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总结

【概述】

林业局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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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林业局:

根据省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植物管理站《关于上报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及试点工作安排,现将我县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情况予以总结,请审核并予以转报省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植物管理站:

一、试点工作探索

(一)成立机构。成立略阳县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第一组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林业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卫健局、民政局、应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领导,各镇办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县森林警察大队队长、秦岭生态保护中心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二)部门联动。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林业、公安、财政、农业农村、民政、医保、卫健、应急管理、退伍军人事务局等11个部门及17个镇办组成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组,先后3次召开联席会议、1次政府常务会议,深入研究行业政策、制定试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了联动、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印发《略阳县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4号),以“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管控、坚持生态平衡,适度调控、坚持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四条原则来指导开展我县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并通过14期简报的方式来灵通信息,便于县委、县政府及成员单位掌握试点工作动态。

(三)保障经费。《略阳县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由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我县防控野猪危害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行业部门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相关工作经费。止目前,已解决85万元用于保障试点工作开展。

(四)狩猎队伍建设。已成立本土狩猎公司3家,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在政府的监管下,依法依规开展狩猎队伍的管理、培训,种群调控器具的使用等种群调控相关工作。在14个镇办征集有狩猎经验人员605人,经核查符合条件人员556人,组建了狩猎专业队伍,来配合狩猎公司开展种群调控工作。

(五)猎捕野猪方法。已设计制装捕兽笼2种,通过在黑河镇和横现河街道办开展捕兽笼捕猎野猪试点。已按照每家狩猎公司1大4小捕兽笼进行野猪种群调控器具配备,用于猎捕野猪。同时,其中一家狩猎公司配备有12条猎狗,进行笼捕+猎狗方式的实验。

(六)野猪猎捕情况。经报县政府批准年度野猪狩猎计划500头,计划数量已分解下达各镇办。截止2022年2月28日,全县三家狩猎公司共狩猎到98头野猪。其中:45头为一家公司通过笼捕+猎狗方式捕猎到,另外53头为两家公司通过笼捕方式捕猎到。

(七)实施主动预防措施。一是利用科技措施增强自主防控能力试验。在五龙洞镇、白雀寺镇等野猪肇事频发的天麻、猪苓生产基地,安装红外感应声光报警器130部,开展驱离野猪试验,增强群众自主防控能力。二是建立种群调控及宣传保护互联措施。在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通过对狩猎队伍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的培训,在开展种群调控工作的同时起到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通过第三视角向当地农户普集建立野生动植物生态平衡的重要性。

二、补偿机制建立情况

(一)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县林业局从2015年,与县人保财险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建成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保险补偿机制。实施保险补偿总金额为50万元,保险费为2700元/年,并制定了《略阳县实施野生动造成人身伤害保险补偿实施方案》,其补偿范围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伤人(伤亡)事件至非国家重点保护类野生动物伤人(伤亡)事件均在保险范围内,补偿金包括应由县级财政承担的补偿金或国家有关规定未纳入物种造成人身伤害(伤亡)的野生动物造事补偿。2018年度,我局为提高应对更大风险能力,将该项保险额提高至100万元,保险费为5400元/年,并结合相关案件,修订了《略阳县实施野生动造成人身伤害保险补偿实施方案》。2020年11月24日,我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略阳分公司正式签署了《略阳县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保险协议。该保险金额800万元;每期保险为12个月;保险费用20万元。保险明确了野生动物肈事责任事项,将财产损失也纳入保险范围,有效缓解了野生动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2022年1月,我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略阳分公司续签了《略阳县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保险协议,保险金额1000万元;每期保险为12个月;保险费用45万元.

(二)理赔情况。2021年度,已完成群众理赔1046起,理赔金额339226.5元,其中:野生动物伤人事件2起保险理赔1万元;农作物919笔169411.5元,经济作物127笔159815元,共1046笔329226.5元。涉及全县15个镇,67个村。2022年度,已完成群众理赔5起,理赔金额11750元,其中:经济作物5笔11750元。

三、经验提炼及下一步工作

我县自2021年年初接受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国家级试点县工作任务以来,主动探索现行规章制度下合法合规的试点经验。调控队伍从政府主导到引进队伍再到本土培养。尤其是在种群调控上,种群调控器具从枪捕到弓弩再到笼捕,从大型捕兽笼到中型捕兽笼的探索,自夏季捕兽笼试点以来,调整捕兽笼设置地点、掩护措施和食物安排,积极“问计于民”,了解、学习野猪习性,从野猪觅食途径和喜好食物着手,结合季节特性,摸索有效的笼捕措施,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基于“试点就要趟出一条路”来的思路,努力将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做好。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发力,继续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做好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和健全完善补偿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将保障好人群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同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结合起来,打造出一套成熟可复制的“略阳经验”。

略阳县林业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