能使用中心支行印发的采购类、基建招标投标类等合同范本,加强法律审核,切实规避法律风险。

第2篇:法治央行建设情况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印发以来,尤其是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法治央行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法治央行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下发后,我支行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支行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法治央行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

一是成立支行“法治央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

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成员。领导小组在支行党组的领导下,加强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和指导,支行“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央行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行办公室,具体承担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等日常性工作,确保“法治央行建设”平衡、稳步推进;二是明确责任任务,将“法治央行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具体责任人,积极完善组织、监督机制,保证支行“法治央行建设”的全面、有序、高质开展。三是做好对“法治央行建设”的监督管理,对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加以完善、对成效不显著的地方加大力度、对遗漏的工作内容及时补充。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维

一是按照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支行领导班子专题集中学习,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支行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以法治央行建设为抓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分类开展对全行干部职工、法律事务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金融法治远程培训、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侧重点,确保学习效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人人参与、人人见成效”,从而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营造“对外依法行政,对内依法治行,人人依法办事”的法治央行文化氛围,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紧紧围绕基层央行业务工作实际,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和重要节点,因地制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宪法和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认真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综合治理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反假货币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现场宣传台、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内联网、宣传横幅、图板、播放视频、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及金融法律、法规。走进“椿樱文化节”、“华药会”、“春节接您回家”活动现场,走进学校、社区、工厂、集镇、农村,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金融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理念,大力推动县辖社会公众金融法治意识的提高,增进对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改革发展的了解,提高金融法律素养和参与金融活动的能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促进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更好贯彻落实。

四、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一是组织各部室结合职责和履职实际,对照《通知》要求找差距,认真梳理需要加强、改进的内容,明确切实可行的措施,围绕支行中心工作和部室工作安排,把“法治央行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效。二是不断探索和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水平,坚持“权责法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理,坚决避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三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依法行政实施监督检查。同时规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采取有效途径、方式实施社会监督,促进支行依法行政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遵循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五项原则,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权力类别,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类登记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风险点。确认中国人民银行太和县支行行政权力4项,其中行政审批1项,行政处罚3项,及时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及时开展“两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管理,2017年制定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7项制度,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

(二)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2016年1月,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1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无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银发(2019)74号)等相关工作安排,2019年5月20日起,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我支行认真做好辖内组织实施,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指导督促银行机构落实要求,开展宣传舆论引导,强化事后核查处理,确保取消许可工作顺利实施,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做好公开工作。

(三)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2016年8月,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制定支行法定职责内公共服务事项指南、流程图,规范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并由地方政府网站统一公示,进一步优化基层央行服务。

(四)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一是按照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安徽省人民银行系统执法检查双随机抽取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认真整理县辖负责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支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二是合理配备合格执法人员,建立健全执法责任;明确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行政执法职能明确、权责一致、风险可控。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管理,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对执法文书进行法律审核,避免执法法律风险。四是加强执法证管理,执法证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保管,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根据检查通知书签收领取,检查结束后及时收回登记。五是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全面推进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的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的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审查、信息维护与更新、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情况。一是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二是组织学习上级行编发的法律风险案例汇编,开展法律风险警示教育,收看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宣传视频,以反面教材教育、警醒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理念,着力提高全行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能力,远离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三是严格执行《阜阳市中心支行法律审核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防范支行对外行政、民事活动法律风险,明确法律审核责任,规范法律审核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在工作中尽可能使用中心支行印发的采购类、基建招标投标类等合同范本,加强法律审核,切实规避法律风险。

(六)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一是认识贯彻落实总行《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银法〔2019〕1482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阜银办〔2018〕53号),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银办发〔2015〕26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阜银办〔2017〕117号),同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源头管理,认真履行法律审核程序,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台账》,按规定的时限和格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报表报送工作。清理后目前我支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支行办公室法律事务人员均为兼职且非法律专业人员,虽然工作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法律事务工作水平,但法律素养与当前央行法治工作越来越高的要求存在差距。建议在当前暂时无法设立内部法律顾问的情况下,尽快建立外部律师聘用机制,或将法律事务工作上收至中心支行。

第3篇:法治央行建设情况总结

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总行各项工作部署,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央行建设,有效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推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央行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推进法治央行建设中积极履职。一是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守党的组织原则和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重大决策由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完善党委会、行长办公会、行务会议制度,加大党务公开力度。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将法治央行建设纳入分支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情况评议,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央行职能,推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一)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坚持稳字当头,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用好普惠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落地金额、户数均居全国前列。聚焦小微、民营、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在全国首创“贷款码”。开展“首贷户拓展”、“百地千名行长进民企送服务”、“个体工商户融资破难试点”等系列活动,积极助力山区26县建设。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建设。

强化绿色金融政策引导,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并出台相关政策指导省内各地积极开展碳配额抵押融资服务,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有效落地浙江。务实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融资评价规范》等绿色金融标准建设,指导湖州市出台全国地级市首部绿色金融促进条例,稳妥推进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和环境信息披露。

(三)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和管理。

1.优化银行账户服务。推行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推进银行账户分类分级管理。完善企业预约开户系统功能,并实现与工商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的对接。上线运行公共事业代缴在线签约平台,支持企业与预约开户银行在线签约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代缴业务。

2.践行经理国库、为民服务理念。推动纳税缴费便利化,组织TIPS电子缴税业务扩面、增量。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通过TIPS实现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直接收缴入库。简化退库审批手续,提高退税效率,实现“税务即送,国库即退”,高效完成全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退税业务。

3.有效保障征信服务。全力推进二代征信系统数据采集切换。积极拓展信用报告查询渠道,合理布放个人自助查询机797台,加大线上征信查询宣传,保障疫情期间征信服务不断档、不打折。组织开展征信志愿服务专题活动,征信服务便利性大幅提升。

4.不断提升现金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做好总行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将银行执行大额现金管理试点政策情况纳入综合执法检查范畴。强化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现金应急管理,科学保障现金供应。严格落实现金全额清分制度,提升流通中现金整洁度。全面开展银行机构反假货币培训督导,不断提升银行假币堵截能力。指导全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件查处工作,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2021年,全省查处各类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件12起。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持续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持续优化风险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压力测试,按季做好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央行评级工作。强化存款保险宣传和金融机构规范管理水平,抓好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和突发风险事件应急演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领域规范经营,做好虚拟货币领域风险整治工作,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强化源头治理、预警拦截、挽损止付、宣传教育、监管问责机制,助力遏制案件高发多发态势。

(五)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推动“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按照总行和省政府部署,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等3项行政许可实施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措。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配合做好浙江省、**市数字化营商环境集成应用建设、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指标数据上线等相关工作,参加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派员代表**(6个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赴北京观摩世界银行与人民银行获得信贷磋商。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全省执法检查,制定2021年度全省执法检查计划。推进综合执法检查,2021年,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对5家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犯罪的修订为契机,联合公检法部门商讨在省级层面建立洗钱罪打击治理机制,有效形成“信息互通、一体会商、刑行联动”工作机制。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强化新媒体对外发声作用。2021年,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利用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499篇,单篇最高阅读量超27万,在子网站新闻类栏目上发布709篇。

四、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支持地方性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已主导(指导)设立16家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加强长三角地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建设,指导相关金融纠纷调解组织逐步构建多层次、多领域、跨区域合作机制。

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1年,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发生3起行政应诉案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和考核工作,探索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在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前提下,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职法律干部配备,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注重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