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概述】

2020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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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为着力点,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机制再健全。区退役军人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梳理法定执法事项,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并聘请法律顾问,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监督等协作机制。

(二)业务学习再加强。在落实执法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学习。局业务能手、执法经验丰富科长对局干部开展培训,解答相关问题,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思想水平,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强化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制学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着重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工作举措再细化。我局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人员和执法资质。在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参照省级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审核流程图,编制完善本单位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流程图。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项。我局有行政确认4项,分别为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退役报到;行政给付12项,分别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认定及老年生活补助给付,烈士褒扬金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抚恤优待金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付(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付(义务兵),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给付,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享受定期抚恤金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享受定期抚恤金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牺牲、病故后6个月工资给付。我局制定双随机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等事项,双随机检查事项2项,分别为查处骗取冒领抚恤金行为、查处负有接收安置优待义务单位未安置行为。2020年,共开展行政检查4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四)执法监管再完善。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激活平台监管平台人员资格,同步使用掌上执法app。按要求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的开展,做到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及双随机覆盖率等核心指标全都达到100%。对执法对象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特殊人群进行信息归集,数据整理,确保平台检查数据真实有效。对安置和优抚工作进行现场执法检查4次,并通过掌上执法APP进行同步记录留痕。抓好服务窗口建设,运用新兴媒体等,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