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364号)文件要求,为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并下发了“罗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11月29日,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肯定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总的特点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监管到位。现将罗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市场监督管理和监测情况

1、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办明确将农资市场特别是违禁兽药销售使用作为突击整治工作的重点,同时将全县所有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大型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列为查处重点。以法大队为主,有关单位配合,组建突击整治小组,进行拉网式检查。

今年,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农资网点   家(次),共抽检兽药饲料样品    个,检测出含量不达标兽药品种医   个,查处伪劣兽药案件18起,没收各类违规兽药100余件。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接到群众举报   次,抽检饲料样品  个,经检测不合格样品   个。在整治中共查获高毒兽药医   箱,对查获的这些高毒兽药全部进行销毁处理。查获含有“瘦肉精”生猪   案,销毁含有“瘦肉精”猪肉及注水猪肉    头份。查获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  起,先后没收违规生物制品(疫苗)  件计   多瓶;查获不符合饲料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件   起;查获无批准文号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案  起,没收无批准文号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公斤。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分子,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今年,我们在县城各大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全县各镇(区)农技中心设立速测点   个,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并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周报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检测蔬菜样品11383个,合格率为95.72%。另外,我们还加强对进入我县的畜禽及其产品的强制性检疫,积极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对无耳标生猪一律不许调运,没有检疫证明的猪肉严禁入市。此外,我们和县蔬菜批发市场、瓜果批发市场签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要求他们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并及时上报和反馈检测结果,使消费者真正做到放心消费。

3、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管理情况

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全市已认定无公害基地84.4万亩(园艺35.4万亩、粮油49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66个、绿色食品9个、有机食品3个。为保证认证基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对所有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分别送往连云港市、南通市及省农(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抽检率为100%,检测合格率为100%。

4、“三品”企业检查情况

(1)生产经营规范性。通过对获证单位的检查,各单位产地区域范围及周围环境未发生变化,生产中严格按照种植(养殖)技术规程和加工技术规程执行,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购买、领用及产品销售均有台帐记录档案,且均采用省厅制定的统一样式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和畜禽养殖档案进行记录。

(2)产品质量安全性。原料及投入品贮存有专门仓库存放和专人管理,认证产品与实际生产加工的产品相符。生产中未发现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和食品添加剂,采收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医休药期的要求。  

(3)包装标识合法性。“三品”证书都在有效期内,即将到期的“三品”证书,企业正在申请换证,不存在过期、伪造、冒用行为。个别企业存在贴标、印标不规范、仍用老标的行为,已责令企业近期整改。  

(二)制度落实情况

1、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  

(2)严禁农产品产地3公里范围之内建对农产品生产有污染的企业。

(3)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禁农产品产地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

2、农(畜)产品生产(养殖)档案记录制度

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我们对66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9个绿色食品企业、3个有机食品企业进行督查,要求他们必须建立生产(养殖)档案记录,详细农事记录、加工记录、销售记录、用标记录,并要求他们将所记载的生产档案保存2年以上。

3、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

在农业投入品销售检查过程中,认真查看标识,对包装标识不清,不符合要求的劝其退市,返还生产企业。在“三品”检查中,对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按规定重新做包装标识后,投放市场。

4、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要求超市对鲜活农产品入市前进行检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入市,并建立进货台帐,标识销售。

(2)要求批发市场对从外省、市调进的蔬菜、瓜果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否则作无害化处理或退回。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

对本县县城的大中型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样检测。

6、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规定,我们每周一定期向市农业局市场处上报蔬菜、瓜果速测情况,10天上报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情况

(三)农产品专项整治12个100%指标完成情况

1、无公害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率达到100%,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全县共有1个县级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2个镇级农产品(水果、食用菌)批发市场,已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超额完成全县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任务(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各批发市场签定了相应的责任状)。全县共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68个,标准化生产基地5个,我们对这73个基地全部进行农药残留抽检,并送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和省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合格率100%,全面完成了无公害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率100%的任务(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各农产品质量监管员签定了相应的责任状)。

2、农资市场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收缴率达到100%,收缴的高毒农药100%销毁。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接到群众举报2次,抽检饲料样品3个,经检测不合格样品1个,协调处理了矛盾一起,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3万元。在整治中共查获标注连云港市东金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50%甲胺磷乳油”高毒农药30箱。标注连云港立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50%对硫磷乳油”高毒农药5箱,标注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50%甲胺磷乳油”14箱,标注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50%甲基对硫磷乳油”5箱,标注天津人农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50%对硫磷乳油”5箱,我们对查获的这些高毒农药全部进行销毁处理。查获含有“瘦肉精”生猪一案,销毁含有“瘦肉精”猪肉及下水25头份。查获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一起,先后被我们没收违规生物制品(疫苗)20件计600多瓶;查获不符合饲料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件一起;查获无批准文号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案一起,没收无批准文号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280公斤。通过这次整治活动,全面完成了农资市场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收缴率100%的任务,且收缴的高毒农药也100%进行了销毁。

3、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到100%。我县现有兽药生产企业1家,该企业名称是盐城振泰动物药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05年已通过农业部组织的GMP认证,GMP证书号为:(2005)兽药GMP证书104号和(2005)兽药GMP认证书105号,故我县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已达100%。

4、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管检查率达到100%。因我县没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故我县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管检查率已完成100%。

5、畜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我县从今年开始对畜产品进行例行监测,未发现阳性样品,故我县畜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100%。

6、饲料添加剂生产认证获证企业的检查率达到100%。我县现有持证饲料生产企业10家,无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都是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这10家企业都进行了检查,故我们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认证获证企业的检查率达到100%。

7、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我县现有1家畜禽苗种生产企业,且持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2006)苏S000201),已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故我县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也达到100%。

8、国家和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我县现有1家国家和省级原良种场,即射阳县种牛场,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定期对该场的生产和经营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该场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和用药记录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该场的动态,故我们对我县国家和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于9月8日及时组织下属相关单位召开了紧急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政府召开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同时陆局长还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群众放心消费。

(二)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督察工作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构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重要基础。今年,我们从全县各镇(区)选择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并签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要求他们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宣传指导、技术培训、协调配合等工作。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业务培训的形式,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充实技术力量。通过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通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管理型人才和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实用型人才。

(三)投入工作经费

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的农产品市场监管、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费用先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支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个100%目标任务与责任的通知》(射农[2007]76号),根据各部门职能,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中,我们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几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诚信经营的意识还不够,缺乏必要的责任感;部分申报企业存在着重视申报、轻视管理的现象,产品通过认证后,证书常常束之高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往往流于形式,从而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监管难度大。我县农资经营点多面广,而且有些非法经营者既无证无照,也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很强的隐敝性,开展执法工作难度大。

三是体系待健全。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标准不配套,农业标准覆盖率还不高,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的使用难以完全监管到位;二是对无公害产地环境质量监管不力,缺乏系统的、动态的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控和有效的监管手段;三是由于目前大多数农产品产地生产档案制度还不完善,农产品质量溯源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四是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落后,检测经费严重不足。

四是监管力量较弱,工作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监管任务重,面对千家万户进行有效监管十分困难,虽然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标准化基地建设、“三品”认证、农产品监测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但监管工作经费仍然严重不足。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小事为舆论导向,上下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层次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引导生产者、消费者按标生产、健康消费。

二、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对全县的农业生态环境即大气、土壤、农用水的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普查,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的整治、改善、保护工作,开展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和产品质量监测、监督和管理。建立农业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点,定期监测大气、土壤、灌溉水。通过监测,及时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及时提出预警报告,确保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生产要求。

三、统筹农业发展规划。按照我县现有生态环境状况,对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要求,把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使镇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区域性布局规划和农业生态环境现状密切结合,做到城乡统筹、科学设计、整体推进。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我们将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加强产地环境和投入品的监管,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着力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销售管理,依法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尽快步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

五、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办法》、《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源头治理。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进行市场管理,推进规范化经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