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总结

【概述】

林业局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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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林业局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总结

2016年以来,市林业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的安排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点围绕法治汉中要求和“三市”建设目标,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并组织全市林业系统广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和普法宣传教育,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贡献了林业力量。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职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做好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源林政法规科,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推进。

2、认真制定普治规划。2017年初,我局根据省、市有关法治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了《汉中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将《实施意见》下发各县区和市直林业系统贯彻执行。自2016年以来,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年林业工作计划之中,并对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重点进行细化量化,确保了普治结合、有序推进。

3、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局已经总结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法制讲座制度”“管理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汉中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制度”“林业行政案卷评查制度”“普法监督检查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制度,并在每年的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中进行安排,与年终考核挂钩,确保了依法治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4、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防线。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推动林业依法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2016年以来每年初与法律顾问签订聘请协议,重复明确职责,落实法制审查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林业行政案件等均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后送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确保了依法治理中的风险防控主动权。

5、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职责权力清单,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本部门1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对各项行政许可项目制作审批流程图,明确受理所需的材料和办理时限等内容。同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在指定的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为民服务高效便捷。

6、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人民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和应有之义。2016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复。2016年至今,我局共受理信访举报205件,均严格依法办结,办结率达到100%,确保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满意度。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强化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是“七五”普法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在规划计划中特别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从2016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每周一全体干部职工集体例会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新修订《森林法》《宪法》《民法典》和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除此之外,还采取自学、听讲座、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及方法。全市林业系统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和依法治林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加强执法人员重点学。林政执法人员是林业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者、执行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公正执法。在普法实践中,我局先后多次组织了由市、县林业局主要领导、执法骨干参加的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林业局、市法制办的专家、常年法律顾问、学者进行授课,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3、强化管理人员经常学。按照“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把组织和指导干部职工学习公共法律基础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能比较熟练地掌握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并在行政管理中依法运用。

4、做好普通农户互动学。林区农户是守法的主体,是行业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我们紧帖生态扶贫工作实际,针对群众法律需求,充分依托分布在全市各个村的307个天保管护站、1540名天保管护员和8528名生态护林员的有利优势,到田间地头与农户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贯输林业法律法规常识。同时结合生态扶贫工作和省、市各项林业专项行动,把法律法规、政策送到基层,送到农户身边,在增进感情的同时农户也学到了相关的法律常识,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三、加强工作管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1、强化制度机制。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积极做好网上抽查检查、监管工作,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了依法行政、监管和依法执法。

2、严格依法治理。坚持保护优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绿盾行动”“天保行动”“春雷行动”“飓风行动”“清山查套”“冬春季严打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净网行动”“森林资源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严问责百日会战行动”“绿卫行动”“防火患、查火案专项行动”“冬春季行动”“利剑行动”“天目17”禁种铲毒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978起,依法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088余人次,案件查处率为100%。

四、加强宣传教育,夯实依法治林良好氛围

1、用好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LED电子显示屏、智慧普法机、电视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封山禁牧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及典型森林案例等内容,取得了积极成效。

2、实地现身说法。森林公安、林政执法人员利用办理各类森林案件和处理违法犯罪人员时现场说法,并通过深入学校、村组举办林业法治培训会,现场释疑解惑,建立警民共建平安林区,教育公民自觉守法。2016年以来,全市林业系统共深入学校、乡镇宣传法律法规2000余场次,普法实效明显。

3、抓好活动开展。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3.12”植树节、五月“爱鸟周”、“6.5”世界环境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日、森林防火宣传月、法治宣传月、科技三下乡、草原普法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暨法治宣传周等各类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涉林法律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赢得群众较好反响。

4、印发宣传资料。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海报、宣传挂历、夏季宣传凉扇、宣传环保手提袋,利用刊物、板报、宣传牌等方式进行政策法规宣传。2016年以来,全市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万余份,印发《林业知识宣传手册》10万余份,刷新宣传碑牌2500余面,新建大型彩色喷绘宣传牌200余面,刷写标语10万余幅,发送手机提示短信300余万条,悬挂横幅5000余条,夏季宣传凉扇2万余个,宣传环保手提袋2万余个,宣传海报3万余份,营造了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浓厚氛围。