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XX镇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0年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0年我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根据市河长办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实际已出台《XX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以及示范河湖创建即《西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在对我镇小微水体的摸底核查以及基本台账的建立;我镇河湖长制体系已经全面建立;完成了三级河长制公示牌16块;完成“一河一策”工作即荆竹河、仙人坝水库一河一策方案,推行规范化、制度化“周五清河大行动”全年开展12次清河行动,围绕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2020年7月我办制定了《XX镇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小微水体全面整改工作正在逐步展开中。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构建责任体系,逐级压紧压实责任

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一是健全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按照市河长办贯彻落实《XX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工作的同时,加强组建我镇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通过媒体、网络、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因工作调整等原因更换镇级河长2名,村级河长2名;全镇镇级河长15人,村级河长31人,民间河长41人;管护河道沟道212条,湖泊水系养护459处。二是建立河湖长制目标考核体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严格按照市河长办年内主要水系水质达到Ⅲ类的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等。三是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召开镇级会议关于河湖长制全面推行工作以及示范河湖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镇、村河长责任。

(二)狠抓源头治理,减污提标控源头

以组织实施“周五清河大行动”和示范河整治等活动为抓手,完成了沟道底泥清淤、水生植物清除措施,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镇村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措施,强化“厕所革命”工作,27家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拆除水系沿岸“三违建筑”3栋,根据市养殖限养区、禁养区划定,进一步关闭、拆除预建、已建养殖场,大力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

(三)开展中段提升,逐段提升水体水质

结合全市“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多次侵占河道养殖清退、侵占河岸种植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等专项清理工作。取缔非法黄沙场3处,对我镇西河、东河、丰收大港等进行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在提升水体水质上效果突显。

(四)加大检查整治力度,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围绕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为核心,全面落实市委书记李新桥同志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痛下决心,重拳出击,彻底消除了一批长期影响水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扭转制约水环境向好的不利局面。一是加大检查力度,通过县区自查、上级督导等方式,全面梳理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破解长期影响水环境的疾症。开展农田化肥、农药、除草剂“三减”行动,大幅消除农业面源污染;严格审批影响水资源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针对陈山水库、石岗水库、团山河水库三大小型水库全面收回承包权;针对7月1日电视问政曝光的我镇河湖长制工作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不折不扣的完成了整治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虽然水体水质状况有所改善,但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状况不容乐观。

二是水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我镇河流水域规模较大、水体零散分布、治理任务艰巨,近年来相关水利建设资金有限,无专门的河湖长制工作经费来源,并缺乏其它渠道融资,造成投入资金短缺,严重影响到水环境治理效果。

三是水质提升治理难度依然较大。我镇虽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了全流域、全过程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但水质提升效果依然不达标且不稳定,水质提标难度较大。

三、明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建设,充实市河长办工作力量,加大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创新,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建立指挥有力、监督到位、协同作战、高效运行工作体系,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

二是持续加大污水排放监管,确保全市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标准达标排放,力争完成全市农村污水处理厂提标任务,坚决杜绝直排和偷排现象,做到严格监管、严厉执法、严肃处理。

三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滨河水体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银川西北部水系建设、城市清污分流工程、污水处理厂再提标等一批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优化银川河湖水系框架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好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坚决做好排污口封堵、园区企业排污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违法乱排私排现象整治活动,巩固提升清河专项行动成果,消除水环境污染隐患。

五是加大生态治理工作力度,在推广挺水植物种植的同时,积极学习探索净水新技术,增加生态补水力度,加大沟道水体流动性,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六是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力度,压实各级河长职责,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治河工作,提高各级河长履职能力,提高河长通、河长通安装率和各级河长有效巡河、事件处理率,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真正落实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河畅、水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