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田建设和农机管理处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

【概述】

2020年农田建设和农机管理处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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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农田农机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紧紧围绕市委“3752”党建治理大花园建设,坚持以提高粮食产能为中心,以提升工程质量为核心,强化统筹整合,促进联动高效,扎实有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止2020年底,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4.85万亩,同步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3万亩,达到省定指标任务。在2019年度的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三大考核中,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标值均为满分,助力衢州市政府连续两年获得全省耕保考核第一的好成绩。

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是完成了对已建高标准农田评估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浙江省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及部里开发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组织各县(市、区)会同发改、财政、资规、水利等部门,在技术支撑单位的帮助下,对“十二五”以来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评估。初步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对后续的管护利用提供了可靠依据。据部里反馈的评估情况看,全市已建高标准农田情况总体较好,投资运用合理,效果比较明显。

二是积极组织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按照《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督促各县(市、区)研究编制本地农田建设规划,重点把耕地、道路、排灌沟渠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变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注重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等工程,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把目前较为分散的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现代农业、小农水等建设项目加强统筹规划,通盘考虑,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有效率。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展开此项工作。

三是抓好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参照省里模式组建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规范项目评审环节,从源头上把好农田建设质量关口。对建设好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点保护,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同时在建设好的高标准农田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优良的科研成果,让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优质高效。

四是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针对今年年初新冠疫情突发的特殊情况,采取线上会议模式及时组织农田建设相关人员学习了上级有关疫情期间做好农田建设任务的要求,分批分步骤组织了复工复建。按照省里今年下达市里的农田建设任务,及时制定下发了市级农田建设指导意见,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了任务时间节点。截止12月20日,全市13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落实任务4.85万亩。11月9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衢州市和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将衢州市农田建设经验推向全省。

五是全力做好各项考核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别纳入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耕地保护责任制等考核当中,从5月份开始又纳入MEI指数考核,针对考核指标,加强针对性研究,在积极和省厅加强对接的同时,严格按照考核指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保证了在各项考核任务中不失分。

六是督促抓好原农发项目续建任务落实。积极与省厅对接,摸清原农发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调度项目进度、核查、验收等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原农发项目的实施监管。完成了3个“3030”新农人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批复,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300万元。

二、2021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2021年,将以全国、全省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农田水利工作的指示要求,围绕农田建设任务、人才培养、试点创新“三个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落实任务只能增不能减的硬要求。完成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的建设任务,优先区域实施进度。优化建设布局,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建设,特别要集中力量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提升口粮绝对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是拓展途径加强对农田建设人才的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年内组织农田建设系统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对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进行完善,将农田建设“一个系统”用好用活,与自然资源部门合力打造“一张图”。

三是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充分利用衢州市地域特征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势,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对接,积极争取高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衢州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